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社区矫正不珍惜 撤销缓刑悔已迟

红网时刻永州2019年11月26日讯(通讯员 李少兰 雷波)

11月22日,蓝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协同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到嘉禾县珠泉派出所,将在逃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黄某押回。

黄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于2018年7月27日在蓝山县舜源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间,黄某经常不假外出,并多次拒绝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及义务劳动,且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以上。蓝山县司法局先后对其下达3次警告处罚决定,并于今年6月3日向原判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原判法院于6月13日下达刑事裁定书、逮捕决定书。蓝山县公安局以此为依据,及时将黄某列入上网追逃人员。11月22日,黄某在郴州市嘉禾县某网吧上网时,被民警依法抓获归案。

今年来,蓝山县公、检、法、司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意见》,为维护法律权威,严肃刑罚执行,不断加强部门协作,切实实现了无缝衔接。


蓝山县:社区矫正不珍惜 撤销缓刑悔已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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