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带头办案 公益诉讼再亮剑


为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梨树县人民检察院张爱钧检察长带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以“检察蓝”呵护“生态绿”。

2019年6月24日,我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十家堡镇三家子学校对面山林内有一处垃圾堆,面积达2千余平方米,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未经无害化处理,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019年7月1日,我院向十家堡镇人民政府发出行政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院领导带头办案 公益诉讼再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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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带头办案 公益诉讼再亮剑


3月19日,检察长张爱钧、专职委员张维民带领公益诉讼办案组干警再次来到现场踏査,发现现场仍然存在大量垃圾。张爱钧检察长立即表示,对此案进行跟进监督、必要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院领导带头办案 公益诉讼再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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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益诉讼案件的再次踏查,不仅充分体现出我院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也旨在帮助行政机关发现和解决问题,补足短板和弱项,从而促进其依法履职,最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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