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如何更有效?

老張家的孩子


1 .1工傷認定

工傷的認定工作,是確保工傷保險責任的基礎,可我國目前的工傷認定工作仍然不夠清晰, 不利於實施工傷保險的賠償。 因為工傷認定主要是採取列舉的方法,然而這種方法具有一些模稜兩可的盲點, 有可能將原本必須以工傷處理的情況,界定在工傷範圍之外。

1.2 老工傷問題

在發生工傷事故之後,如何讓職工得到康復是工傷保險的關鍵性問題。 目前我國仍然處於發展階段, 工傷保險的管理更是剛剛開始不久,並且由於許多單位仍然保留著終身勞動關係的思維模式,導致了單位與職工本身都缺乏職業康復的概念,對於老工傷問題認識不足。相關康復中心缺乏建設的力度,既不能讓工傷職工對老工傷問題重視起來,也沒有讓康復工作順利開展。

1.3 工傷保險待遇

儘管在賠償方面工傷保險有立法,可是在實際操作的過程當中卻缺少操作性。因為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中,《安全生產法》以及《職業病防治法》都只是確立了受傷職工享受工傷社會保險和獲得賠償的權利,對於執行過程中的相關細節處理並沒有明確詳細的規定,條款意義模糊。 同時,又由於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社會保險基金的收繳金額也不同, 所以職工得到的賠付就有了彈性處理的空間,極大地損害了受傷職工的應得利益。特別是在一些不發達地區, 工傷保險的待遇標準被定得很低,根本無法滿足各項善後處理工作的條件。

1.4 工傷保險運行機制不健全

我國目前對於工傷保險宣傳力度不大,而且繳納的費率機制也不合理。 宣傳工作主要受大工作量和人員配備不足的因素所制約,因此開展不順利。 最終導致許多人對於工傷保險界定為小險種,相對於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來說比較忽視。 從費率機制上看,我國在工傷保險浮動費率上尚未能建立綜合量化指標與費率浮動之間的科學系數關係。而且差別費率制定不夠科學,差別費率檔次劃分較少,沒有按事故發生的概率及不同行業的特點確定費率,從而也不能起到經濟槓桿的調節作用。

1.5 工傷基金管理效率低, 並存在部分流失

一是工傷保險基金缺乏國家統一的財務管理辦法, 許多企業將繳納的保費計入生產成本、營業外支出,甚至是員工福利支出等。開支項目混亂,渠道不統一;二是部分企業為了少交一些保費,出現瞞報職工人數的情況,還有的企業在發生工傷事故之後才參保;三是有些醫院為了套取保險基金, 對於工傷職工的治療大開進口藥、高價藥,甚至於開假處方。 這些都造成了工傷保險基金的流失。

2.解決工傷保險問題的完善措施

2.1 完善工傷認定標準

國家應指定相關部門,結合相關的法律以及手機國情, 對職工工傷進行認定。

對於工傷界定這裡有三點需要注意:

一是從勞動者受到僱傭, 開始工作到結束僱傭工作的時間內所發生的事故;二是包括勞動者前往工作的途中、 生產區域、工作區域等等產生工作行為的場合,都應納入工傷判定範圍內;三是根據職工的職務崗位進行判定,即工傷是否與履行工作職責有密切聯繫,如果有,那就應當判定為工傷。

2.2 合理做好工傷康復工作與宣傳工作

對於老工傷的康復應作出明確的規定,完善康復中心,合理滿足老工傷職工的康復需求。 同時,康復中心內應開展一些職業培訓和安全生產的課程,幫助老工傷員工掌握新技術並使其對安全工作有充分的重視,如此才是真正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步步高論文發表網,本站刊載大量經濟論文範文格式,管理職稱論文。供廣大論文答辯需要者、經濟評職稱需要者參考。

我們應瞭解到工傷事故的發生除了受工傷防護設備和工作環境等外部條件外,還與企業領導者、職工自身對工傷保險制度的認識有關。 為此應加大對工傷保險制度相關知識的宣傳與教育,將相關法規常識納入到普及法律法規的內容中。 尤其是對中小企業以及高危企業的職工應定期進行生產安全知識教育,提高職工自身安全意識, 使其掌握安全有效的生產技能和防護方法,並認識到工傷保險的重要性。

2.3 明確規定工傷賠付的範圍與標準

依據工傷職工的薪資標準,以及工傷致殘的程度來決定傷殘待遇的水平,這才具有科學性與合理性。 2011 年新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中,工傷致亡的待遇除了喪葬費和遺屬定期撫卹金這兩項之外,還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前兩者只屬於保障性質,而無法體現其賠償的性質,後者則屬於賠償的性質。 因工殘廢,在勞動者一方沒有過失的情況下,除了傷殘補助金之外,還應該根據傷殘程度一次性支付賠償費, 用以彌補職工因殘廢而造成的肉體、精神上的痛苦。 而對於職業病患者也可以比照這一原則進行處理。

2.4 完善工傷保險制度運行機制

我們應從繳費機制和基金管理兩個方面中開展工傷保險制度運行機制的完善工作,建立一套科學合理並且行之有效的費率機制。 工傷保險的費率,可結合企業工傷發生的實際情況,在行業差別費率的基礎上進行調整,並且這個費率不是固定的,而是隨著實際情況的變化,如當年工傷事故的發生頻率,來確定新一年的浮動值。 除此之外,針對一些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或者短期營業的行業,還應建立臨時人員繳費制度。


圈圓君


如果你企業想要給員工購買保險的話,一定要看看僱主責任險。為什麼呢?

  這是因為,當工傷、職業病發生後,即使企業有為員工繳納社保,但按照勞動法規定,企業仍然需要承擔相關的醫療費用,並負責經濟賠償責任,這一部分是社保和團體意外險所不能覆蓋的。 所以,工傷事故一旦發生,除了員工要承受巨大的不幸之外,企業身為僱主,同樣也是很無奈的,不僅受到人才損失、經濟損失,甚至會影響公司的名譽,到時真是欲哭無淚!

  身為老闆,我們需要做好兩件事情,來預防這種情況的發生。

  第一、建立好安全制度,盡力不讓工傷事故發生,防患於未然;

  第二、假如萬一發生工傷,怎麼辦呢?聯眾企業保險專家有一個小錦囊,讓你可以非常有效的規避掉企業的賠付風險,同時該賠償給員工的一分不少。這個神奇的工具就是:僱主責任險。

  投保僱主責任險後,當發生工傷,賠償款將直接發放給企業,再由企業賠付給員工,這樣就將企業的賠償責任轉移出去,極大的降低用工風險。上面的創業公司,如果購買了僱主責任險的話,就完全不用為鉅額的賠付責任頭疼了。

具體事宜可以問我:員工保險專家。


 


員工保險專家


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要及時向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對於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損毀的證據應及時包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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