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為黃女士說句話。

湖北進京黃女士事件炒的沸沸揚揚,黃女士一家成了(萬惡)的罪人。被人肉搜索,來了一個大曝光。但是隨著調查結果的公佈,本人卻認為黃女士一家也是受害者。

一。其女去湖北接黃女士是被逼迫利誘的。從調查材料看,是湖北監獄方面多次聯繫催促其女去接人,當其女提出防控而有困難時,湖北方面又給予送到高速路口方便。試看,在這種情況下,哪一個子女還能夠拒絕去接母親。如果真的拒絕接回,才真的沒有人性。這裡我要說,在目前特殊狀況下,其女的行為不易讚揚,但也無可厚非。

二。其女去接母親前,專門諮詢了防控中心,說明其女不僅是尊紀守法的,也是明白該請示的部門的。在得到明確答覆後才去接母親,回來後自覺隔離並及時彙報,其做法是基本合規合法的。也不能苛刻其做的更好。

三。在這種情況下,黃女士被人肉搜索,其全家生活被嚴重干擾,人格被無情貶斥。我這裡不想說那些憤怒的指責者,但是這件事的罪魁應該是湖北監獄和北京防控中心。

現在看來,湖北相關人士已經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相應代價,但北京方面卻敷衍了事。僅僅一個協警受到實質性處分。

官員翫忽職守,卻幾乎讓小民滅燈。不知道黃女士一家該不該起訴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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