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三年孩子生活费一分不少给可女方还不停要这费那费怎么办?

用户4900116952722



卡夫666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离婚后有关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大致如下。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问题  

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    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  

1.经济条件许可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 2.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四、离婚孩子抚养费年限: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孩子18周岁为止;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孩子抚养费。


另外,如果你觉的孩子过得很委屈,你又舍不得孩子受罪,也只能委屈自己。多付出一些,毕竟孩子是你亲生的,你又不在身边,对孩子的关爱比较少,可以尝试用金钱来弥补。但是还是要看你个人的条件和意愿。

每一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你还要根据女方具体要什么费用具体分析。最好是在不影响孩子的成长的情况下,双方一起商量,不要让孩子在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西门吹大官人


回答:

对于这个问题小编认为是应该继续给的。不要说当下的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为地增加了负担,光小孩子上学、保健、吃喝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请问有几个父母不痛爱自己子女的,一定在尽可能地使儿女幸福,这是需要金钱物质做基础的,况且你也是有对儿女抚养义务的。

俗话说、有缘修得同船渡,何况你们还有过三年的婚姻,在一齐经历过风风雨雨,夫妻做不成朋友总可以吧!。

中华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历来提倡仁、爱、博、大、所以任何一个人遇到你这种情况是不会拒绝的。

在我国的婚姻法也有规定,双方是有义务把儿女养大成人的,至到十八岁成年。不要为了个人之私,于伦理道德不顾,使亲人反目、让小孩子从小失去父爱母爱。



马士贵


不知道你一个月给孩子多少生活费,你的孩子多大了 ,上什么学……孩子的教育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你们离开时是怎么商定的?

真不是一个人能扛得起的,我也是单亲妈妈,离婚时我只要了孩子,他看我是癌症,立刻又成家了。几年过去了,我家人给我帮助,爱心人士也帮我一部分,孩子成人了。他给的生活费根本不够孩子的花销 。

如果你自己经济许可,双双坐下商量商量,把这件事协调好,带孩子一方操心出力非常不容易 ,辛苦是不足为外人道,最好别伤人心。心意是你用多少钱也买不来的。

是我们当父母的把他带到这个世上 ,有责任把他养大教育好,给他温暖和关爱。。孩子是无辜的,我们伤害了孩子是事实,那就齐心协力把孩子养大,让自己问心无愧,老了孩子也能善待我们。

爱出者爱返,福往者福来,为了孩子也是为我们自己好。

善恶终有报,因果何曾饶过谁?

孩子是我们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

善待他,让他有好的前程,做对这个社会有贡献的人,内心没有抱怨和仇恨。将来他也会善待父母和别人。

父母缘分难得 ,此生不悔无憾。

且行且珍惜!



爱心之翼2020


关注一下他要钱是否真的是需要,如果孩子真的需要你的帮助,我觉得生活费之外也应该自己负担起来,因为他毕竟是自己的骨血,是跟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所以关心不能全拿钱来衡量。当然花钱也要根据自己的收入形成一个可以负担的量。如果在自己可以负担的情况下能帮助的尽量还是帮助。如果是合理的要求也可以考虑,如果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和他们沟通,说我自己的条件就是这样,没有办法。如果女方给予你的这些压力并不是出于孩子的需要,而是他所要求你要怎么样要求你要给他多少钱,这种无礼的举呢,你可以通过法律方式来得到伸张,因为他这种无礼的要求是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的,相信你在生活中也会遇到一些难以处理的关系。女方无礼的要求之所以能够让你为难,是因为她毕竟是孩子的母亲,虽然你们的婚姻已经解除,你和她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你和孩子的关系是永远也斩不断的,所以你会很痛苦,但是请你认清孩子是孩子,你前妻是你前妻,前妻对你的无理要求,你没有必要去迁就她,如果他会因为你的不迁就而迁怒于孩子,我觉得你可以去法向法院申请抚养权变更,这样他就不会再有任何手段来威胁你。此观点只代表个人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新文昊散人


你呀,有能力的基础上多给些吧!一个女人带着你的孩子容易吗?每天伺候孩子吃喝拉撒睡,学习,健康事无巨细的照顾孩子容易吗?各种活动学习哪个不要钱呢?都是为了培养孩子啊!其实你多给些也是让孩子知道你虽然不在身边陪伴但也是爱他(她)的,也在为他(她)付出有什么不好?不要离了婚就不管孩子了,那样没有人味的人让人瞧不起!


尘918


你应该先根据你们当地的生活水平判断一下,这些费用是确实需要的还是非必需的,是当时约定的生活费太低了,还是说女方只是想跟你产生点联系而找的借口,如果确实是当时约定的生活费太低,你经济条件又允许的话,可以跟女方重新约定一个生活费,如果女方只是以要钱为借口想跟你联系,其实她是想跟你复婚了,你如果也同意的话,你们可以谈一下复合的事情,必定在一起对孩子最好,如果你有了新家庭或者没有复合的意思,也最好跟女方谈清楚,否则的话,对你以后的生活也很不利,当然纵使重新约定好了生活费,如果孩子有意外的花销的话,你也应该提供帮助,只是你们不需要这么频繁的因为钱联系了,对你的新生活是有好处的


海棠有香


你们离婚是自己协商的还是法院判的,如果孩子的抚养费是法院判的,你要有能力就多给孩子一些,如果没能力,有判决书做为依据,可以不给应该给的以外的;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你前妻要多少是没办法说的,你们最好去做个公正,或者让法院做个判决,不过这样不太好,最好你们能达成共识,不要因为生活费伤害到孩子。


山西阳泉英子


你以为给了孩子生活费就行了吗?孩子上学的教育费,患病去医院要有医疗费等等,该付的还要付。


天生才子2


该给的都给,不该给的不要理她!最好是一次性付清,免得他总是骚扰你。有些女人啊,离了婚以后心里不平衡,就是想故意打扰您的生活。我不好过,让你也不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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