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停車城管貼了條發了短信,2天后交警短信說監控拍到違停,同時間同地點該怎麼處理?

莫打腦殼


此情況我遇到過,一次中午吃飯時間到路邊吃了碗麵條,剛剛走到車邊,條子已經貼上,貼條的人(城管)還沒有走,詢問了一下,由於是停在人行道上,罰款50元不扣分。如果是在非機動車道,那就是罰200、扣3分。如果是人在車裡不貼。(但是如果是電子警察抓拍到,即使人在車裡,照樣罰錢扣分)。在蘇州是這樣處理的,同時蘇州這邊城管貼條的違停處理已經與交警部門聯網。可以在記分週期前到交通違法處理處一起處理。或者在微信中關注當地公安微警務平臺,在平臺上處理。不需要去交警大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