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秦朝的焚书坑儒?

江寒故人


题主说如何看待秦朝的焚书坑儒?如果要谈怎么看这个焚书坑儒,那就了解这个历史事实是如何的。

孔安国在《尚书.序》中说:“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最早焚书坑儒这个词出现是在西汉时期,而且人们把“焚书坑儒”与秦始皇关联在一起。这个词得分开解释。

“焚书”,历史上秦始皇确实烧了书,但是其实秦始皇当时并没有烧很多书,只是烧毁部分《诗》《书》。他只是始作俑者,而真正烧掉大部分书籍的是项羽大火烧阿房宫烧毁的,而人们把这账都记到秦始皇头上。

怎么看待焚书呢?秦国在战国时期只是个西边蛮夷之地的小国,并没有六国那么深厚悠久的文化历史。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就需要统一思想,统一文字,统一文化,这是必然要做的。但他这个措施呢,实施的很坚决,就像当初秦实施变法改革。而对于文化,六国各有各的文化史。六国灭了,人还在,思想还在流动,不可能焚书就可以解决的。历史汉武帝时期也找到了统一思想统一文化的方法。秦始皇的初衷,或许也是想统一思想文化,但是方式方法可能有问题。

坑儒,事实上是坑的什么人,这个各有说法。但是坑儒,是秦始皇求仙,求长生不老的时候,是坑了四方士。这些方士,都是些算术先生。秦始皇认为他们是成事不足,乱世有余。

个人浅显理解,欢迎各位点评指证。历史之所以是历史,就是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东西,需要我们去探讨。


遇芫


焚书:是指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对除了秦国以外的史书及诸子百家著作进行焚烧。

坑儒:是指秦始皇对一些儒生进行坑杀。

说白了,其实质行为是秦朝统治阶级,发起的一场旨在加强秦中央专治统治的“政治运动”。

一、焚书

①事情起因:

始皇帝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丞相李斯向秦始皇进谏:“如今很多读书人不专心从事生产,反而学习古代典籍知识,对当今秦国政令进行批判,误导百姓,诽谤朝廷。像这样会动摇秦国统治,建议将秦国以外的史书及百家著作焚烧,建立法律禁止民间私自藏有这些书籍,对私藏禁书者处以重刑。”

②事情经过:

秦始皇同意了李斯的建议,颁布政令,对全国除了医药、占卜、耕种类以外的书籍,进行统一上缴,统一焚毁。没有主动上缴的,面上刺字并流放到长城服劳役。

二、坑儒

①事情起因:

始皇帝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因有两个分别叫侯生、卢生的儒生暗中对秦始皇嘲讽讥笑,并在事发后逃跑。因秦始皇平时待二人优厚,所以对二人的行为很愤恨,于是秦始皇下令,对咸阳城内的儒生进行严格审查。

②事情经过:

结果,城中儒生为活命互相推诿告发,最后有四百六十多人获罪。秦始皇将这四百多儒生全部坑杀,并昭告天下,以示警诫。

公子扶苏进谏秦始皇,说这些儒生都是读孔子之书的,不可大开杀戒,会遭到天下人反对的。秦始皇对扶苏的进谏很是生气,将扶苏流放长城去监工蒙恬了。

始皇帝焚书坑儒的动机和目的:不可否认,秦始皇刚刚一统天下,六国残存势力不甘心失去曾经的奢侈生活,经常暗中“兴风作浪”,破坏秦国统治。其中,破坏秦国统治的第一利器就是利用各种思想来蛊惑百姓反对秦国统治。同时,由于秦国刚完成大一统,社会各阶层矛盾复杂,各方利益诉求没有得到很好的妥善处理,加上各地儒生挑唆,社会各阶层与秦帝国矛盾严重,已经威胁到秦国统治。所以,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目的就是要消灭对秦国不利的“流言蜚语”以及发出“流言蜚语”的元凶——儒生。通过焚书坑儒来达到统一天下百姓思想,维护秦帝国统治的目的。

焚书坑儒不是目的,只是秦始皇为达到目的而采取的手段。焚书坑儒的危害:秦始皇将大量古书籍焚毁,无疑是文化上的一大浩劫。大量的古代史记及理论知识丧失、断代,是中华文明的一大悲剧。同时,秦始皇这一残暴做法非但没有消除隐患,反而激化了社会矛盾,更加不利于秦国的统治。

评语:

  • ①秦始皇焚书坑儒,做法过于残暴,非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使问题更加严重。同时,秦始皇的错误做法又成为了反秦势力用来攻击、摸黑秦国统治的“口实”,为压垮秦国这一头“骆驼”再添了一捆“稻草”。假如秦国能够对诸子百家著作“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加以利用,以势引导;使这些儒生有一个好的前途,反而会成为秦帝国统治的一大助力。
  • ②秦帝国的建立,进一步压缩了儒生及诸子百家理论的生存空间,使春秋战国时期儒生凭“三寸不烂之舌”便能奔个好前程的年代一去不复返。儒生没有了前程的焦虑,再加上内心的贪婪,造成了其不安分的现状。不安分的儒生不仅为自己引来杀身之祸,更使大量典籍被焚毁,只能说是自作自受。
  • ③治阶级的利益诉求与儒生的利益诉求没有“尿到一个壶里”,矛盾激化,是整个事情的根本原因。秦始皇的残暴或多或少有后世儒生的“添油加醋”,后世儒生企图为他们的先辈开脱一下。在整个焚书坑儒事件中,儒生没有意识到自己也包括诸子百家的理论,都是用来为帝王统治服务的,都是“愚民”的工具。对帝王来说,无非就是选择不同工具而已。而儒生这个工具不听话,却毁了自己与百家这一工具,令人惋惜。

