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儀退位,紫禁城的國寶歸誰管?難產十五年的故宮博物院往事

故宮本是皇帝的住處,從一人專屬的紫禁城到萬民共享的故宮博物院,前後花了多少年?

如果從辛亥革命開始算,其實整整花了15年——1925年10月10日,故宮博物院正式宣告成立。

溥儀退位,紫禁城的國寶歸誰管?難產十五年的故宮博物院往事

這個看似只是時間問題的答案,其實包含著一段殘酷而掙扎的民國過往:

為什麼成立故宮博物院整整花了十五年?從溥儀退位、出宮,到博物院的成立,清末民初這段時間故宮流失了多少國寶?

國民黨、北洋政府、清朝遺老遺少,是怎樣爭奪故宮中的無價之寶?國寶遺失的危機為何又加速了故宮博物院的誕生?

天子即國家——當最後一位皇帝從龍椅上走入人間變成一個普通人時,他所擁有財產該如何處理呢?人人的財產當然都受法律保護——可退位皇帝的國寶文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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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繪畫中的故宮

覆巢之下,國寶無存

1908年的正月,光緒三十四年。

大清國有如一個行將就木的老人,暮氣沉沉。創刊於上海的《國粹學報》,卻在第三十八期卻登了這樣一張畫:《晉顧愷之班昭作箴諫庶姬圖》,這張畫在後世被稱為《女史箴圖》,是東晉顧愷之神作的唐朝摹本,庚子事變後落入英國人之手。

即便是在彙集全世界寶物的大英博物館裡,它也是稱得上是鎮館之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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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博物館展出女史箴圖

一百多年前的清朝人,是怎樣看待國寶流失的呢?

編者鄧實在附記中是這樣說:“不謂此神州至寶,乃遠在異洲 ,為白人所珍也 。”神州至寶卻遠在異洲,痛惜之感不言而喻。

實際上,《女史箴圖》的流落他鄉,只是一個小小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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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事變中,八國聯軍燒殺搶掠,慈禧倉皇“西狩”逃至西安。那些皇家重地連帶著可就遭了殃,一夜之間成了賊徒們的樂園——曾參與維新運動的狄葆賢是這樣記錄的,頤和園中:“各處皆一空如洗...可想見當時其中陳列之品蓋不知凡幾。各國遊客,皆爭取一二物,謂留為紀念品,遂至壁間所糊之字畫,窗間雕刻之花板, 亦瓜剖豆解矣 。 ”

鑑於清朝皇室繼承的本來就是歷朝歷代皇帝搜刮到的、遺存下來的中華至寶,這場浩劫無疑是“斂全國之精粹而殲之 ”。這還只是京城內,遠在熱河的行宮、承德的避暑山莊被裡應外合,洗劫的更加慘烈。更顯而易見的是,如果說清王朝連自己的皇室藏寶庫都保護不住,全國各地的文物向國外流失,根本就無從阻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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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皇幸蜀圖》曾藏於承德的避暑山莊

1910年,辛亥革命爆發。民國登場,伴隨著民國登臺亮相的,同時還有家天下觀念的消亡——人們猛然意識到皇帝的寶貝並不該屬於皇帝一家之性,事實上,作為傳承千年的中華民族,那這些無價之寶當屬於民族共有。

而西方人的博物館文化傳播到中國後,也恰好在這一時間點,為故宮的至寶們提供了一個良好的解決方案——文物在博物館中保存,是可以被人們共同參觀、共同欣賞、共同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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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放置於避暑山莊的宮廷傢俱

可現實卻是,民國後,雖然北洋政府中有內務部負責“保存古物的事項”,可四分五裂的的國家、群雄割據的態勢、虎視眈眈的外國勢力,一個並不完整的政府根本肩負不起古物的合法、規範的博物館建設。

更關鍵的是,在法理上,北洋政府就沒有分清所謂清廷私產和公有之國寶的界限。

逃離紫禁城

1912年2月9日,南京臨時政府向清廷送上了關於宣統皇帝退位的《清室優待條件》,除了每個月四百萬元的天文數字撥款外,更是在第七款規定:“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其原有之私產由中華民國特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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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個矛盾的事情就出現了:如果想收回故宮,避免清廷販賣國寶,就要說清楚什麼是清廷的私產?實際上,在優待條件中並沒有任何規定任何私產、公產。而從皇帝的角度來說,既沒有規定,那我從小生活、繼承自祖先的宮中物品當然都是私產,當然有自由處置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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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儀舊照

