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元起訴網絡大V孫國瑜名譽侵權;孫國瑜:“方舟子之後,又要打官司了,搞得我好怕的樣子。”

記者丨鍾堅 特約撰稿丨張旦珺 編輯丨崔世海

華為前員工李洪元近日起訴網絡“大V”孫國瑜名譽侵權。

此案於3月16日在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法院立案。記者從李洪元提供的受理案件通知書看到,本案訴訟標的額僅為29755元。

2019年,李洪元曾因離職補償金遭遇251天羈押,廣受社會關注。

李洪元公開在微博的民事起訴狀中陳述:被告(孫國瑜)於2019年12月在網上就深圳市龍崗區檢察院給予原告國家賠償一事,以歪曲事實的方式,在網絡上以視頻和文字的方式,公開造謠誹謗,侮辱原告,給原告工作生活造成苦難,身心造成傷害。

2019年12月4日,孫國瑜在個人微信公眾號“八分齋”發表標題為《小人李洪元》的文章,閱讀量達到“10萬+”。李洪元在起訴狀中稱,這篇文章多處捏造、歪曲事實,並使用“小人”“孫子”“宵小”“傻子”等語言進行造謠攻擊,對自己和家庭造成了巨大負面影響,包括自己無法正常在人力資源市場尋找工作、孩子在學校被同學歧視。

記者就此事聯繫當事另一方孫國瑜,對方表示,目前還沒收到法院發來的通知,此事會交給律師處理。目前此案正處於訴前調解階段。

李洪元起訴網絡大V孫國瑜名譽侵權;孫國瑜:“方舟子之後,又要打官司了,搞得我好怕的樣子。”

孫國瑜:“李洪元有維護自己名譽的權利”

“起訴很正常,李洪元有維護自己名譽的權利。”孫國瑜對記者說。

孫國瑜稱,自己從2009年開始製作中國最早的網絡評論節目。孫國瑜網名“八分齋“,微博認證為深圳市網眼傳媒有限公司董事長,微博簽約自媒體,有超過180萬的微博粉絲。

孫國瑜的個人微信公眾號簡介為公共信息安全管理、信息戰專家。除此之外,他的身份介紹還包括:中華海外聯誼會五屆理事、深圳市政協委員、深圳市新聯會副會長、廣東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優秀建設者、廣東省新階聯網絡新媒體分會副會長、湖北省國家意識形態建設研究院研究員、深圳市媒體研究會副會長、深圳市工商聯第七屆執委等。

這不是孫國瑜第一次陷入名譽權糾紛案。

2012年,孫國瑜曾製作針對方舟子的評論節目《方舟子的菊花》《網絡大破解:畫皮方舟子》等。2013年,方舟子妻子劉菊花起訴孫國瑜、新浪微博侵權名譽權,2014年,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要求孫國瑜在新浪微博首頁置頂24小時發佈道歉聲明,並賠償6535元。

3月16日,孫國瑜在微博“網眼八分齋”上再次轉發《小人李洪元》文章與當期節目視頻,配文說:“李洪元起訴這篇名譽侵權,大家覺得說得對不對?方舟子之後,又要打官司了,搞得我好怕的樣子。”

“名譽侵權的官司不是什麼大事。”孫國瑜在電話裡表示,“在我看來,這是(李洪元)一種製造輿論的手段吧 。我安排律師去處理就行了。“

天眼查顯示,孫國瑜目前為5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中包括深圳市網影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深圳市網眼榜科技有限公司等。

李洪元起訴網絡大V孫國瑜名譽侵權;孫國瑜:“方舟子之後,又要打官司了,搞得我好怕的樣子。”

李洪元:“官司打贏了,我可以要求剩下的人道歉”

李洪元說,去年一開始看到文章《小人李洪元》時,自己是不“care”的,他表示對孫國瑜本人並不十分了解。

去年12月初,“李洪元251事件”在互聯網引起熱議,李洪元說,當時的訴求是想通過輿論引起華為高層或者最高檢察院的重視。然而隨著關注熱度逐漸降溫,李洪元發現“事情已經進入死衚衕”。從深圳返回老家衢州後,李洪元曾到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起信訪,但沒有被成功受理。

