出院後“復陽”患者會不會再傳染別人?湖北衛健委迴應

3月22日,就部分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後,複診發現核酸檢測“復陽”的醫療救治、保障等問題,湖北省衛健委副主任塗遠超接受記者專訪,進行解答。

塗遠超介紹,對於在複診中發現核酸檢測“復陽”病例,有症狀的患者由接診醫療機構通知“120”,將患者轉運至現有定點醫院進行治療,再次達到出院標準後予以出院,並進行2周隔離康復觀察;對於無症狀的患者,由接診醫療機構通知所在社區,由社區將患者轉運至有關集中隔離康復點,進行2周集中隔離康復觀察,達到解除隔離標準後解除隔離。

“復陽”患者在首次確診時,已按照國家相關要求納入確診病例上報,因此複診時不再作為新增確診病例重複上報。目前,武漢市已指定金銀潭醫院、市肺科醫院作為“復陽”患者定點收治醫院。

“復陽”患者治療費用,參照新冠肺炎確診病例醫保報銷和財政補助政策,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對“復陽”患者監測情況及專家初步研究來看,目前暫未發現“復陽”患者傳染人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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