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的政策给百姓带来了什么实惠?

仰望天空的时候多看看脚下


雍正是清代前史上提的比较少的的一位皇帝,即使是在大中学的基础前史必修课里面,触及的也很少。这就造就了一个充满神秘色彩的皇帝,对他的评估,众说纷纭,褒贬不一,变成一个充满争议的帝王。

而雍正对老百姓的贡献,则通过他施政的几个重点,可以查找到线索:

1、整饬吏治

康熙年间尤其是晚年,吏治松散、贪腐丛生,官员堕落腐化,国库空虚;在这么一个虚假昌盛的背面,其实隐藏着深厚的社会危机,而雍正早已看在眼里。雍正一即位,便着手整治,要求文官不贪墨,武官不克扣军饷,为此还专门建立会考府,对官员进行审计。对于吏治的整饬,是可以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觉到的,一大批贪墨的官员在雍正年间被铁腕打击,一些清官包括一些寒门仕子有机会得以从政,这也为后来的乾隆盛世创造了官员、吏治的基础。

2,完善密折准奏

雍正通过密折制度和扩大能够上密折奏折人的数量,扩大了信息的来源的深度和广度,奏折只需通过奏事处直接抵达雍正手中,批复的折子能够直接下发到奏事人手中,强化了皇权的同时,也通过一些上折官员的直通渠道,将基层的声音和民间的声音直接传达到皇帝,且不同官员上报的信息还可以相互印证,这某种程度加强了最高统治者和基层官员、和百姓直接的联系,对于皇帝了解民生民情、瘟疫饥荒等并作出实时的处置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避免了各级官员上报过程中的瞒报、谎报等。

3,改土归流

雍正下决心改动少数民族地区世袭的土司、头人的蛋糕,实施改土归流,虽然初期招致了激烈的反抗,但改土归流在全国的推行,加强了权力中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控制,也一定程度改变了世袭领主对少数民族地区长期的压榨,从而结束了长期的内乱,虽然历经反复,此措施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农业生产和社会稳定。

4,摊丁入亩

中国古代几千年来,都是土地和人丁分头交税,冒着地主阶级激烈的反抗,雍正将人头税摊到土地税中,这么就免除了困苦老百姓没有土地还仍然要缴纳人头税的不公平局面,极大的减轻了普通百姓的税赋,这种减赋客观上解放了生产力,刺激了人口增加。在某种程度来讲,是非常有决心且顺应民心的税制改革。

5,

废弃贱籍

所谓贱民即在民籍以外,不属于士农工商之列,不能读书,不能参与科举考试,生生世世为奴,是奴隶社会的残余。雍正废弃贱籍是对百姓的一件功劳,是封建时代帝王少有的民主和平等的思想火化,对于社会各阶层的稳定和平等是非常有积极意义的。

6,促进满汉文化融合

在雍正执政期间,雍正深受汉文化影响,不仅本人精研中华文化的典籍、诗书俱佳,在位期间任用多位汉族大臣,当然作为统治者他有了解汉文化有利于其统治的需要,但是对于汉文化的态度,让满汉两族在某种程度也得到相互的包容、学习和融合,释放了统治的压力,对于社会的稳定和中华民族的民族大团结也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

雍正四十五岁即位,在位一十三年,终身努力变革弊政,在王公大臣、地主富豪、文人墨客的谴责与责难下,锐意进取,煞费苦心,勤政为民,“康乾盛世”精确来讲应当是“康雍乾盛世”,雍正承上启下的功劳不可磨灭!


般若证道


康熙晚年,官场贪污腐败成风,社会风气日渐败坏,民不聊生。雍正即位后马上着手实行新政,其中“火耗归公”是当时新政中最重要的措施之一

火耗,又称“耗羡”、“羡余”是正税之外无定例可循的附加税,也是默许州县官在收税时加征银两。起源于明代万历年间,原碎银熔化重铸,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税一律征银上交国库,然后把百姓交的碎银熔化重铸为上交的银锭就有了火耗。征税时加征的“火耗”大于实际“火耗”,差额就归官员了。

因为清初大多制度继承明制,像位极人臣的张廷玉年俸银才180两、禄米180斛,七品知县一年俸禄也不过45两。州县官员靠这点俸禄生活难以维计,便加收火耗,朝廷对此虽然清楚也只能漠然处之。 

  然而,朝廷的这种态度,长此以往,助长了地方州县官员的贪欲,他们以火耗之由,疯狂敛财,便有了“十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这样老百姓赋税加重,腐败蔓延,民不聊生。

雍正二年正式开始实行,最早在山西推行,七月推广全国,将明朝以来的“耗羡”附加税改为法定正税,并制度用意在打击地方官吏的任意摊派行为。具体效果如何呢?

