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執行階段發現足以顛覆原判決的新證據,法院應該如何處理?

bardwu562


回譽這一問題前先掃題主的興一一是誰認定此新證據合法,有效,並有顛覆性的證明力?也就是說,題主的問題本身就有很大的問題!

與案件相關的證據,首先在舉證時間上就有明確規定,一定要在舉證時限內向法庭提供;其次,向法院提交證據時需如實說明證據的來源,只有來源合法的證據才具有證明效力;最後,所有雙方的證據必須經當庭質證和辯論後由合議庭根據證據規則決定是否採納該證據,從而認定案件的事實。實際上,從某種意義上說,庭審就是審證據!

所以,題主所言的"發現有顛覆案件事實的證據"本身就是個假命題!

當然,案件判決後到了執行階段說明案件已經是終審判決。對判決所依據的所謂事實是否是真象,當事人應該是知曉的,若苦於僅僅是因為沒有證據而敗訴,當事人哪怕在終審判決後仍然想盡辦法尋找證明案件真實的證據,如果有幸獲得這樣的證據,哪怕是可以證明一切的證據,在法律也只能說是"可能顛覆案件一二審所認定事實的新證據。"

案件進行到執行階段,說明沒有超過再審申請時限,當事人可向高一級法院提出再審申請。如果真如題主所言有這樣一份證據提交,法院經審查後一定責成案件的重審。


啟明星262


誰認定你的新證據合法,有效,並有顛覆性的證明力?如果是真的,你可以上訴,申請在審,重審,執行期間你提出新證據,執行局是不管滴,執行局只是執行判決內容,關鍵是你的新證據是否證明一審判決嚴重違背法律條款,否則你把程序都走過來,你證據鏈完整事實清楚,官司也未必能贏,這就是現實。



渤海BH


什麼審案就是審證據,有的法官睜著眼睛把白的說成黑的。


李國偉168511592


如果你認為新證據能夠推翻原判決,你可以走再審程序,直接向原審法院申請再審,也可以去檢察院申訴,由檢察院提前民事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後,原判決才中止執行。再此之前執行局會繼續執行原判決的。


法之韻律


按照法律規定,中止執行,證據提交領導,並報院長。要就是都否再審。


真誠555888


證據打不過金錢和權力這就是現實,老話說的好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讓演繹的淋漓盡至!!


忻zzx


法院執行局是不會去認定你判決的對錯的,簡單的說,他們只是執行者,達到判決書上的要求就是目的,如果你是案件當事人你可以通過申請再審來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MEFOREVER24795916


法院講的就是證據,證據資料越足越容易勝訴


曠野阿伯


審訴再審訴再申審訴在,,,,,,,,?


徐豔143603347


你們全都不懂。法院不會自己打臉,照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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