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签字前应注意什么?

潘安175292322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确实要尊重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确认权和对补偿安置方案的异议权,以及依法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具体来讲,知情权就是对征地的原因、用途、范围以及补偿安置的方案等事项应当被告知的权利,一般来讲需要政府发布公告来保障。

  确认权就是被征地农民有对自己被征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物的种类数量在调查文件上进行签字确认的权利,在这个环节上是需要每家每户签字的。

  异议权是指对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中,认为有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可以向政府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注意,异议权不是决定权。当然,如果提出的意见没被政府采纳,还可以依法申请上级政府协调,协调不成还可以申请批准征地的省政府裁决。

  另外,关于集体组织是否与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应当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定,这里每个村民或者村民代表有权投票,但个人没有决定权。


追梦人141991


土地征收 ,特别是集体土地这个问题是一个比较严谨的问题,这关乎集体利益,一定慎重。建议不要以个人名义去签字,最好加盖集体章,由各单位签字后在仔细审查后,除非不得已在签字。一般这种还有,不是你一个人做的话。接手别人的东西 一定更要慎重。


I生而为人b


随着城镇一体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房屋,被纳入到征收拆迁范围中。而一旦征收拆迁,就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而补偿金的多少,是农民朋友们,比较关心的问题。

北京万典律师提醒您,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涉及到当事人征收拆迁后生活的好坏。若因签协议的原因,出现迟迟拿不到赔偿款、没有安置点居住等,造成征收拆迁条款无法落实到位,这些问题都是非常现实的。所以,在拆迁时,被征收拆迁人签合同时,要注意三点,以避免出现补偿款少一半的情况。

一、对于空白条款,注意不要签字:

拆迁动员工作,常会在口头上,给被征收拆迁人很多承诺。目的是使被征收拆迁人,在协议书上签字。而此时被征收拆迁人,一定要认真看清楚的每一个字,白纸黑字写清楚,才可作为法律依据。勿轻信,口头上的承诺。这种空白承诺,通常是没有法律效率的。

二、对于征询意见表,注意仔细填写:

征地拆迁,在报批阶段时,拆迁方要向被征收拆迁人,了解被征土地房屋的相关资料,作为征地拆迁的相关凭据。在这个过程中,被征收拆迁人,需要认真填写土地征收拆迁相关意见。而被拆迁人,作为土地房屋的被征收主体,对拟被征用土地房屋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都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作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必须要履行的流程,被征收拆迁人,要仔细填写后,再签字确认。

三、对于征迁协议,注意仔细审核:

土地房屋征迁的最后一步,就是和广大被征收拆迁人签协议。协议一签,就意味着土地房屋征收方,可以推倒被征收拆迁方的房屋了。所以,这个协议,对于被征收拆迁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协议中,会对土地房屋征迁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项条款,都有明确的说明。包括征迁的补偿标准,对被征收拆迁人的安置政策等。对于自己看不懂的,要慎重,也可以咨询相关法律人士。避免草率的签字,否则若损失很多权益,最终会体现在计算补偿款的时候。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您好,很荣幸能回答您的问题。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征收方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依据就是双方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它关乎着最后能否取得令自己满意的补偿。补偿协议,是每一个被征收人都关注的大事,关系着一家人今后的生计,如果协议存在问题,那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障,因此它理应得到每一位被征收人的重视和谨慎对待。那么在签订补偿协议前都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一、注意是否看到了这些文件

征收拆迁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征收集体土地,需要经过发布拟征地公告、征询村民意见、实地调查与登记、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审批、发布征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程序。如果没有看到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被征收人完全有理由拒绝签字!


二、注意签订的主体是否具备相应资格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可知,对于集体土地的征收,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的主体应当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部门。


三、注意协议是否载明被拆房屋基本情况

现实中,很多地方并未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法定程序进行征收拆迁工作,造成很多被征收人的房屋已经拆除,但是还没有达成补偿协议。这种情况下,对于农村没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证件的被征收人来说,被拆除房屋的基本情况很难得到证实。  

因此,补偿协议中要载明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位置、结构、楼层、面积、年限以及附属设施等。避免无证房屋被拆后无法证实房屋实际情况而造成的征收拆迁纠纷。


四、注意协议是否明确了补偿方式、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也有两者结合的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以重置成新价为原则,包括房屋的重建成新价和宅基地地价;产权调换相同地段按合法面积最低拆一还一;确保不能降低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  

征收方和被征收人应依据上述的补偿标准协商好补偿的具体内容,并明确地写在协议中,主要包括:被拆除房屋的评估情况、征收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时间。选择安置房补偿的要注意在协议中应明确调换房屋的位置、面积、楼层、户型结构、朝向和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


五、注意约定补偿支付方式、期限及违约责任

对于征收补偿安置问题,法律允许征收方和被征收人就关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认定进行协商,并鼓励征收方对积极配合征收者予以适当奖励,即补偿协议以双方合意为主。因此,补偿协议必须明确具体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尤其在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时,如果没有明确交房时间、过渡期限,一旦征收方到期无法交付调换房屋,仅凭微薄的过渡费根本没有办法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

补偿协议具有合同性质,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办法,一旦出现征收人违约的情况,可按照约定及时进行救济,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签订补偿协议时,除了上述内容之外,还要注意对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期限等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并将其明确地写进补偿协议中,只有这样的补偿协议才能放心签字!(京平~黑)


京平律师事务所


1、注意确定拆迁主体的合法资质。

2、空白协议不要签。

3、涉及拆迁补偿具体事项需谨慎。


圣运律师


应注意审核其征收补偿标准是否合理、评估流程是否合理合规、补偿价格合不合适、征收安置方案可行否等等,各个方面都没问题了再签字确认比较好。


云杨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