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核安全局:海陽核電廠運行事件為“無安全意義”事件

  中新經緯客戶端3月22日電 據生態環境部網站22日消息,近日有媒體對國家核安全局網站公佈的3月6日海陽核電廠2號機組發生的兩起運行事件進行了轉載和報道。國家核安全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機組在兩起事件過程中,無放射性後果、無人員照射、無環境汙染。兩起事件均被界定為0級事件,即“無安全意義”的事件。

  該負責人稱,國家核安全局通過國家核安全局網站公開核電廠的運行事件信息,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和國家其他有關政務信息公開的規定進行的,從2019年6月至今,已公開核電廠發生的19起運行事件,其中2019年14起、2020年5起。

  據悉,2020年3月6日,海陽核電廠2號機組處於滿功率運行。

  16:06,反應堆冷卻劑泵1A變頻器控制單元控制器故障,導致反應堆冷卻劑泵1A跳閘,反應堆按照設計自動保護停堆,操縱員執行響應規程,將機組穩定在正常運行壓力/溫度平臺。

  20:39,查明主泵1A跳閘原因後,運行值執行運行規程,準備將其它三臺主泵停運後重新啟動所有主泵。在停運主泵前,需要根據規程隔離非硼化水源。現場運行人員在關閉除鹽水氣動隔離閥時,由於操作裝置挨在一起,誤將非能動安全殼冷卻水儲存箱出口氣動隔離打開,導致非能動安全殼冷卻系統A流道投入。

  事件發生後,海陽核電廠根據《核電廠營運單位報告制度》第4.1.4條款“導致專設安全設施和反應堆保護系統自動或手動觸發的事件”,將兩起事件界定為運行事件,並向國家核安全局提交了運行事件通告。

  機組在兩起事件過程中,無放射性後果、無人員照射、無環境汙染。根據《國際核與輻射事件分級手冊》,兩起事件均被界定為0級事件,即“無安全意義”的事件。

  該負責人進一步說明,建立核電廠運行事件報告制度並對運行事件進行公開,是國際上發展核電國家的普遍做法,主要目的是進行運行經驗反饋並保持核電信息的透明。後續在運行事件發生一個月內,核電廠還需按照運行事件報告制度的要求,提供詳細的運行事件報告。在詳細的運行事件報告中,核電廠需提供事件的深入調查結果,並開展根本原因分析,以確定運行事件發生過程中存在於設備維護、運行規程、人員技能以及核電廠管理等方面的問題,並根據存在的問題確定糾正措施。國家核安全局將會組織對核電廠運行事件報告的審查,確認核電廠事件調查、根本原因分析和所採取的糾正措施的適當性。

  該負責人表示,從我國核電廠運行事件發生的總體趨勢看,平均運行事件數量持續降低,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每臺機組的平均運行事件數量分別為0.87、0.89和0.64起,低於美國的2.6、2.1和1.7起,也低於法國等許多國家,說明我國核電廠的運行管理水平在持續提高。

  該負責人強調,國家核安全局將一如既往,始終高度重視和不斷加強對核設施安全的監管,著力向著實現核安全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的目標前進,持續提高我國核電的安全水平。(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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