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多億元市值的小米帝國,竟然做傳銷生意?


最近,很多用戶在多個舉報平臺上投訴小米有品有魚App疑似變相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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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雷軍的小米?不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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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不少人和我一樣看到這些信息的第一反應是不相信。然而一查,難撇清關係的確實是小米

“親兒子”小米有品 vs 外包“有品有魚”

從應用商店裡搜索有品,發現主要有2個App,一個叫“小米有品”,一個叫“有品有魚”。

兩個App最明顯的區別是,小米有品可通過手機號、社交賬號等註冊登陸,而有品有魚無法直接註冊登陸,須填寫一個“邀請碼”,從網上隨便搜了一個邀請串碼。登陸進去發現,有品有魚雖然品牌名字裡沒有帶“小米”的字樣,但首頁分類欄目裡清晰地顯示“小米自營”、“小米新品”。

從首頁及內容信息來看,小米有品的“小米”屬性更清晰,尤其是小米有品在南京、上海、重慶等城市的線下店,小米的品牌logo旁邊帶有“有品”的logo。

不過,查看兩個App裡公示的平臺運營主體資質,很容易發現,兩家的運營主體均是“有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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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有品 vs 有品有魚

那麼,有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跟小米公司是什麼關係呢?

天眼查數據顯示,有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8年4月4日,2019年12月4日,法定代表人由劉德變更為林斌。目前四位股東分別是雷軍、洪鋒、黎萬強、劉德,均系小米的創始團隊成員。看來沒錯,是雷軍和小米的“親兒子”實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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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品有魚App涉嫌拉人頭

值得注意的是,用戶廣為吐糟詬病的,並非小米有品這個平臺,而是“有品有魚”App,其糟點是分層級拉人頭的分銷模式,疑似變相傳銷。

下載安裝有品有魚App後,隨意搜的一個邀請碼,加入了該邀請碼的所有者的招募團隊裡,這位團長先稱呼他“大祿”。大祿告知,需要花費396元升級會員,可以獲得專享權益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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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難看出,有品有魚的商業模式是這樣的:用戶A先在平臺消費396元(購物下單)升級為會員,生成一個專屬的邀請碼,然後再去招募其他會員B、C等加入,B、C可以理解為成為了A的終身粉絲,B和C在平臺每消費一筆金額,A即可獲得分銷收入;另一方面,B、C可以再分別招募D、E等更多人加入,那B、C每招募到一個會員,A同樣可以獲得100元的獎勵。

根據大祿的分享,有品有魚內部有一套完整的福利制度,會員級別分為見習顧問、推廣顧問、高級顧問。如上所述,A購買396元的會員禮包先成為見習顧問,在招募會員達到50名後升級為推廣顧問,獎金分為業績獎、互助獎、伯樂獎三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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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會員與平臺通過銷客寶簽署電子協議,可以理解成籤“合同”,這個合同方並非是小米的有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而是一家第三方公司,按照大祿的說法是為了“合理避稅”。

這個第三方是誰?

根據公開信息可查,2019年3月,小米有品官方宣佈與“佛系推手團”簽署獨家戰略合作,也就是說,後者成為小米“有品有魚”的外包供應商。公開信息顯示,“佛系推手團”的運營主體是“陝西佛系信息諮詢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2月14日,由房煒、陳化雲2名自然人控股。據可靠消息稱,佛系推廣團曾是“每日一淘”的操盤手,創始人房煒曾是“每日一淘”的最大團團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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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有品有魚是否涉嫌傳銷?我們對照下2015年1月施行的《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便可一目瞭然。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一) 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 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 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非常明顯,小米有品有魚,妥妥地存在拉人頭、形成上下線,且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的行為。

值得玩味兒的是,有品有魚涉嫌傳銷行為,或許會歸咎於外包商的線下團隊開展業務,那麼小米公司在這其中承擔了什麼角色?

自有品有魚運營以來,用戶投訴、媒體質疑不絕於全網,而小米官方卻似乎“充耳不聞”,任由外包團隊打著“小米生態鏈”的旗號做著“拉人頭”的生意。

這波操作,不禁令人疑惑:小米,你到底是有品還是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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