史无眠


水一白简单描述一下“焚书坑儒”的过程,大家应该就了解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焚书

公元前213年的一天,秦始皇在咸阳的宫里举行大PARTY,70个博士官前来给他祝寿,其中,博士的头儿名叫周青臣,他上来给捧了一顿秦始皇,什么当初秦国没多大地盘,要不是靠着陛下,怎么有如此这一统的江山,陛下真是功德无量啊。

听他这么一顿吹,下面有个叫淳于越的博士官就不爽了,马上站出来,说了一大通,大概意思就是以前商、周时代都是搞分封的,现在陛下却搞郡县,我可从来没听说过不依古法就能长治久安的。周青臣他心里明净的,却不给陛下指出来,摆明了是个奸臣啊。

淳于越说得是义愤填膺、激昂慷慨的,结果,把丞相李斯给惹得不高兴了,

李斯马上跟秦始皇指出: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怎么能还搞以前那一套。我看啊,这帮书生一天到晚学那些古文经典都学愚了,一点儿跟不上时代,陛下不如把他们那些经典什么的都烧了,自然也就没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杂乱思想了。

于是,在李斯的主持下,一场“焚书运动”展开了。

秦始皇还在李斯建议下,下达了命令:私下讨论百家经典的,斩首;以古非今的灭族;三十天内不烧书的,脸上刻字做苦力。与此同时,秦朝还开展了一场大家都来学法家的运动。

民间很多诸子百家书籍都在这之后被烧了,史书这方面除了秦纪,也都烧了。当然,一些胆大的、行动快的,还是把书都藏起来了,另外,医药、卜筮、农业书籍之类的书籍都不在焚书之列。


坑儒

“焚书”过去一年,冒出来两个方士侯生、卢生,他们听说秦始皇想要长生不老,这么好个冤大头,还不能骗就骗,一会说有老神仙、一会说有灵芝、奇药的,把秦始皇忽悠得团团转。时间一长,这二位也担心秦始皇哪天发现了他俩是骗子,再把他俩斩了,骗来的钱可就没地方花了,于是俩人脚底抹油溜了,还找了个理由,说了不少秦始皇刚愎自用、好杀之类的坏话。


秦始皇这个火啊,心想你俩忽悠我这么长时间,跑也就跑了,还到处诽谤我,于是就到处抓捕他俩,结果自然是没抓到。秦始皇一怒之下,下令,命人前去调查,看看咸阳城这些书生,还有没有说他坏话和扰乱民心(诽谤皇上、妖言惑众)的。这一查不要紧,直接查出来了460多人。

前面说了,“焚书”就是要让这帮书生不要乱说、乱学,现在还没控制住,所以,秦始皇一声令下,就以他们触犯了“焚书令”,把他们都给埋了。


水言水语

很显然,坑儒是焚书的后续,而焚书的目的是树立法家思想一家独大、打压其他诸子百家的手段。从行为上来说,比较激进,虽然让诸子百家经典不见天日三十余年【汉惠帝四年(前 191), 明令废除】,但由于秦帝国的覆灭,并没有真正意义地实现法家独大,相反给了后世一种秦朝法律苛刻的坏印象。

但是,不得不说,虽然名为“焚书坑儒”,实际上针对的并不仅仅是儒生,这个儒字是后世“独尊儒术”才加上去的。

从“焚书坑儒”到“独尊儒术”,大概有80年左右的时间,正是由于这段时间儒家经典的空缺,导致了儒生们“无据可依”,反而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儒生将儒家思想演绎得符合统治阶级的口味,将儒家思想塑造成为一种更加迎合统治者的思想。

此外,在“汉承秦制”的大环境下,秦始皇、李斯等人留下的法家思想,也在汉朝得以保留。所以汉宣帝将汉家治国之法称为“霸王道杂之”,即是说霸道(法)与王道(儒)兼具,这都跟儒家与法家的“碰撞”脱不开关系。


总而言之,“焚书坑儒”是历史上较为常见的治国思想之间的碰撞,只是因为后世儒家独大,而被扭曲和夸大了。它可以算作是秦始皇的一个黑点,但并没有对秦帝国的灭亡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水一白聊历史


“焚书坑儒”这个词儿,最早是西汉的孔安国“发明”的。他是孔子的十世孙,还是司马迁的老师。

孔安国在《尚书.序》中说:“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

其实,“焚书”和“坑儒”,是两件不太相干的事情。有必要分开来说。

先说“焚书”。

“焚书”,对于秦国来说,应该算有这样的历史传统,尽管以前不是“焚”。

“焚书”,是以李斯的谏议为起始,他要对此负一定责任,当然,主要领导责任在秦始皇。

这件事,从当时来讲,是始皇统一天下后的一次思想领域“大扫荡”,对于巩固秦朝政权,有一定作用,只能说“一定”。但对于中国上古文化,是一次毁灭性的破坏。

秦,在西周,几百年里,都是一种被漠视的存在。直到犬戎袭周,襄公以兵相救,且护送平王东迁有功,才被封为诸侯。但在老资格诸侯们眼里,秦,仍然不过是没文化的“暴发户”。《春秋》、《左传》、《国语》中,都懒得记载秦国之事。

襄公之后,又经历了二十二代“公”,其间大概只有秦穆公开疆掠土,还算干了一番事业,这就到了孝公。此时已是战国中期,诸侯争霸愈演愈烈。

孝公效仿他国,求贤纳士,经亲信太监介绍,见到了卫鞅。卫鞅费了老大功夫,才明白孝公是有一番立马称霸的雄心的,而且不喜欢儒家的“王道”学说,也不贪图追求前代圣王的虚名,于是,就搬出了一套法家学说。孝公遂大喜。

