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作家是否适合婚姻的公开回答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女友林夕写了一篇博客,“别把男人当回事”。我理解这是她的一贯主张。麦克2006(简称麦克)对其文进行批评,我跟贴表示自己的观点,女作家其实是不太适合婚姻的。正是情感的丰富成就了很多女作家。麦克因此写文章认为:现今婚姻不适合女作家的观点给某些人以爱情婚姻上的特权,是一个极其危险的开端。我的观点剥夺了女作家婚姻幸福的权利,为了看到她们精彩的创作,就否定了他们婚姻幸福的可能,这岂不是太自私了吗?

我理解麦克的一片苦心,要使神的儿女都幸福。(麦克是基督徒),使每个人都有一份婚姻。但我也有自己的观点,如果只是跟贴,恐怕讲不清楚。决定费点时间,讲清楚我的观点。

在麦克看来,婚姻中的人是幸福的,而我说女作家不适合婚姻,就是剥夺了她们的幸福权利,是一种自私的表现。这有待商榷。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觉得在婚姻中幸福,婚姻是一种制度,任何一种制度,即使是神的制度也不是十全十美的。至于一夫一妻制是否是神创立的,我不知道,这是一个理论问题,在这方面我没有发言权。

关于女作家是否适合婚姻的公开回答

在米国人家做客


既然是制度,其实就有约束的力量在内。只要是约束,就与自由相对。对于喜欢自由的女作家,或者说不好听一点,对于灵魂喜欢漂泊的女作家,婚姻是什么,是枷锁是桎梏是陷阱。且不说中国的张爱玲、丁玲、杨沫,现代的林夕、王海翎,看看乔治、桑、杜拉斯、波付娃,哪个不是用自己的经历在书写着最浪漫最诡谜的爱情。别的不说,波付娃与萨特分分合合几十年,终于没做成夫妻,而是同居。萨特的魅力全世界无人可比,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他的思想影响了法国乃至世界的青年人。这样一位智者,尚且不能将波付娃长久地留在身边。厌倦的时候还要去寻找新的风景,不正是女作家不适合婚姻的最典型写照吗?

我身边的林夕,她一再表示,正是离婚让她重生,有了凤凰涅磐的感觉,有了事业的成功。

其实,女作家不适合婚姻是正常的,但凡作家都是有点自恋的,女作家就更甚。在男权社会里,女作家在某些方面某种程度上超越了男人,自豪自傲自恋是自然而然的,眼光又如何停留在不如自己的男人身上呢!如果魅力如萨特都吸引不了波付娃长久的目光,别的男人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这是很正常的。大家都知道一首脍炙人口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女作家要的就是这种精神上彻底的自由,即使婚姻有一百个一千个好处,要她们放弃自由这一个好处,人家也是不干的。

麦克认为我剥夺了女作家享受婚姻幸福的权利,我却认为,根本没有剥夺不剥夺一说,有的只是放弃,所有女作家的婚姻都是自己放弃的,在婚姻之外,自由地爱自由地写,没有束缚没有妨碍,这才是幸福。

有人说,女诗人都是有巫气的,而人是有可以有神性的,女作家就是神性比较多的人之一种。他们更喜欢精神上的无拘无束,更喜欢爱情上的自由自在。神在这一点上对他们也是宽容的。中国古代妇女是一女不嫁二妇的,李清照、蔡文姬这俩位著名的女诗人、女作家就嫁了两次,也从来没受到非议。

特权是不好的,但这个社会从来就不缺少特权。皇帝可以后宫佳丽三千,有钱有权的可以三妻四妾。女作家游离于婚姻之外,多爱几个男人有何不可,只要她们喜欢,只要他们为我们奉献出好的作品来。其实,象男人一样多爱异性,也是部分女作家、女权主义者一直在努力的目标。也是妇女解放的标志之一,只可惜我们正统观点从来不敢这么提而已!

不必担心,幸福不幸福,主要是种感觉。婚姻不是筹码,并非有婚姻感觉就幸福,没婚姻感觉就不幸福。既然我们这个社会已经多元化,何必在女作家是否有婚姻这个问题上如此执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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