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督促各行政村特別是黨員幹部堅守環境保護工作底線、強化責任擔當、認真履職盡責,富縣張家灣鎮紀委對近期查處的三起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
1.黑水寺社區黨員安小杰盜竊柏樹根的違法犯罪問題。
2018年9月20日,安小杰因盜竊柏樹根被富縣人民法院判決: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緩刑,考驗期限為三年,並處罰金15000元。
2020年1月18日,安小杰被開除黨籍。
2.黑水寺社區黨員王紅傑盜竊柏樹根的違法犯罪問題。
2018年12月24日,王紅傑因盜竊3根價值32000元的柏樹根被富縣人民法院判決: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考驗期限為一年,並處罰5000元。
2020年1月18日,王紅傑被開除黨籍。
3.炮樓村黨員石華軍盜竊柏樹根的違法犯罪問題。
2018年6月18日,石華軍因盜挖3棵價值38000元的柏樹根被富縣人民法院判決: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又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在審理過程中石華軍明知他人犯罪,依然通過作偽證或者收取他人財物後為其頂罪,侵犯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刑事訴訟活動,構成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合併刑期二年,並處罰金5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又十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2020年3月19日,石華軍被開除黨籍。
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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