卫鞅,后来有功封于商,称商君或商鞅。他的法家思想,几种体现在《商君书》中。全书二十六篇,佚亡两篇,尚存二十二篇。

在流传下来的二十二篇中,超过一半的篇中,商鞅都提到了《诗》《书》,概括起来,他说了如下几个观点——

第一,君王如果过分喜爱《诗》《书》等古典,臣民们就会效仿,反而不会一心为君王办事,也不再专心种地打仗;

第二,一些整天把《诗》《书》挂在嘴上的书生,其实没有真才实学,干不成大事;

第三,不要把熟读《诗》《书》作为选拔人才的标准,而要选拔那些种地高手、打仗能手,总之要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人;

第四,《诗》《书》和儒家的思想,是六种“虱子”,对于秦国的强盛,没有好的作用,只有坏的作用。不要把“六虱”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

商鞅是不是说的有些过分呢?有点儿。

但总体上,他在推行自己的“重农、尚法、强兵”的治国方略过程中,这样说也有其道理。因为,儒家的“克己复礼”,回到西周初年的思想,既不实际,也不适合秦国的国情。

秦孝公听从了商鞅的谏议,全力支持他变法。尽管没有“焚书”,但其他诸子百家的思想,特别是儒学,在秦国吃不开了。

十年时间,秦国迅速强盛,实力扩大到原由魏国占领的河东。

从秦孝公算起,又经历了六代秦王,到了秦王政。

他“奋六世之余烈”,并为改弦更张,继续了“重农、尚法、强兵”的方略,“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只敲扑而鞭笞天下,威震四海”,完成了统一大业。

嬴政三十四年,秦始皇过生日,大摆宴宴,款待群臣。与会的七十位博士,就是儒生们,一起上前献酒颂祝寿词。大约是在下面商量好了,话题一转,就提出应该效法夏商周三代的制度。

此时,李斯站出来说,陛下建立的万代不朽功业,是儒生们不能理解的。他们说的效法古代,实际上是诽谤当世,惑乱民心。

李斯说,儒生们办的私学,一起非议皇帝的法令,造成人们都根据自己所学加以议论;这些人到了朝廷在心里指责,出朝就去街巷谈议;他们在君主面前夸耀自己求取名利,追求奇异说法抬高自己,而在民众当中带头制造谣言。这种局面如不严加禁止,君主威势必会下降,朋党势力就会形成。臣冒死请求,让史官把不是秦国的典籍全部焚毁;不是博士官所职掌,天下有敢收藏《诗经》《尚书》和诸子百家著作的,都要交给地方官员一起烧掉;有敢相互一起谈论《诗经》《尚书》的处死;借古非今的满门抄斩;官吏如果知道而不举报,以同罪论处;命令下达三十天仍不烧书的,受黥刑,发配边疆,白天防寇,夜晚筑城;留下来不烧毁的只有医药、占卜、种植之类的书;如果有人想要学习法令,就以官吏为师。

秦始皇当场说:“准奏!”。

于是,六国王室和民间的所有诸子百家的书,包括上古的《诗》《书》等等,就都灰飞烟灭了。

可能博士们手里保存了少许,但随着秦之灭亡,也都亡佚毁失了。

秦始皇的这次生日宴会,是公元前213年。此时,他实现大一统,已经有七八年时间。然而,发生这次御前争执,仍然有其必然性——这就是统一后的治国方略之争,是继续实行变法改革,还是退回到西周的分封奴隶制。

秦国,在战国中期开始,农业上率先使用铁器工具和牛耕,生产力水平大大领先其他诸侯国家。而且,商鞅变法开始,到范睢为相,建立常备军,封建生产关系也成熟于其他六国。但是,秦国也有一个短板,就是长期偏于西部一隅,文化相对滞后,始终没有自己的知识分子队伍。

商鞅、范睢,都是招聘而来。还有一些,始终没有大的起色。

历代秦王,直到嬴政,大约都是能打仗的多,始终未见有关他们读书的记载,应该都文化水准不高。

嬴政连战连胜,一路高歌。特别是剪灭六国之后,众多学士投奔秦廷。其中绝大多数是齐鲁而来的儒生,而且很快形成了一股势力。

秦始皇逐渐开始听儒生们的谏议。最典型的,就是接受了齐国邹衍弟子们提出的“五行终始说”,改制秦为“水德”。

李斯,和韩非是同学,都是荀子的学生。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紧密结合在了一起。李斯的才能,应该远不及韩非。如果韩非能够辅佐秦始皇,做出的决策,大概会是“法术势”的一套——法于治国;术以御臣;势为集权。

李斯最大的问题,在于心胸狭窄。韩非也到了秦国,李斯就跑去秦皇面前挑拨,致使秦皇把李斯投入监狱,廷尉又逼迫李斯自杀,背后是不是李斯捣鬼已无可查证。

李斯提出“焚书”谏议的“心思”大概很复杂——既有对商君禁《诗》《书》思想的继承;又有维护始皇集权的考虑;也有与众儒生争宠争权的意味。

但对于好大喜功、文化不高,且无太多治理新型国家经验的秦始皇来说,无疑李斯的谏议最对胃口,于是准奏说“可以”。

立马,全国上下“焚书”之火就大烧起来了。


“焚书”有无正面作用呢?开始说了,有点儿。但作用不大。负面的作用,则大了去了,以至于到了西汉,不仅极难见到先秦的古籍,从墙里挖出几本还看不懂,于是催生了东汉许慎编写《说文解字》。

唐代章碣诗曰:“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此说极是。

西汉初年,高祖到文景,其实一直在摸索尝试统治的路数。到了汉武帝,终于形成了一套办法,就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不过,实质上是“外儒内法”,后来的封建王朝,大致都实行的是这种办法。

