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上大多數人,都希望擁有一段美好的感情,希望這段感情能夠一直維持下去,直到天長地久。
但希望之所以稱為希望,就是因為它不是現實。
而且就社會現狀來看,我們能找到一段持續下去的感情會越來越困難。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從2012年到2018年,我國的離婚率呈上漲趨勢。
我們相信這些離婚的人當中,他們在當初結婚時,必定懷著兩個人能夠一直走下去的願望。
但是最後還是因為種種原因,選擇了分開。
與離婚率相對的,是結婚登記對數。
從上表中也可以看出,自2013年開始,我國每年的結婚登記對數呈現下滑趨勢。
簡單來說,就是人們不願結婚了。
為什麼人們不願結婚?
找不到感情相合的人是一方面,物質條件無法滿足更是十分重要,而在不願結婚的物質因素中,房子,絕對是其中很重要的一個。
因為買不起房子,很多原本互相喜歡的兩個人,無法成為一個家庭。
可是房子跟家,是一個概念嗎?
家是一個抽象概念。
兩個人只要能在一起,能夠組成一個家庭,那麼不管在哪裡,那裡就可以稱之為家。
家也是一個具體的概念。
房子在哪裡,哪裡就是家。
現在的人,卻抹除了家的抽象概念,只剩下具體概念。
這是特別容易理解的一件事。
愛情不能只有風花雪月,還要有牛奶和麵包。
吃都吃不飽,談何感情?
可是在吃飽了之後呢?我們就滿足了嗎?
馬斯洛提出過一個需求層次理論。
當人們在吃飽之後,會自然而然地去追求更上層次的東西。
可是尊重該怎麼實現?自我實現是什麼?
不用擔心,這個消費社會已經幫你安排好了一切。
你開200萬的車,就會比開20萬的車更容易受到尊重;你能夠用錢買到一切你想要的東西,你想做什麼都可以,自我實現似乎易如反掌……
利用消費,我們能夠解決一切問題。
生活在這個社會的我們,已經習慣於去將一切東西都消費化、實體化。
自由,這是一個多麼抽象的概念。
那麼,自由應該怎麼去消費化,怎麼去實體化呢?
消費自由。
當我們能夠想買什麼就買什麼,這個時候我們就自由了。
可這是真正的自由嗎?
我們會不會在某個深夜,覺得這其實是社會強加給我們的自由觀念?
正如法國哲學家福柯所認為的那樣:
語言是有限制性的,它天生帶著社會與文明賦予它的種種含義,人在用語言進行思考的時候,其實並不是人本身在思考,而是社會在引導你思考。
我們可以得出一個可怕的結論:很多時候我們說的話,甚至於我們想到的東西,都是被引導的。
語言即權力。
這個消費社會,動用了這種權力,幫我們定義了“家”這個詞的含義。
它需要有一棟大房子,裡面擺放著精緻的傢俱,這樣一家人才能夠快快樂樂地生活在家裡面。
消費社會定義了所有我們能夠消費的一切,我們的每一筆消費都能夠找到意義。
奢侈品,它代表著社會地位。
水果與蔬菜,它代表著健康的生活方式。
口紅,它代表著美麗。
越昂貴的消費品,就越能夠站在它所代表的階層的上級。
新的時代,傳統被消解,一切都異化為了消費。
當愛情被鑽石定義,品味被奢侈品定義,善良被捐款數定義……
也許只有當我們成為尼采所說的“超人”,才能飛出消費社會為我們所挖的這個陷阱。
可是身為普通人的我們,又怎麼可能成為超人呢?
所以我們只能在這個消費社會的泥沼中,掙扎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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