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步涉嫌犯合同诈骗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一审获判

近日,赣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步涉嫌犯合同诈骗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一审宣判。赣榆区法院以犯合同诈骗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李步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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