“坑儒”,就不多说了。秦始皇“坑”的四百六十多人,大多是方士,就是算命先生。一些方士说能找到长生不老之药,骗财骗物,始皇觉得不对,一怒之下,就全活埋了。


一老沈一


引言:

秦自孝公时商鞅变法以来,国力日益强大,而东方六国的状况则越来越差,最终逐一被秦所灭。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一统天下,秦王嬴政以功高三皇五帝,乃号为始皇帝陛下,是为秦始皇。建立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相当困难,而这个朝代更是建立在封建社会早期,更是显得艰难,故秦统一天下后,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施行各项有利于国家统一的措施,并且由于法家思想在秦根深蒂固,自然容不下其他思想在秦有所发展,又因此时处在社会转型后期,对统一帝国的治理和统治者个人的私心以及儒生方士们的不适当言行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下,发生了后来焚书坑儒的惨剧。然而历史已经逝去,后来的历史研究者无论离该时代有多近,他们所能做的,都只是无限的接近历史而已,所以才有了对焚书坑儒真实性的不同看法。

一、焚书的真假性探讨和简评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关于焚书的记载是非常详细的,其内容如下:

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仆射周青臣进颂曰:“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悦。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臣闻殷周之王千于岁,封子弟功臣。自为之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始皇下其议。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

这是一篇典型的秦汉时代的上奏文,文末“制曰:‘可’。”又属于秦汉诏书制书的标准用语,其可信度是相当高的。司马迁作为一个史学大家,司马迁的写作方法是“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论考之行事”,他不仅大量引证先秦和汉初的历史材料,而且亲自到全国各地采风,无论对书面材料,还是对亲自采访的来的见闻,司马迁都不是率而轻言,总是经过一定分析鉴别。《史记》“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司马迁在《史记》中,以事实为依据,以人物的命运为主线,以重要历史事件为载体,对枯燥的历史做了生动的刻画。由以上可知,《史记》的记载是可信的。

但依然有历史人物提出不同观点,郑樵在《通志校雠略·秦不绝儒学论》中提及:“秦入焚书焉书存,诸儒穷经而经亡。”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秦始皇“焚书”并未烧尽天下书。反是汉代学者搞章句之学,把儒经糟蹋得面目全非。

焚书这样的惨剧是后世的所有儒生们甚至是有识之士都不愿看到的,然而却因司马迁在《史记》中记得清清楚楚,而让这件事为后世所知,以致于秦王朝也因这件事被后世批得体无完肤。其实不然,焚书这件事,时丞相李斯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上面《史记》中,“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博士周青臣对秦始皇吹捧了一番,淳于越进言谈到:“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主要是劝谏秦始皇效仿古代。到李斯,他认为,如今天下已定,和之前的天下散乱不一样了,民众应做好分内的事就好,百姓种地,士则习法。天下私学众多,皇命下达后,各以其学论之,会以标新立异来显示自己的高明,李斯并提出了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焚书由此开始。

遍观焚书,李斯才是整件事情的策划者以及执行者,秦始皇只不过是对他提出的计划加以允许,也就说国家的统治看起来是由秦始皇—个人完成的,但是,并非如此,因为秦始皇所在社会是封建社会,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是地主阶级,地主阶级的利益就是秦始皇乃至国家的利益,因此,当李斯提出有益于地主阶级利益的焚书要求时,秦始皇自然而然的就会同意李斯的要求,进而维护了国家的利益。

另外,李斯是战国后期法家的代表,秦自商鞅变法以来便推崇法家思想,当下天下一统,时代不一样,法家思想的统治地位也许不是那么稳固,那么作为法家思想的代言人,秦帝国的丞相,李斯提出这样严酷的“焚书令”是必然的。这件事的实质是以李斯为代表的法家利用手中权力压抑其他学术派别的学术之争。焚书在秦统一的前提下进行,在当时来看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只是手段过激了一些而已。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确立了中央集权制;在全国范围内设立郡县制度;废除官吏世袭卿禄制度;用法律的形式承认土地私有;统一货币、度量衡和文字,实行“车同轨”“书同文”,这些措施都是国家大一统的基本要素,但仅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大一统措施还不行,最关键最长远的是思想的统一,形成统一的核心价值观念,才能让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内的统一措施有效。所以会有焚书这样的事发生也就不足为怪了。

二、坑儒始末及真假、评议

关于坑儒的记载,司马迁在《史记》中也记得清清楚楚,坑儒事件还要从求仙药谈起,始皇为求仙药耗费大量精力,而方士却一直未见成效,又有始皇登泰山与儒生议论,直到侯生、卢生在背后议论始皇并逃跑以后,始皇愤怒了,于是便有了坑儒的惨剧发生。

《史记》中的记载如下:

侯生、卢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于是乃亡去。
始皇闻亡,乃大怒日:“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成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竹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

关于坑儒事件的始末,还有一种说法,出于东汉时期卫宏《古文尚书序》:秦既焚书,恐天下不从所改更法,而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人。乃密种于骊山陵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言不同,乃令就视。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也。

其大意是说,秦始皇焚书之后,害怕天下人有异议,不遵从新法。于是一方面对诸生进行招安,另一方面却秘密的种瓜于一山谷中,待瓜成熟之后,以探瓜为由,将诸生骗至种瓜处,将诸生活活坑埋于谷中。

《说苑·反质篇》也对焚书坑儒做了记载:

于是有方士韩客侯生,齐客卢生,相与谋曰:“当今时不可以居,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以慢欺而取容,谏者不用而失道滋甚。吾党久居,且为所害。”乃相与亡去。始皇闻之大怒,曰:“吾异日厚卢生,尊爵而事之,今乃诽谤我,吾闻诸生多为妖言以乱黔首。”乃使御史悉上诸生,诸生传相告,犯法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

