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補償,“要房”還是“要錢”?懂行人:不少人選錯吃了虧

隨著城市化不斷推進,拆遷是一個無法迴避的事實。在這些年,我們不少人依靠拆遷獲得了不菲的財富,但是,也不是所有拆遷都能成為“暴發戶”。拆遷安置補償,“要房”還是“要錢”?懂行人:不少人選錯吃了虧!


拆遷安置補償,“要房”還是“要錢”?懂行人:不少人選錯吃了虧


拆遷安置補償,整體來看通常會給出三類安置補償形式,第一類:給農戶提供安置房,即將產權轉換;第二類:直接給農戶提供補償金,即用貨幣補償;第三類:依據實際狀況,不僅提供安置房而且還有一些補償金。大家知道,現在一個家庭的生活成本都很高,特別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這種情況選擇“要錢”較好一些。拆遷對於很多人來說就是希望能夠改善生活水平,但是,拆遷安置房建設週期往往都比較長,加之很多地方還對建成後的安置房設置了轉賣年限。選擇“要錢”,對家庭財務安排上就顯得相對從容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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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建造一天也沒停歇,房子供大於求也是早晚的事,這類城市往往屬於一些小縣城或者部分三四線城市。商品房都是如此,就更別說安置房。所以,對於這類城市拆遷安置補償,我們首選“要錢”,如果資金實力允許的話,我們可以把錢投向更高等級的城市,也算“錢盡其用”,發揮了更大價值。若你遇到“除了即將被拆遷的房屋之外,不具有另外房屋”的情形,最好選取安置房補償。因為通常補償款不足以讓你重新買到一個商品房,根據市面上房屋的價值來看,安置房和商品房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價格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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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需要思考的問題就在於你有沒有另外的房屋,即除了被拆的房子還有沒有另外的方針?若不具有,選取安置房是相對來說合理的做法,當然這裡也要看補償金額的多少,補償金能不能足夠買得起另一個房子。拆遷補償價明顯低於市場房價,在樓市上行期間,這是比較普遍的現象。我們一些人經常會遇到:當約定好的拆遷補償價根本就跟不上房價上漲速度,等審批完各種流程後發現,發現拿到手的補償款與周邊的房子價格差一大截。無疑,在這類市場環境下,我們首選“要房”,而不是“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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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化大背景下,在前面提到的範圍內,無論是商品房,還是安置房,都會有一個溢價過程。所以,若你處在城市化下半場範圍內的城市,優先選擇“要房”。因為每個人的實際情況都不會是一樣的,所以還是要根據不同的情況,去選擇要房還是要錢。選擇要房,最重要的還是滿足居住這個剛需,其次是可以作為不動產進行投資,最後還可以租出去收租金。但是如果急需用錢的話,那是還是選拿錢,畢竟現金是最直觀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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