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遭男同學脫衣刺傷,男生母親:兒子一時糊塗!

6月27日,湖北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官方微博通報稱,今年3月30日,女孩張某在等電梯之機,遭男孩黃某(2004年9月生,系未成年人)用剪刀挾持,實施搶劫,後被剪刀刺傷。

女兒放學後消失在走道里

今年3月30日下午18點,湖北孝感的鄧女士發現上初二的女兒沒有按時回家吃晚飯。

小雨(化名)在小區附近的一所中學讀書,從學校到小區大約十幾分鐘的路程。小區裡有不少孩子就在學校上課。按照正常放學時間,小雨一般在18點一定能回到家。

據鄧女士說,小雨性格比較文靜乖巧,很少不跟家裡打招呼就在外貪玩的情況。而且,當晚7點左右,小區物業監控也顯示,小雨進了單元門之後就不見了。她並沒有進入上升電梯,也沒有從一樓通道中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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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的電梯口。

鄧女士一家所在的孝南經濟開發區魏站裕琪新城建成不久,電梯上都的裝修外包裝都沒有完全褪色。17棟樓等電梯的一樓走道略顯狹窄,雖然樓道里有監控,卻存在一些角落是監控盲區。而電梯旁就是光照不足的消防通道。

隨著天漸漸變黑,鄧女士開始有種不祥的預感。她一方面報警,一邊發動親戚、朋友、同學開始在樓上樓下,小區內外尋找女兒。

7點半左右,小區居民,同樣也是鄧女士同學的宋先生聽到17號樓三樓似乎有人呼救。當時天已變黑,宋先生還帶了手電過去。在三樓平臺上,他發現了驚魂未定的小雨。他說,“孩子沒穿衣服,蜷縮在3樓平臺的一個角落,脖子、頭髮上都是血。書包、衣服都不在身邊。”

不過,宋先生回憶說,雖然小雨驚慌不已,但神志依舊是清醒的。小雨告訴他,自己認識那個弄傷自己的人,並說出了同學黃某的名字。

等電梯時被同學劫持刺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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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官方通報。

4月28日就是小雨的生日。事發時,小雨離自己的14歲生日不到1個月。而劫持她的小學同學黃某,也還差5個月不滿14歲。

在小雨的好朋友童童眼中,黃某是個不那麼聽話的男同學。童童說:“他不怎麼愛講話,跟學校老師頂過嘴。在班裡有點兒孤立。”童童說,他們二人在同校不同班,互相認識,卻沒什麼太多接觸。

通報稱,經查當日18時許,黃某趁被害人張某在裕褀新城17號樓等電梯之機,持一把剪刀將其挾持到401室,實施搶劫,並用剪刀將受害人張某刺傷,受害人張某趁機從四樓跳到三樓陽臺呼救。

當晚,小雨在等電梯時,被黃某持刀劫持。然後經過樓梯通道來到無人居住的401房間。期間,對方拿刀具威脅自己不能出聲,並且翻遍了小雨的書包和口袋,還要求小雨脫光了衣服搜查。因為沒找到錢,惱羞成怒的黃某就用刀劃傷了小雨脖子、大腿等部位。隨後,小雨假裝暈倒,並待對方離開後,翻出窗戶跳到了3樓的陽光房上,最後躲進了角落裡。

未滿14週歲,當地派出所撤案

據警方出具的一份證明文件顯示,4月4日,當地派出所以黃某涉嫌搶劫罪立案。不過,4月8日,當地派出所就做出撤案處理。

警方通報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定,因犯罪嫌疑人在案發時未滿14歲,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尚不夠刑事處罰,因而對案件予以撤銷。

不過,關於事發原因,暫未有明晰的答案。

事發後,當地有很多“兩人談男女朋友鬧掰了”的流言。不過,鄧女士說,他們小學時候做過同學,上初中以後就同校不同班。兩個人根本沒過節,也沒戀愛關係。在此之前,都沒聽女兒提起過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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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從4樓陽臺跳到3樓平臺得以逃脫。

不過,鄧女士覺得黃某是蓄謀已久,還提到對方有踩點行為。

五一假期過後,小雨開始回學校上學,但成績卻下滑得利害。明年又要升初三,小雨覺得壓力很大。

她曾對媽媽說:“我也不想去想這個事情,但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一想就容易分心。”事情發生後,小雨已經從17號樓搬到了姥爺家住,那個幽暗的樓梯讓她覺得害怕。

而且,在鄧女士看來,錢都是次要的。她現在最擔憂的是孩子的未來和心理情況。

她質疑:“傷疤都是會痊癒的,可心理上的傷害怎麼算呢?事情就這麼結束了,對方甚至連當面道歉都沒有。誰能保得準日後他會不會再害我家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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