以上都记载了坑儒这件事,传统的观点都认为这件事是确实发生的,但最近确提出了不少质疑的声音,李开元在《焚书坑儒的真实虚伪半桩伪造的历史》一文中明确提出:坑儒是伪造的历史,而且是一个三重伪造的历史。《说苑·反质》所载的秦始皇坑方士是这段伪史的第一个版本。这个故事,是西汉初年的方士们编造出来的,动机在于自我吹擂,游说权贵以博取禄利。《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的秦始皇坑方士的故事,是这段伪史的第二个版本。《诏定古文尚书序》所载的是这段伪史的第三个版本。

他的理由在该文中提出了焚书坑儒的可疑之处:

  • 坑儒事件中被害者称谓的变化,方士、文学方术士、诸生,是被害者身份模糊;

  • 添加的说明: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於上郡。这句话是为了说明诸生就是儒生说的;

  • 受害者处刑的奇怪,始皇给方士们定的罪是“妖言以乱黔首”,依律应腰斩,而此处却是被坑;

  • 有名的方士都没有被坑,卢生、韩众、侯生、徐福等都没收到法律的制裁。

中华读书报国学版在2010年2月24日发表了马执斌先生的《“焚书坑儒”辩》,表达了“李先生对坑儒提出的四个疑点,笔者十分赞同。”

周思源先生在《秦始皇坑儒是事实,没背“黑锅”读《“焚书坑儒”辩》》一文中提出了反驳,他认为,“尽管《‘焚书坑儒’辩》的作者很想彻底推翻秦始皇‘坑儒’这个铁案,其实内心深处还是虚的厉害,要不然就不会小心翼翼的称‘……坑儒,此事疑窦重生,恐属子虚乌有’,而是坚决把那个‘恐’字拿掉了。”

李殿元先生在《关于“焚书坑儒”研究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提及:“汉初儒家对秦之‘焚书’多有指责。却很少提‘坑儒’之事,如贾谊、董仲舒,皆是一时名儒,距坑杀事件必几十年、上百年时闻应该知道这件事。如果秦始皇真的大批坑杀儒生,贾、董二位先生一定会仗义执言,大加挞伐,而他们却从未论及‘坑儒’之事。

国学大师章太炎也曾提出:“‘儒’在先秦有三个层次,指三种不同的人,秦始皇所坑杀的儒,乃是‘达名之儒’,也就是广义上的儒,是知识分子。”这点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有解释:“儒有三科,关‘达’、‘类’、‘私’之名。达名为儒,儒者,术士也。”

司马迁在《史记·儒林列传》里并没有“坑儒”一说,而说是“坑术士”:“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

坑儒是事实,这是不可否认的,首先前面提到的有三个提到坑儒的材料均出自汉代,离秦王朝并不远,所记载可信度度较高。汉武帝驾崩于公元前87年,也就是说,司马迁离坑儒发生的时间,最远不过120多年,另外,司马迁在二十三岁时,就接受了其父亲担任太史令,并在之前就已经游遍中国,以他的地位和学识,对于坑儒这件事,其记载是没问题的。其次,依据秦王朝统治者颁布各项大一统的措施来看,思想上的统一是必然的,又因秦自商鞅变法以来的严刑峻法,坑儒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再次,坑儒发生在公元前213年,而秦始皇在公元前210年就病逝,他晚年追求长生不老,可以说是到了疯狂的地步,所以诸生的议论,卢生等人的逃跑,都为坑儒带来了很大的可能性;最后,坑儒也是一种统一思想文化,威慑六国旧贵族的有效手段。

结语

焚书坑儒事件对历史的影响可谓很深远,人们只要提到焚书坑儒就会对秦始皇咬牙切齿,恨不能回到过去阻止他的这一暴行。焚书坑儒对史学有着很恶劣影响。

(一)焚书坑儒事件确确实实使部分中国古代文学经典流失,先秦诸子的著作是很丰富的,但一张焚书令,很多经典被付之一炬,使现在很多的学术问题成为谜团,阻碍了我们对中国古代文化和经典古籍的深入研究。

(二)焚书坑儒事件实质上是统治者发动的一场统一思想的运动,秦帝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而且处在封建社会早起,战国的纷争结束不久,百家争鸣的思想领域过于混乱,这会导致秦王朝难以使统治的百姓和统治阶级形成相同的价值观。因此,秦始皇同意李斯提出焚书坑儒的计划也是顺应当时的发展的,焚书坑儒这件事和大清王朝的文字狱比起来,惨烈程度远远不及。

(三)从焚书事件看出秦始皇是非常重视史学的,之所以焚书,是因为统治者已经知道传统史学对百姓的影响相当巨大,秦王朝要想真正的传至万世,加强思想上的统一是必须的,并且,秦记不在焚书之列。

总而言之,焚书坑儒这件事,的的确确发生在了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它既是统治者的文化高压政策,也是统治者为了自己的专制独裁而进行的。类似的事每一个朝代都要经历,只不过所用手段不同而已。

参考文献:

《史记·秦始皇本纪》

《史记·儒林列传》

《说苑·反质篇》

《说文解字》

《“焚书坑儒”辩》马执斌中华读书报2010年2月24日第015版

《焚书坑儒的真伪虚实半桩伪造的历史》李开复史学集刊2010年11月第6期

《秦始皇坑儒是事实,没背“黑锅”》周思源中华读书报2010年6月23日第015版

《坑儒评议》周芳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古今之争与焚书坑儒》许凌云曲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关于“焚书坑儒”研究的几个问题》李殿元文史杂志2007年第6期(总第132期)