李洪元也漸漸淡出人們視線。去年底,國內媒體追訪李洪元到衢州,卻往往被李洪元的妻子阻攔,李的家人想過安靜的生活,並不想李洪元成為公眾的焦點,捲入與華為的持續對抗中。

李洪元非常重視與孫國瑜間的這場名譽權糾紛案。網絡上還有不少與他對立的聲音,李洪元說:“如果這個官司打贏了,我可以要求剩下的人道歉。”

根據李洪元的說法,這些“剩下的人”包括另外幾個微博賬號。


李洪元起訴網絡大V孫國瑜名譽侵權;孫國瑜:“方舟子之後,又要打官司了,搞得我好怕的樣子。”

李洪元在衢州的家中,照片經本人允許拍攝、發佈 圖源:“望鏡”


作為此次名譽權糾紛案中的原告,李洪元沒有委託律師代理此案。曾與李洪元接觸過的王偉華律師對記者表示,由於李洪元沒有律師費用支付計劃,兩人最終沒有談成合作。

李洪元曾希望以侮辱誹謗罪這一刑事罪名起訴孫國瑜,此前他去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立案申請時,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屬於人民內部矛盾,如果對方願意賠禮道歉,就不要搞得那麼激烈。”

最終,李洪元對孫國瑜提起了民事訴訟。

目前此案已進入為期七天的調解階段,李洪元說:“不會主動去找他(孫國瑜)調解,如果他或者人民調解員來找我,我應該不會拒絕。“


李洪元起訴網絡大V孫國瑜名譽侵權;孫國瑜:“方舟子之後,又要打官司了,搞得我好怕的樣子。”

與華為勞動合同糾紛案將再審

李洪元最近要打的官司不止一件。

3月初,李洪元收到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的傳票,通知他4月10日出庭與華為的勞動合同糾紛案。這對在老家沉悶度日的他來說,是一個好消息,兜兜轉轉一年多後,事情又回到了原點。

2018年11月7日,李洪元因年終獎糾紛起訴華為,一個月後,李洪元在深圳的出租屋內被便衣警察帶走,此後這一案件因李洪元在羈押期間信息不通暢等原因,法院予以撤訴處理。深圳龍崗區人民檢察院撤訴後,李洪元又重獲追償勞動報酬的希望,2020年2月25日,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了重新立案的決定。

記者從李洪元提供的民事裁定書中看到:“原審原告李洪元訴原審被告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糾紛一案,本院於2019年1月23日作出裁定該原告李洪元撤回起訴處理,該裁定現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經本院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認定,根據李洪元現提交的證據材料可以證明李洪元沒能收到本院傳票和未能到庭參加訴訟是因為被公安機關羈押,屬於有正當理由不能到庭參加訴訟;上述裁定認定李洪元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而裁定按撤訴處理,該認定事實和裁定結果確有錯誤,應對本案予以再審。”

李洪元起訴網絡大V孫國瑜名譽侵權;孫國瑜:“方舟子之後,又要打官司了,搞得我好怕的樣子。”

按既定的企業薪酬制度,李洪元說,如果官司勝訴,可能會追償到20多萬元的年終獎。“這是我應得的勞動報酬。”衢州雖是李洪元老家,但這裡是浙江經濟稍顯落後的城市,並無他的用武之地。從華為案發生到現在,李洪元有1年多時間沒有出來工作了。

李洪元表示,計劃4月份疫情穩定後赴深圳出庭,並在那裡進行創業。深圳雖然是他的傷心地,是否要回到那裡,過年時他躊躇了許久,但深圳畢竟是一座充滿活力又很包容的城市,如果屆時順利開始創業,他會全身心投入其中,與華為這樁紛爭或許隨時間推移會慢慢地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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