  • 比如说:雍正元年,山西收了火耗银43万两,以20万两弥补亏空,11万两作各官养廉,9万多两作公费,还剩下2万多两。后来在全国统一规定了地方官员的养廉银数额,视不同地区和官职而有所差别,如直隶总督每年养廉银1.5万多两,而江南总督却是3万两。
  • 各省巡抚在1万到1.5万两之间,多数布政使为8000两,知府2000到4000两,是500到1500两,养廉银比正俸多出十几倍以至上百倍,保证了地方官员的中等或高等生活水平。

这一改革形成制度,称为“养廉银制度”,又称“耗羡归公”。即由朝廷依定额发给全国各地官员,以后火耗一分为三:一份给各地方官员养廉,一份弥补地方财政亏空,一份留给地方做公用资金。

火耗归公的好处在于,把征收火耗银公开化、合法化,变暗收为明收,变乱收为按规定征收率,从而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阻止了地方州县官员贪腐。同时也树立了中央权威,减弱了地方财政权。


左史右经


火耗归公

何为火耗?碎银加火铸成银锭时的折耗。一般火耗由各地官员所以加派,一两可加至数钱。因不在官员上交范围之内,官员可以随意贪墨。雍正即位,正式规定火耗归公。对百姓而言,官员不可在随意加派,说宰一刀就是一刀 。

摊丁入亩

雍正以前各朝代收税都是两个标准,即人丁、地亩,而雍正时期把人丁税摊入地亩税。改变之前的双重标准,极大的减轻了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负担。

官绅一体当差纳粮

古代收税,只到百姓家,官绅除外。老百姓还纳粮还要当差,即服兵役和徭役。官绅是属于统治阶级,之前不用纳粮当差。而官绅一体当差纳粮就是官绅也在无特权,当然不是真的让他们纳粮当差,可以用银两兑买。雍正此举增加了国库收入。对百姓而言虽然没有什么实际收益,心里也平衡很多。

养廉银制度

养廉银顾名思义,就是养清官的银子。雍正帝命令各省督抚,就该省情形酌情而定。一般情况下养廉银能远远超过正俸标准。拿知县来举例知县的养廉银额在400—2259两之间,高出正俸的8.89-50.2倍。越是高品级的官员,养廉银越是优厚。鉴于官场上各类陋习,有的官靠自己俸禄是活不下去的,毕竟不是人人是海瑞。雍正发明养廉银制度。鼓励地方官廉政。养廉银制度是清朝特有的用来防止官吏贪污的一种经济手段,该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确实使吏治稍有澄清,对清初因低俸而形成的腐败现象有所遏制。


史争朝夕


雍正即位后,马上着手实行新政,其中摊丁入亩是其中最重要的改革措施之一。从后来的效果看,这一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可以说是古代赋税制度不断发展演变水到渠成的结果。

古代赋税之征主要是田赋、丁银、徭役。其发展趋势是,赋役的征收由人、地并征,逐渐向地亩倾斜,人丁之征逐渐减少,直至后来取消人口税,完全变为田赋之征。这个发展趋势看起来比较简单,但如果深究起来,里面的内容比较复杂,而且值得深入研究。

最初的人口税,不仅有丁口,还有未成丁者,如汉代的人口税有口赋、算赋,口赋是一般人口,对象包括儿童,算赋就是丁税。后来口赋取消了。最初丁税的征收对象不仅有男丁,还有女丁,妇女也有征课。

像唐代的租庸调法,以夫妻组成之户为征收对象,男女并征,女子也是被征的对象。后来女子人口税取消,只有男丁税。另外,以前人口税在总的赋税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唐中期以后实行两税法,变“以丁身为本”的征收为“以资产为宗”,赋税内的比重由人口向以土地为主的资产倾斜。

明代实行的一条鞭法,男丁所征的丁银又有一部分摊入地亩中征收。清代实行摊丁入亩,丁银完全摊入地亩,赋税完全变成了田税,人口不再交税,即人口税完全取消,征税的税则也因此简化。

明代的一条鞭法,是部分的摊丁入亩,可以以银代役,如果不亲自去服劳役,可以交银子代替,但是仍有丁银负担。那些有势力的人想法设法逃避丁税,实行所谓的“飞洒”、“诡寄”,把本家的丁银转嫁到没有势力的人户,造成弱势的田少的穷人反而丁税更重。

穷人交不起钱,有的逃亡,或者被拘押到官府,官府的丁银不能如数完征,丁税的征收没有保障,因此必须改变原来的政策。另外,人丁数经常变化,丁忧年龄段,比如年十六成丁,到六十开除,还有迁移、死亡等情。,所以丁数处于变化当中,这就为征税官员上下其手提供了机会,有的贪官侵占丁银,实际征收多,但上交少,上交丁银和上报丁额都不是实数。

