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 關於旗下電子直銷平臺部分基金相關調整的公告

南方基金關於旗下電子直銷平臺部分基金費率優惠調整公告如下:

南方滬深30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該基金”)發售時,投資人於募集期內通過南方基金電子直銷平臺購買該基金,將按照該基金標準費率執行,不執行2019年12月28日《南方基金關於電子直銷平臺相關業務費率優惠的公告》中聲明的認購手續費優惠。

投資人應認真閱讀擬投資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瞭解所投資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並根據自身情況購買與本人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產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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