《浅论新闻的真实性从“焚书坑儒”遭质疑谈起》王琼 (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

《秦始皇缘何焚书坑儒》陈生玺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三期

《焚书坑儒的一些探讨》贾军喜(陕西省铜川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科学系)


大黄扯点历史


历史一直以“暴君”来称呼秦始皇,就是因为他灭掉六国,消耗了大量人口,对各国的文化造成了严重影响。由于秦国实行法治,与儒家治国相反,其中“焚书坑儒”(应该说是焚书坑方士,其中可能有儒士)是对后来的儒家持否定态度,加剧了史官对其“暴君”肯定。

历史背景

秦始皇灭六国后,由于各国之间的文字,钱币,度量工具不一,造成国家办事效率低下,各区域之间歧视严重。为增加办事效率和统治思想,统一是历史的必然结果。

同时始皇帝在享受无尽权力后,开始怕死,所以便思想长生不老之术,得到了方士侯生,卢生等人支持。

过程

秦始皇在改革上并不是一帆风顺,当时各儒家博士觉得应遵照周朝实行分封制,请求皇帝下旨分封诸子于各国故地,但法家李斯持否定态度,要求废除,实行中央集权,进行郡县制。

但八年后秦始皇又在皇宫“师古师今”的辩论会,博士淳于越再次主张分封制,始皇帝便交于群臣讨论,李斯在此提出焚毁古书的建议:1,除规定的史书,农,医,卜等书籍,其余书籍由官府焚毁,若有不交者,收严重处罚;2.谈论《诗》《书》者处死;3.有愿意学习法家的法令者,以吏为师。

同时在第二年,由于方士的长生不老药不能兑现,按秦律必处死,因此侯生,卢生等人逃之夭夭,并诽谤秦始皇。始皇得知后勃然大怒,并将其同党460人尽数活埋。

结语

秦始皇作为“千古一帝”,修长城,建驰道,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这些都是我们所看得到!同时焚书坑儒使国内非规定书籍在月内尽数焚烧,统一了国家思想,建立了中国“一统”的格局,但毁掉了“百家争鸣”思想,将法家的“帝王心术”作为驾驭百姓群臣的方法,禁锢了人们的专研热情。


蜀山精灵


所谓“焚书坑儒”,其实可以分为“焚书”、“坑儒”两个独立事件,两件事之间虽然有所关联,但却应该分开分析。“焚书坑儒”事件的根源,其实是秦灭六国之后的山东六国与秦国之间的文化冲突,以及六国士子阶层对中央集权制的不认同,秦始皇虽然也曾尝试促进文化融合,可惜最终以失败告终,为了维持统治,这才在李斯的建议下采取了激烈手段。

“焚书坑儒”的问题根源,在于天下一统后的剧烈冲突

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维持帝国的统治,而他当时面临的最大考验则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因长期分裂导致的文化冲突,二是废除分封制,采取中央集权统治后士子阶层的不认同。

1、长期分裂导致的文化冲突。在历经春秋战国数百年的分裂,由于各诸侯国风土人情的不同,战国七雄早已形成了截然不同的风俗文化,例如“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秦国法家文化、以儒家之礼为核心的齐鲁文化、粗犷豪迈的燕赵文化和浪漫奔放的楚文化,历经数百年的发展,这些文化不仅难以调和,而且拥有极为坚固的文化壁垒。在法家思想熏陶下的秦国虽然从不缺乏能征善战的将士,但却从来没有产生过影响力巨大的学者,而这也是山东六国将秦国视为虎狼之国的原因。

2、士子对中央集权制的排斥。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采取了与之前截然不同的统治方式,废除分封制全面推行郡县制的秦国,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国家,而为了确保中央集权统治,秦始皇又创造了三公九卿制度。虽然郡县制最早并非诞生于秦国,但列国的郡县制却仍然带有着浓重的世卿世禄制色彩,而秦国这种从统治方式到官职的全面改革,显然给山东六国各阶层,尤其是士子阶层带来了极大的不适应,因而士子阶层对于秦国的统治可以说是极度排斥。

秦始皇也曾通过统一文字、度量衡、车轨等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各层面的统一,但这种改革反而遭至了士子阶层的更大反感,想要彻底将长期分裂的诸侯国彻底融合成为一个国家,根本不是短期内所能够办到的,甚至不是一代人所能够办到的。

秦始皇也曾尝试文化融合,可惜最终以失败告终

为了稳固统治,秦始皇也曾尝试过采取怀柔手段推动文化层面的融合,从而获得贵族、士族和百姓对秦国的认同,但这种尝试最终以失败告终,而这也是“焚书坑儒”事件出现的主要原因。

1、尝试接纳六国文化。对于剧烈的文化冲突,秦始皇一开始并没有采取抵触排斥的思想,不仅允许诸子百家和列国士子涌入咸阳,而且对不同文化采取了接纳包容的态度,例如黄老道家、阴阳家经过综合儒、法、道诸家的学说,提出了所谓的“五德始终说”,便得到了秦始皇的采纳;而秦始皇对咸阳的扩建规划中,也体现出了“法天象地”的道家思想;而秦始皇进行“泰山封禅”,则代表了对齐鲁文化的认可。更为直接的证据就是,秦始皇的长子扶苏明显受到了儒家思想的熏陶。

2、换取六国士子认可。为了使六国士子对秦国的统治予以支持,秦始皇选择了设立“博士”职位,以六国士子担任,且准许他们参与讨论国事,秦始皇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换取六国士子对秦国新政的理解和支持,进而由他们影响和引导天下百姓,从而在推动新政落实的同时,降低社会各阶层对秦国的排斥。