百姓实际上交了丁银,但是国家没有收到,这也是促使政策改变的一个原因。康熙五十一年后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政策,国家所征丁银数固定,避免了这一弊端,百姓的丁银负担也有所减轻。但仍有丁银之征,还没有完全解决问题。

康熙五十五年后又在四川、广东试行把丁银全部摊入地亩征收,当时阻力很大,田多丁少的、有势力的,所交税比以前增加,因而反对,没有推行开来。

雍正二年后,决定在全国各省推广,把丁银完全摊入到地亩。大致在雍正九年,全部大部分地区实行,个别省份一直延续到乾隆中期以后,有山西、贵州,而以奉天最晚。这些省份的个别县到光绪时期才完成。

摊丁入亩的实行,有以下几个方面是值得肯定的:

1,税则简化,减少了弊端,征收较有保障。

2,摊丁入亩对田多者的利益有损害,对穷人有益,无田、少田者负担减轻,有利于生产发展。国家征税有保障,因而有利于国家,是一项“益贫损富利国”的政策。雍正以后国家的储存量比康熙后期大量增加,实行摊丁入亩是其原因之一,另外也与清查亏空、耗羡归公有关。

3,有利于人口统计。以前为了逃避丁税,丁口有隐匿现象,各地方上报的丁口数不一定是实数,一般要少于实际的丁数。摊丁入亩以后,丁口不交税了,也没有隐匿的必要,以后人口的统计相对接近实数。

4,官府不再因征丁税而把人丁固定在本籍,对百姓人身束缚减轻,活动相对自由,有利于人口流动及贫民的就业、择业,有利于边区的开发。

5,人口税的最终取消,百姓对国家人身束缚的减轻,又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体现。较少乃至取消对百姓徭役的征发、人口税的征收,社会矛盾也因之越来越少。

人口税的取消,也使得社会等级差距减小,是社会发展的又一体现。古代等级制度中,一般百姓属于无特权低等级人群,他们是赋税征收的主要对象,官绅等级身份高,有减少免除赋役的特权。由此也体现等级身份差距。摊丁入亩后丁税取消,官绅在这方面的特权不再存在,与不再交丁税的百姓相同,是等级身份差距减小的一种体现。



历史的真相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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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清朝印象最深的皇帝,肯定有康熙、乾隆、溥仪等等。今天要讲的就是争议颇多的康乾中间的雍正皇帝。他在位时将国家经济推向了前所未有的盛世,他对臣工们幽默的话语片段总是被奉为经典。而有些史书还是会把他写的一无是处。不管他们怎么写,他的政策带来的改变是存在的。

那他有哪些政策给百姓分别带来了什么实惠呢?

一、对国库财政的改革:

康熙去世留下的是一个严重的烂摊子,处于朝政稳定的需要和康熙本人后期的疲软乏力,对这么大一个国家发生的停摆和腐蚀,康熙几乎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尚是藩王的雍正对此一直都忧心忡忡,即位后对国库空虚的财政现状采取了创新性的改革。

所谓“提耗羡,设养廉”,表面上看起来是把从前官员的贪污腐败合法公开化了,实际上正是由于对官员实行这种低俸禄高养廉的生活补贴政策,才将官员向下开口向上供奉的道路堵塞了,确实减轻了百姓的负担,也充实了国库,在很大程度上净化了官员体系。

二、改土归流。

实际上改土归流在明清两代一直在实行和推进,但直到雍正朝,实行于西南地区的这项举措才到达了顶峰,土司制度由于国家的发展和强大已经不再适合于发展的需要。但单纯的行政措施也很难达到效果,在雍正朝逐渐发展成了涵盖多个角度的民族政策。大规模的改土归流而没有引起毁灭性的民族冲突、官民冲突是非常难得的。得益于雍正朝制定的善后政策。

三、赋役制度的改革。

比如摊丁入亩,减轻人民负担,稳定增加了国库收入。康熙驾崩时国库存银七百万两,乾隆驾崩时国库已经充盈到白银五千万两。

雍正的年代称的上是个改革的时代,意在清除中国历史上相沿千年的积弊。

实行了摊丁入亩,耗羡归公,养廉银制度除豁贱民政策,打击了科举贵族的士民一体当差方针,推行改土归流,强令富人、有田人代贫民交纳丁银,而后出现了一个比较清明的政治局面。在一定成度上调整了政府,富人,贫民三者的关系,有益于农民发挥生产积极性。

雍正一朝,他出台的政策全是在跟士绅作对,他是他所处阶级的叛徒。所以好多人笔下的他都是很废的。直到二百多年以后,在这个士绅阶级彻底消失的年代,历史才逐渐还他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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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在位期间,实行了一系列得新政,不管是对百姓还是国家,都带来了好处,新政主要有:摊丁入亩,耗羡归公,归土归流!减轻了百姓的负担,还革除了积弊,清明了吏治,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给乾隆留下了一个很好的吏治环境与繁盛局面!