實際上,雖然優待條件裡有所謂撥款入賬,但其實根本就沒有兌現,而遺老遺少們上上下下都要打點,其腐敗程度無以復加,卻又必須靠變賣內府寶貴的文物來籌措經費,以圖他日東山再起。像大英博物館中就有一批宋代官窯在內的歷代瓷器堪稱是鎮館之寶,其來源就是先有內務府將這批瓷器抵押給了銀行,隨後無力贖回由銀行賣給了英國的大維德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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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博物館內的瓷器

變賣文物問題之嚴重,以致常常見諸報端,《申報》甚至總結了一個清室打算拍賣的古物名錄。而溥儀的老師莊士敦,還要特意寫信提醒說,內務府向外賣御用的金銀製品都是按重量來算,對宮廷而言損失非常大。

北京至今依舊存在的琉璃廠文玩市場,這一地段之所以在當年能成為北京的文物集散地,

正是因為庚子事變後大量流失的宮廷珍寶在此處販賣,轉售給外國商人帶來的畸形繁榮。“ 琉璃廠的古玩鋪,成了帝國主義者搜刮中國文物的中心市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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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廠舊照

可想而知當時文物向外流失的恐怖速度。

於是,一個更大的矛盾出現了

,明明是合法的、以中國自居的民國政府,卻對中國曆朝歷代的文化遺產沒有處置權利——可身為一個有資格繼承這些遺產的完整“國家”,又必須對這些國寶揹負著“保護”的責任。

因此,如果民國想要真正的成為其宣佈的完整國家,就必須要掌握這些傳統文化遺產。而這些遺產,也不能被任何獨立的個人、機關、組織所擁有——懷璧其罪。

四分五裂、軍閥割據的民國,該如何解決這些棘手的問題呢?

當然是建立起一個負責的組織。

“査古物應歸博物館保存以符名實 。但博物館尚未成立以先,所有古物任其堆置不免有散失之虞。擬請 照司所擬於京師設立古物保存所一處另擬詳章派員經理。 ”

1912年年底,袁世凱下令成立“古物保存所”,並計劃在紫禁城前的文華、武英兩殿建立具備展覽條件的“陳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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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物陳列所舊照

看似中國有了一個具備代表性的博物館,但實際上,這個機構處境非常尷尬。其收藏主要是由熱河行宮、承德避暑山莊和瀋陽故宮的文物組成(為了防止宮內文物被盜竊一空),但真正的寶貝——紫禁城中的內府收藏依舊完好的保留在退位後的清室手中。甚至這個古物陳列所的所長,還是原來皇室的護軍都統治格。

也就是說,民國並沒有接收、也沒理由接收這些足以證明自己是這個國家天命所歸的的皇室收藏。

自然而然的,明明是照著西方現代博物館體系來模仿的陳列所,由於文物的產權不明,依舊屬於清室私產的範疇,於是怪事屢屢發生,前天清內務府收回一件“東海珠製成手串一掛”,後天又拿走“鑽石寶劍二具” ,其去處最終不過是被溥儀拿去賞賜給保皇黨、籌備復辟的資金罷了。

而受限於民國軍閥割據的混亂狀態,常常某大員一個手令,就能去陳列所中隨意拿取文物,或據為己有,或“惠贈友人”。其風行之盛,甚至要大總統親自下令,

要求“自大總統以迄,各機關一律不得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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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這壓根就不是一個現代的博物館,而其根本原因在於管理者並不具備物品的所有權。這一切,都源於民國自己提出的《清室優待條件》。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民國自然也有過討論,1916年9月,國務總理段祺瑞在呈總統黎元洪的文中稱 : “文華武英各殿所陳列之古物,均系清室私產共七十餘萬件,估價約五百餘萬元...本擬由政府備價收歸 國有,徒以財政支絀,迄未實行。”也就是說,民國甚至掏不出錢來一次性購買故宮中的文物。

民國不國——它管不了自己宣稱繼承的文化遺產,而軍閥們忙著吸毒、看戲、包養姨太。紫禁城的黃昏下,一件件中國最精美的文物,被迫接受東亞病夫的命運,遠赴重洋外的異國他鄉。