然而,事实证明,秦始皇的一切努力最终付诸东水,秦始皇接纳六国文化并未获得认可,例如秦始皇“泰山封禅”换来的只有山东儒生的嘲笑;又如担任“博士”的士子,他们不仅对于秦始皇极为怠慢,而且在参议国政时往往一言不发,却又在私底下对新政非议不止。

山东士子淳于越重提分封,李斯建议秦始皇“焚书”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摆酒设宴,秦国朝堂七十余位大臣,以及山东六国担任“博士”的士子参与了这场宴会。

酒宴开始之后,仆射周青臣先是上前歌颂了一番秦始皇的丰功伟绩,秦始皇听后极为高兴。然而,秦始皇的好心情很快便被破坏了,担任“博士”的齐人淳于越紧接着上前,他不但没有祝贺,反而重新提出了分封制,对秦始皇的集权统治再次提出了挑战。

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臣闻殷周之王千馀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始皇听后虽然不悦,但却没有立即进行斥责,而是将该言论交给臣子们讨论。作为秦始皇系列新政的直接参与者,丞相李斯立即上前予以了排斥,他认为天下之所以久久无法安定,就是因为这些士子私下对新政非议不断,进而提出了“焚书”倡议。

丞相李斯言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史记·秦始皇本纪》)

维护秦国的稳固统治,可以说是秦始皇的最后底线,眼看自己一直的努力始终没有得到回报,再加上这次淳于越的挑衅,秦始皇对于李斯的“焚书”建议只说了一个字“可”。于是乎,秦始皇开始下令除了博士官收藏的书籍和“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外,将诗、书、诸子百家著作全部焚毁,并将对天下敢于私藏、学习和非议朝政者严厉惩处,这便是著名的“焚书”事件。

方士逃跑再度非议新政,秦始皇一怒之下“坑儒”

关于“坑儒”事件中的“儒”到底指什么,目前仍然有争议,但显然并不是特指儒家。“坑儒”事件发生在“焚书”事件一年后,其实可以视作“焚书”事件的后续。

秦始皇统治后期,或许是身体上出现了问题,对于长生之术极为推崇,因而身边经常围绕着一些方士,这些方士之中除了徐福出海寻找仙药之外,最受秦始皇重用的便是侯生、卢生两位。然而,就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的某一天,这两位术士却逃跑了。

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这两位术士逃跑的原因竟然是认为秦始皇过于残暴和贪恋权力,因此不想为其寻找仙药了(贪於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而真实的原因,则极可能是两人根本无法搞到所谓的仙丹,又害怕秦始皇治罪,这才选择了逃跑。

然而,这两位也不仅仅是逃跑,他们为了表示自己的大义凛然,逃跑之余竟然还说了一大堆非议秦始皇的话,秦始皇得知消息后,大怒道,“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

于是乎,秦始皇一怒之下,“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可见,咸阳的“儒生”被坑杀,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在秦始皇刚刚下令禁止非议朝政一年后,竟然又有人公然跳出来挑衅法令,这才以雷厉手段处置。

如上所述,“焚书”和“坑儒”两件事的发生,可以说是秦始皇在尝试以怀柔手段融合列国文化失败之后,所采取的无奈之举,是秦始皇为了各项政策顺利推行采取的必要之举,也是秦始皇为了稳固统治采取的必要手段。秦始皇的手段或许比较激进,但谁又能体谅其中的无奈呢?


香茗史馆


焚书坑儒:焚书坑儒是秦始皇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术士的事件。

钳制了当时人们的思想

虽然是为了加强思想控制,并在短时间内得到了成功;但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不利于社会发展,钳制了当时人们的思想,并且手法残忍,残暴。 荀子学派法家学派与孔孟正统派儒学的斗争,集中表现在中央集权(地主政治)与分封诸侯(领主政治)的争论上,终于爆发了焚书坑儒的大破裂。前二二一年,初并天下,以丞相王绾为首的群臣,都主张在离秦较远的燕齐楚等地分封皇子为王,独廷尉李斯反对分封。秦始皇从李斯议,确定行施郡县制度。前二一二年,秦始皇大宴群臣,博士齐人淳于越倡议,主张学古法,分封皇子功臣为诸侯。丞相李斯斥儒生不师今而学古,各尊私学,诽谤朝政,惑乱民心,建议禁私学。办法是除了史官所藏秦国史记以外,别国史记一概烧毁;除了博士官所藏图书,私人所藏儒家经典和诸子书一概送官府烧毁。下今后三十天不送所藏私书到官府,罚筑长城四年。聚谈诗书的人斩首,是古非今的人灭族,只有医药、占卜、农作书不禁。民间求学以吏为师。秦始皇从李斯议,实行了焚书法令。前二一一年,方士求神仙不得,畏罪逃走,秦始皇大怒,活埋术士四百六十余人。这个焚书坑儒的野蛮行为,反映出当时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极端尖锐。李斯主张中央集权,是适合时宜的,他所代表的儒家荀子学派(与韩非派法家合流)却是一种极端压制人民的政治思想。王绾、淳于越主张分封诸侯,是违反时宜的,他们所代表的儒家孔孟正统派(包括阴阳家与神仙家)却是讲仁义的政治思想。政治上学派上的斗争一直发展到大惨杀,把孟子学派的儒生大体杀尽(东汉赵岐说),李斯算是取得了胜利。但是,焚书坑儒,丝毫也不能消灭学派上的分歧,而且还促成了秦朝的灭亡。秦始皇实行李斯的主张,皇位的当然继承人长子扶苏,替孔孟派儒生说话,秦始皇发怒,使扶苏到上郡(在陕西绥德县)监蒙恬军。前二一○年,秦始皇出巡,在路上病死。李斯怕扶苏继位,自己不得宠信,与宦官赵高用阴谋抑立秦始皇第十八子胡亥为秦二世,伪造遗诏杀扶苏、蒙恬。不久,胡亥赵高又杀李斯。秦失去颇得民心的扶苏与拥有威望的大将蒙恬、丞相李斯,政权落在胡亥、赵高手中。胡亥厉行督责,昏暴无比,是完全的独夫,秦崩溃的条件全部成熟了。 赵政的极端做法,导致的是秦王朝的短祚,仅持续了15年。晚唐诗人章碣在其《焚书坑》一诗中写道:“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造就了中国大统一格局