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草创于明代,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人头税,客观上是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耗羡归公

雍正元年,山西巡抚诺敏请求将该省各州县耗羡银全部上缴布政司,一部分用作抵补无着落的亏欠,一部分给官员作养廉银。这是全面实行耗羡提解的办法,雍正帝当即批准实行,并在全国推广山西的做法。

耗羡提解的目的之一,是要制止官吏乱征附加税,降低火耗率,以减轻税民负担。雍正帝对于耗羡率,只许减少,不许增多。他说,如地方官员“于应取之外,稍有加重者,朕必访闻,重治其罪”。

耗羡归公后,各地火耗率与实行前发生变化,大多数地区耗羡率降低在正额钱粮的一至二成之间,比原来的高耗羡率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扭转了地方官狂征滥派的严重情况。

改土归流是指改土司制为流官制。又称土司改流、改土设流、废土改流,始于明代中后期,是指将原来西南地区统治少数民族的土司头目废除,改为朝廷中央政府派任流官。

改土归流是就是把少数民族土司管理的方式,变成汉族式的官员管理方式。土司即原民族的首领,流官由朝廷中央委派。改土归流有利于消除土司制度的落后性,同时加强中央对西南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统治。


踏雪雪无痕


雍正帝是个一心为民的皇帝,一生都是为国操劳,在康熙晚年的时候,国库空虚,地方财政问题不断,雍正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了几个政策。

第一个,摊丁入亩,简而言之,就是谁有田谁来交税,这样就改变了长久以来的人头税,这个制度,肯定对那些乡绅不利,毕竟他们手里有更多的田产,反而对下面的百姓,有更多的好处,毕竟有很多人都为了避免交人头税,会瞒着不报人口,税收制度改变相当于进行了一个人口普查。

第二个,火耗归公,又称为养廉银。就是明面上来做这些事情,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补助官员,让他们名正言顺的得到这个更多的钱,第二部分补贴地方的财政亏空,第三部分,用作地方公用支出。这样解决了地方财政不足的问题,还为中央解决了财政问题,不用经常拨款下放地方。官员得到养廉银,不会大肆的贪污腐败,此举让官员更为安心办事,不会随意剥削百姓。对地方建设和官民和睦有很大的利好。

雍正帝一直致力于国家建设,在封建社会的末期,已经做到呕心沥血了,从康熙末年的财政空虚,到雍正帝驾崩国库有6000万两白银。给乾隆留下了非常好的基础。

我是曹城少年,愿你顺心康健。


曹城少年


一、雍正新法主要有摊丁入亩、火耗归公、官绅纳粮、归土归流等。

二、简介:

1、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草创于明代,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人头税,客观上是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2、火耗归公又称耗羡归公。火耗是地方官征收钱税时,会以耗损为由,多征钱银。雍正二年七月推广全国,将明朝以来的“耗羡”附加税改为法定正税,并制度养廉银,用意在打击地方官吏的任意摊派行为。此举集中了征税权利,减轻了人民的额外负担,增加了外官薪给,对整顿吏治、减少贪污有积极作用。但州县于额征火耗之外,又暗中加派,未能从根本上改善吏治。

3、官绅纳粮,官即官员,绅即士绅,指地主。官绅一体当差纳粮就是让他们也同老百姓一样交税服徭役兵役,当然如果他们不愿服兵役和徭役,可以用银子折算。

4、改土归流是指改土司制为流官制。又称土司改流、改土设流、废土改流,始于明代中后期,是指将原来西南地区统治少数民族的土司头目废除,改为朝廷中央政府派任流官。

改土归流是就是把少数民族土司管理的方式,变成汉族式的官员管理方式。土司即原民族的首领,流官由朝廷中央委派。改土归流有利于消除土司制度的落后性,同时加强中央对西南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统治。改革后,还是有些土司掀起叛乱,最大规模的是乌蒙土司的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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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丁入地,这个政策对老百姓非常好,为什么,以前都是按人头交税,现在按照地的多少来交税,没有地不用交税,缓解了贫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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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简单的说下,雍正皇帝提出了养廉银政策。也就是说,所有的地方官除了工资以外,还能够得到一份非常可观的养廉银,还有摊丁入亩、乡绅交税纳粮等等很多政策。这些政策一方面提高了朝廷的收入,另一方面减轻了百姓们的负担,其实这些并不是雍正的原创,他只是在这些政策的基础上加以完善。我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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