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建宁县检察院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持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同步推进,做到战“疫”办案两不误。
日前,该院办理的被告人余某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承办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支持公诉,针对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形,提出了确定型量刑建议,得到法院采纳,实现案结事了。该案从受理到一审判决,仅用了12天,大大提高办案效率。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建宁县检察院为避免人员聚集带来的传播风险,采取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开展工作,既保证了办案安全,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提高了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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