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華鵬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3021 證券簡稱:山東華鵬 公告編號:臨2020-014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山東華鵬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於2020年3月23日在公司七樓會議室召開,應參加會議的董事9人,實際參加表決的董事9人,會議以現場和通訊表決方式召開,公司部分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本次會議由董事長許金新召集和主持,採用記名投票方式,審議並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關於全資子公司擬簽訂房屋徵收貨幣補償協議的議案》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具體內容詳見2020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關於全資子公司擬簽訂房屋徵收貨幣補償協議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0-015)。

二、審議通過《關於提請召開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經董事會審議,定於2020年4月8日召開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具體內容詳見2020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關於召開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臨2020-016)。

特此公告。

山東華鵬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3月23日

報備文件

《山東華鵬第七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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