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不管結婚多長時間,這4種歸於男方,女方無權擁有!

現代婚姻生活當中,很多人認為只要兩個人結為夫妻,他們的財產自然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其實這種理解是錯誤的。在新婚姻法當中規定,在離婚的時候,不管結婚多長時間,這4種財產歸於男方,女方無權擁有。到底是哪4種呢?

1、男方自己出錢買的房子

在很多夫妻離婚之後,夫妻對於房子的歸屬權的問題也是非常多。畢竟現在房子非常的之前,經過了長時間的發展還會不斷的升值。對於很多女方人來說,都認為只要是房產證上面寫上了自己的名字,離婚的時候房子的權力也是有自己的一半。在新婚姻法的規定方面,房子是結婚前男方出錢自己買的房子,這個房子屬於是男方個人的財產。就算是夫妻兩人離婚了,房子女方無權擁有。

2、男人自身的私人物品

還有的夫妻離婚之後,都是非常的計較。自己擁有的一些物品對方也希望能夠分一半。在結婚之前女方給男方買的比較貴的衣服,還有一些比較貴的鞋子等等,這些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女方也是想要在離婚後帶走。在新婚姻法的規定當中,男方自身的私人物品都是屬於自己的,離婚的時候女方是不能拿走。

3、個人繼承問題

其實在新婚姻法的規定當中,遺產繼承方面如果沒有遺囑,就需要按照法律的裡面按照順序來繼承。如果家中是有老人的遺囑,需要按照遺囑方面來進行分配。如果男方父母去世留給家人的遺囑,這時候非常明確的房產歸於男方,這個房子就不屬於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離婚女方無權擁有。

4、男方在工傷方面的補償

目前就有很多男人在工作方面屬於是高危的一些職業,很多人都不願意去幹。因為,從事這些高危的工作會給人民帶來一些事故出現。如果男方因為工傷方面也是會得到了補償。按照新的婚姻法規定,男方工傷得到了的賠償屬於是男方所有,離婚的時候女方是無權參與賠償金的分配。

這些你都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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