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大!漢濱一出租車司機酒駕被查!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有人說“出租車司機酒駕可能性較小,因此交警部門查酒駕時,不查出租車。”有的出租車司機聽信傳言,抱有僥倖心理,以身試法。連日來,漢濱公安分局交警大隊緊盯涉酒交通違法行為,持續開展酒駕集中統一行動,特別是針對客運車輛涉酒交通違法行為從嚴從重處罰,真正形成震懾力、威懾力,嚴把客運“安全關”。


膽大!漢濱一出租車司機酒駕被查!


2020年3月6日晚,巡邏中隊聯合大隊路面管控整治執法隊在江南城區開展酒駕夜查集中統一行動。當晚22時48分許,民警在大橋路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一輛號牌為陝GT***1號出租車有躲避檢查的行為,民警立即上前將車輛攔停,將駕駛人控制。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駕駛人張某某體內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42.5mg/100ml,已達飲酒駕駛標準,隨後民警依法將車輛扣留,將駕駛人帶回中隊進行調查。


膽大!漢濱一出租車司機酒駕被查!


經公安網核實查證,駕駛人張某某系漢濱區人,持C1D駕駛證,其駕駛的陝GT***1號出租車屬安康市某客運有限公司。在事實證據面前,駕駛人張某某對自己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張某某將面臨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嚴重處罰。


漢濱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


膽大!漢濱一出租車司機酒駕被查!


出租車司機,作為營運車輛駕駛員,應該要比其他的駕駛人更嚴格地遵守法律法規。因為這不僅是自己人身安全的問題,也關係到乘客及其他交通參與者的人身財產安全。無論是大車還是小車,私家車還是營運車,大家一定要牢記,喝了酒以後都不能開車,更不要因一時的衝動和僥倖而去以身犯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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