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美公使伍廷芳,利用中美兩國訂立《中美公斷專約》忽悠日本人


伍廷芳(1842~1922年)在中國近代史有著重要地位:第一家中文報紙《中外新報》的創辦者,第一位在英國獲得法律博士學位的中國人,第一位取得外國律師資格的華人……1907年,伍廷芳第二次出任駐美公使,留下許多讓後人津津樂道的趣事。

駐美公使伍廷芳,利用中美兩國訂立《中美公斷專約》忽悠日本人

伍廷芳擔任駐美公使期間,交友甚廣,其中,美國人朗維勒博士堪稱他的“鐵哥們”。

一次,朗維勒同伍廷芳談到要創辦一所學校,計劃已有,可就是缺少資金。說者無意,聽者有心。伍廷芳很想助老朋友一臂之力,卻也一時無法。天賜良機,有人自動送款上門。原來,1908年8月,紐約一家大報的記者,在法國巴黎巧遇香港一家報社的總編,兩人一陣神侃,竟侃出了個“中美聯盟”的主題。歸國後,美國記者便將之刊登在報紙上。

事實上,中美締約是真,中美聯盟是假。1908年10月8日,中美兩國訂立《中美公斷專約》,作為中國加入荷蘭海牙國際和平組織的前提條件。1909年4月6日,伍廷芳、諾士分別代表中美兩國政府互換《中美公斷專約》文件。由於條約暫未公佈,條約內容便成了各國列強臆測的對象。

駐美公使伍廷芳,利用中美兩國訂立《中美公斷專約》忽悠日本人

此時恰逢日美兩國關係緊張,盛傳的“中美聯盟”,讓狐心多疑的日本人憂心忡忡,深恐中美聯手,有害日本。日本政府密令駐美使館設法打探,限期覆命。

一天,朗維勒博士突然造訪伍廷芳。原來,日本人得知朗維勒博士與伍廷芳過從甚密,便請他出面探聽“中美聯盟”的具體內容,並許諾如果任務完成,可獎給一大筆錢款。伍廷芳說:“其實,剛剛簽訂的中美條約裡全都是很平常的事,只不過對其中的三條暫守秘密,將來也會宣佈的。”說到這裡,伍廷芳突然停頓了一會兒,笑眯眯地對朗維勒說道:“日本人託你經辦此事,倒是你的運氣。你去索要他十萬美金,我把那三條秘密抽出,其餘的全由你拿去。至於錢嘛,我是分文不取。”

朗維勒博士愕然地看著老朋友說道:“我不過是把情況告訴你,我並不想貪那日本人的錢。”伍廷芳面帶幽默表情答道:“我們用那無關緊要的條約內容,去換取一筆有用的鉅款,何樂而不為呢?你不是很想創辦一所大學麼。”聽了伍廷芳的話,朗維勒茅塞頓開……

駐美公使伍廷芳,利用中美兩國訂立《中美公斷專約》忽悠日本人

拿著朗維勒送來的“中美條約”,日本駐美公使考證再三,確認是真本,當即覆命東京。當朗維勒提著十萬美金來見伍廷芳時,兩人相互捶打著,開懷大笑起來。不久,《中美公斷專約》全文公佈,日本駐美公使大呼“上當”。此刻的日本人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朗維勒博士籌建的大學卻正憑藉著日本人的“捐款”很快破土動工。

(林堅摘自《伍廷芳的外交生涯》團結出版社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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