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縣人民檢察院連續三年蟬聯全市先進

富縣人民檢察院連續三年蟬聯全市先進

近日,在全市檢察長會議上,富縣人民檢察院被評為全市“先進基層檢察院”,這已經是富縣人民檢察院連續三年獲此殊榮。

富縣人民檢察院連續三年蟬聯全市先進

一、刑事檢察監督力度不斷加大。共受理提請批准逮捕87件180人,同比分別上升10%和26%,批捕81件159人,不捕6件21人;受理移送起訴125件290人,同比分別上升5%和26%,審查起訴115件252人,不起訴6件13人,批捕公訴案件和人數均呈上升趨勢。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共審查批准逮捕涉惡案件4件20人,不捕2件8人,審查起訴4件20人,起訴率為100%,起訴案件中除1件法院正在審理外,其餘3件均按涉惡犯罪作出了有罪判決。

“捕訴一體”全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做到“可用盡用”,適用率穩定在80%以上。退回補充偵查率同比下降35%,不起訴率同比上升1.7個百分點,羈押必要性審查同比上升23.8%。

“兩個活動”監督有力,監督立案6件,監督撤案5件,糾正漏捕16人,糾正漏訴17人,糾正漏罪20宗,對偵查活動糾正違法55件,對審判活動糾正違法10件,提請抗訴1件3人,法院改判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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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行政及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成效顯著提升。協調縣人大常委會作出了《關於加強縣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和《關於加強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工作的決定》。辦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1件,提起行政公益訴訟1件。辦理訴前行政公益訴訟案件51件,督促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311.96萬元,督促恢復林地耕地62畝,督促清理被汙染水域270畝、河道15公里。“5.27”北洛河富縣段河流發生水質汙染事件後,我院及時開展“一案三查”,通過行政公益訴訟監督,督促收繳行政處罰款138萬元。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對涉嫌汙染環境犯罪的嫌疑人批准逮捕4人,提起公訴5人。配合市院調查取證,發出民事公益訴訟檢察建議,依法向涉事企業索賠環境損害賠償金460餘萬元。加強民事行政監督,受理民事執行監督17件、審判活動違法監督18件、行政審判活動監督2件,提出檢察建議後法院均予採納和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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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檢察綜合業務工作服務保障更加規範。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26件。開展財產刑執行檢察活動,核查財產刑執行案件156人164萬元,對違法情形提出並糾正23件。對社區矯正違法情形提出並糾正18件。糾正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不當38件,組織開展案件質量評查188件,受理群眾來信來訪17件,均在7日內作出程序性回覆、 3個月內辦結答覆。辦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發放救助金5人2.5萬元。院領導辦理各類案件共計213件,其中檢察長直接辦理案件34件,檢察長、副檢察長列席審委會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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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檢察隊伍素能建設更加有力。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較好完成各階段學習教育任務,湧現出成潤英、王敏等積極分子受到市院表彰。注重人才培養,1名年輕幹警參加刑事檢察高端人才進修培養,1人司法考試合格獲得A證。強化紀律作風建設,不定期開展檢務督察,有針對性地開展了警示教育,進一步加強幹警八小時內外監督管理,檢察隊伍風清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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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縣檢察院將按照“12345”工作思路,珍惜榮譽,再接再厲,繼續踐行初心使命,體現責任擔當,發揚優良作風,只爭朝夕加油幹,不負韶華再出發,努力打造“富縣檢察”品牌,為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編輯:師嘉欣 | 核稿:張靜 | 監製:李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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