“焚书坑儒”一直是秦始皇残酷暴戾的证据,被后世天下学人唾骂了两千多年,以至于现在某些人一想到这个历史事件,仍然耿耿于怀,恨不能掘墓鞭尸,恨不能穿透两千多年的时空,对秦始皇敲骨吸髓。这种仇恨实际上是后来的文人们潜意识里面的集体恐惧,是一代代传承下来的。从感情上来说,老僧也觉得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手段过于激烈,对当时的儒生们的确是太过残酷,他完全可以采取更缓和的一些方法。不过如果要评价一个历史事件,最好从该事件产生的效果来评价,而不要采用道德或者感情的标准。那么焚书坑儒的历史效果是什么呢?我认为通过这件事情之后,造就了中华民族大一统的历史格局。

实质

先来看看“焚书坑儒”的实质,“焚书坑儒”的实质其实是统一思想的运动。当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在政治结构上,废除了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郡县制;在文化上,统一了文字,以小篆为标准的官用文字;在经济领域内,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这些措施都是国家大一统的基本要素,是国家强暴力能够控制的要素。但有些东西是国家强力结构很难驾驭的,特别是在秦朝初年,战国时期刚结束,百家仍然在争鸣中,思想领域内极度混乱,而一个国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统一,最主要的条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价值观,而思想混乱是形成共同价值观的大敌。因此,光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大一统措施还不行,最关键最长远的统一要素是思想的统一,形成统一的核心价值观念,才能让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内的统一措施有效。而当时最大两种思想潮流就是儒家和法家,儒家是尊古的,而秦始皇统一中国偏偏是新事务,他采取的措施也都是些新措施,这些东西都是不符合儒家理念的,而当时六国贵族,也借着儒家的“克己复礼”妄图恢复周朝的分封制,从而取得失去的权势。所以,对于刚刚统一的秦朝来说,统一思想就是维护大一统的关键措施。因此,秦始皇在找到了几个儒生茬之后,一场统一思想的文化运动就开始了,手段是激烈了点,但客观效果明显的。虽然统一的秦朝只持续了十几年,但秦朝以后的所有统治者,无一不把统一思想看成维护统治的关键手段,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中国大一统思想正式形成。此后所有的统治者,基本上都把儒家思想作为国家的核心思想。这里需要特别说明一下,秦朝“坑儒”,和汉朝的“尊儒”,其实质是一样的,都是要统一思想。实际上从汉朝以来,所有的封建统治者,基本上都是施行的“阳儒阴法”,或者是“实法名儒”,就是表面上是采用儒家观点,实际上却是法家的手段。皇帝用法家的方法统治天下,而用儒家的学说教化百姓。法家强调的是权、术、势,古人把这些东西当成是帝王术,作为驾驭百姓群臣的方法;而儒家学说主要是强调仁和礼,仁和礼最大的益处就是从道德上形成行为自觉,而不用采取暴力措施,是维护等级制度的好工具,所以历代统治者都用儒学教化天下。而当年秦始皇由于没有认识到可以儒学是可以利用的,所以采取了激烈手段。焚书坑儒这种手段是愚蠢而又残暴的。它毁灭了古代许多典籍,造成文化史上难以弥补的损失。




缘御寒


一先秦注重法家,摒弃儒家,儒生无辜,可怜。

二由于统治者的执拗,让许多优秀的文献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绝迹,可惜。

三先人尚未察觉群经之首《易经》所包含的道理,却将之评定为末技,从而保存下来,可喜。

四始皇刚愎自用,甚至以为自己可以千秋万世,强奸文化,可叹。

由于当时社会上百家争鸣,严重的阻碍了秦始皇对征服的原六国民众思想的统一,并威胁到了秦朝的统治。公元前213年秦丞相李斯进言,说诸子百家“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于是,秦始皇为了统一原六国人民的思想,于当年开始销毁除法家以外的所有诸子百家的著作,一直到公元前206年秦朝灭亡,史称“焚书”。现在有很多学者在探讨到底是功大于过,还是过大于功,其实从很多方面理解,把不好的书烧掉,留下好的书,有什么过呢.


locj浮鱼


2000年以来,焚书坑儒成为秦始皇是暴君的最大证据。然而,如果翻开历史书细心了解的话,就会发现,秦始皇焚书坑儒并不严重,真正的元凶其实是大英雄项羽。

想要知道秦始皇是不是背黑锅,那么有两个问题需要搞清楚。

坑儒

坑杀“犯禁者”,这件事说不清。有的人说是术士(方士),欺骗或闹事的术士,有人说儒生,反正现在很难搞清楚。但笔者认为,估计既有术士也有少量儒生,术士居多,因为秦始皇被术士的长生不老戏弄了。

焚书

秦始皇下令焚的是哪些书?按照《史记》记载,主要是“诗、书、百家语”、“《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民间私藏的《诗》《书》等”,医学、农牧等技术实用书籍不烧。

这里面存在一个误会,即真正要烧掉的是:六国历史中非议秦国的,其他要烧掉的是民间藏书,但这些藏书都要在政府留备份。秦始皇和李斯还没有愚蠢到彻底毁灭文化的地步。

因此,清朝大文豪刘大櫆毫不客气的指出,“书之焚,非李斯之罪,而项籍之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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