故宮博物院的誕生

一邊是民國的不作為,一邊是清廷崽賣爺田不心疼。

面對洶湧的輿論質疑,1916年10月,民國曾頒佈《保護古物暫行辦法》,規定國內一切古籍古物不得轉售外人,但並沒有禁止國內的文物買賣,並且要求清廷出售文物必須向內務部報備申請,希望以此來限制清廷內務府的拋售狂潮。但法律上再嚴格,卻要面對錯綜複雜的派系鬥爭,執行起來自然成了一紙空文。

更為關鍵的是,民國依然承認清室對古物的所有權——這才是問題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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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淵閣藏《四庫全書》

1922年3月,京滬各報刊登了一條重磅消息:為了籌措溥儀結婚的經費,清廷內務府準備把《四庫全書》賣給日本人——一石激起千層浪,全國文化屆人士聯名發佈公開信,呼籲民國政府阻止倒賣文物的行為,公開信裡聲稱:查照優待條件,愛新覺羅溥儀本應遷出大內移居頤和園中,至於禁城宮殿及所藏之圖書古物,皆系歷代相傳國家公共之產 。其中如文淵閣《四庫全書》之類尤為可寶....亟宜一律由我民國政府收回,籌設古物院一所任人觀覽。”

可見,在當時人眼中,遺老遺少之外的知識分子們已經明確的把“清室古物”當作是“歷代相傳國家公共產”,並對民國始終無法掌控這一遺產心懷憤懣,要求修改《清室優待條件》,其浪潮之大,甚至引起了溥儀英國老師莊士敦的注意,他在信中這樣批評到,這些輿論給溥儀和清室的名譽造成了損害,“應該不失時機地將屬於中華民族的財產與皇室的個人財產分開”。

但具體是什麼時間呢?

法律解決不了、錢解決不了,只有靠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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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士敦舊照

1924年11月,馮玉祥打進了北平,曹錕下臺。以黃郛為首的內閣召開會議,決定修改《清室優待條件》,要求溥儀立刻離開紫禁城。隔天下午,北京警衛總司令鹿鍾麟率警衛執行了這一命令。

修改後的優待條件裡第五條規定:“清室私產歸清室完全享有,民國政府當為特別保護,其一切公產應歸民國政府所有。”其中就公私產的規定,全國上下普遍認同的是,宮城、建築物、歷代之至寶、民族之公產、具有歷史價值、文化價值的,應該歸民國,而大小珠寶金銀皮貨這些,可以歸屬於溥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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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溥儀趕出紫禁城的鹿鍾麟

事實上,無論公產還是私產,手中無槍、又在輿論上人人喊打的清室已經無力掙扎了。

到了1924年,攝政內閣公佈了《辦理清室善後委員會組織條例》,在這一委員會的監視下,宮廷中所剩的銀兩被還給清室,但銀子上如果有福祿壽喜這些字樣,就會被認為是“有歷史價值”,留下來部分做陳列之用。而溥儀的印璽、龍袍這些代表皇帝身份的物品,也都被民國政府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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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胡適

只有國家才能夠擁有的國寶——唯有一個獨立的故宮博物院,才能夠保存它們。實際上,就在溥儀出宮的當天,胡適就曾致信外交總長王正廷,表示:“清廷古物應當由民國正式接受,模仿日本保存古物的辦法,由國家宣告為國寶,永遠保存,切不可由軍人政客趁火打劫。”

溥儀出宮後,各政府部門竊取古物的謠言甚囂塵上,攝政內閣維持不到一個月時間即宣告辭職,段祺瑞入主北京。一時間,清室的遺老遺少們紛紛籌劃恢復優待條件,把溥儀送回故宮,奪回古物。

面對如此迫切的時局變動,成立獨立博物館成了當務之急。清室善後委員會抓緊清查故宮物品,登記造冊並加以整理,以李煜瀛為委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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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925年10月10日,故宮博物院正式成立,從此,故宮不再是一姓皇帝的住所,而是天下百姓的共同文化財產。

半個多世紀以來,宮中文物被隨意掠奪、倒賣、抵押、賞賜,或是隱秘的送往達官貴人的家中,如今,它們終於有了一個安穩的保存之所,它們真正的成為了國寶——成為了民族宣示其五千年傳統和輝煌過往的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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