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當直接領導指示和履責內容相沖突的時候,按哪個走?

江山草原


我是一名企業的老闆,也是多家企業的高管,我經常遇到這種類似的事情,對這方面有一些獨到的見解,個人認為處理這類事情,可以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步,引起高度重視。

很多人認為這是一件小事,隨隨便便應付一下得了。其實完全不是這樣,這是職場當中一個比較敏感的問題,處理起來比較複雜,需要考慮多方面的關係,搞不好會影響人際關係,還有可能給領導留下不好的印象,最終費力不討好。之前已經有很多職場高手,在這件事情上陰溝裡翻船,所以高度重視並妥善處理這種事情是沒錯的。

第二步,適時提醒領導。

領導工作比較忙,很多時候容易出現差錯,這都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我自己當老闆就知道,我每天要批示幾十個文件,我不可能每個文件都認真看完,我一般會直接看最後的結尾,往往請示報告等文件,最重要的內容在最後面。如果直接領導指示和履責內容相沖突,應該在合適的場合提醒領導。尤其是在兩個人單獨接觸的時候,可以善意的提醒領導,他的指示和不是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工作,與部門職責分工具有一定衝突。如果領導願意更改他的指示並做出調整,那麼這個事情就迎刃而解了。

第三步,與同事進行溝通。

如果領導不願作出調整,強行要求你執行指示,這種情況下,等於是你搶了同事的工作。你要跟同事進行溝通和說明,告訴同事這是領導的決定,而且你把這中間的衝突跟領導報告過了,但是領導沒有改變決定,明確這件事還是由你來辦。這麼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告訴你的同事,不是你主動去搶他的事情做,而是領導分配的,你也沒有辦法。最好能夠爭取同事支持,共同完成這項任務。

第四步,確保不出差錯。

既然承擔了這項工作,就要盡心盡力完成。這件事不比其他事,因為一旦沒有完成好,就可能涉及追究責任的問題,那個時候真的就有苦難言了。沒有完成好,同事說這事說你辦的,你總不能說是領導安排錯了吧。所以,認認真真完成這項工作,至少確保不出差錯,就是最好的保護自己的方式。

第五步,事後不搶功。

任務完成之後,要及時向領導報告,及時告知同事,最後能夠將相關資料文件一併移交,徹底擺脫這個漩渦。適當的時候,你還可以在領導面前美言,某某同事對此時給予了大力支持。通過這麼幾步工作既能很好的完成,同時又不能不會影響到人際關係,各方面的問題都處理好了,是不是很完美。

#笑傲職場#


職場老中醫


現實生活是複雜的。崗位職責分工規定的再細,也無法包容全部工作中的內涵。所以往往需要領導的臨時性安排。當遇到此類問題的時候,總的來講就是先順後論。就是先接受領導的指示,然後再考慮考慮有什麼不當之處。

首先想的是領導指示與本職工作之間的關係。二者之間有無內在的聯繫。是本職工作範圍的擴大還是工作內涵的深化?如果有點關聯,就安心去做好;如果毫無關聯,甚至相互矛盾,就要繼續思考;

其次是應該繼續思考有什麼不良後果,如果沒有,就不必再想了;如果有,就要接著考慮迴避的辦法;這種廻避應該是先曲後直的方式,就是找個藉口,如提出條件等。之後順勢提出要求。如果領導還堅持讓你去做。那就留下免責的證據再去做。

就像把花盆踢倒了,手裡有領導的指示才好,否則難辭其咎。



天道若龍


您好,我的建議是按照直接領導指示走。

原因如下:

1、領導指示是對履責內容的補充

任何制度和規範都無法包攬職場中所有問題和工作,對於一些從來沒有面臨過的新問題,需要領導指示等行為進行補充,以免令公司陷入僵化的條條框框而喪失競爭力。從這一點來講,直接上司的指示即使與履責內容相沖突,也是需要執行的。

2、領導指示是對履責內容的糾正

公司對員工有明確的職責要求,但不是說這些要求就是一成不變的,如上一點所言,很多新情況出現後,也會令原來規定的職責要求不合時宜,那麼通過直接上司的指示,就可以對履責內容進行全部或部分糾正以確保工作任務完成。因此,執行上司指示就是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

3、完成領導指示更有利於個人職業發展

如上兩點所言,一般遇到領導直接指示與履責內容衝突的情況,一般都是公司遇到的一些新問題或新挑戰,不能完全套用固話的履責內容去照辦,直接上司之所以給你指示,就是充分信任員工的能力,也相信員工能夠勇於承擔這一任務。完成上司直接指示的任務,一般都會得到上司的高度認同。因為對於領導者而言,完成履責內容要求的工作,是員工的基本要求,但完成領導指示的內容,則是員工能力突出的表現。這兩者對領導者帶來的心理感受是不同的,這是人性使然。

綜上所述,無論直接上司的指示是否與履責內容衝突,都需要認真按照上司的指示完成工作,這樣對公司和個人都有好處。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職場老喵


工作中,當直接領導指示和履責內容相沖突的時候,按哪個走?

從題主的問題,我的理解會存在幾種不同的情況,要視領導指示和履責內容衝突,究竟是什麼性質和程度的衝突,才能決定按哪個走:

1、工作指示不在履責範圍內,但不會違反公司的制度規定,只涉及個人的辛苦勞動,這種情況,就算和你當前的工作計劃有衝突,建議按領導的指示先辦;

2、工作指示不在履責範圍內,違反公司一般制度規定,但可打擦邊球,不易追責,或追責的權限在直接領導授權內,也可以按領導的指示先辦;

3、工作指示不在履責範圍內,且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規定,重者甚至涉及經濟犯罪,這種情況,打死也不能按領導的指示走,這可是拿自己的前途開玩笑,你玩不起,就算這直接領導是你的董事長。

希望我的建議對你有所幫助!


雲峰笨鳥


舉個例子:在一個有交警的紅綠燈路口,綠燈亮,交警指示禁止通行,你是看交警還是看燈。

法律規定允許範圍內的,你都可以按領導指示開展工作。



前面右拐直走


30年的工作經驗告訴你,還是建議“有病”了吧。有很多時候領導的指示如果按照領導的指示。極有可能是違背法律法規政策和職業道德的,如果出了事,最後背鍋的一定是你。如果你按政策執行,不理會領導的指示,那麼領導肯定會給你穿小鞋的。所以在向領導保證:堅決按領導的指示辦的同時,還是病了住院去吧。


吾有三寳


你好,工作中,不管直接領導指示是否與你的履責相沖突,你應該首先按照領導指示,積極的完成。

現代企業中雖然各企業組織結構明確,職責分工也較為清晰,但在實際工作中,有時候領導安排指示的工作與你實際的工作職責不符或者說相悖是有可能發生的,遇到這種情況:有一種可能,領導認為你在他安排指示的工作上有值得培養的潛力,以便來鍛鍊你。這也說明,1.你在領導心目中的可以更好的完成他的指示,你有這個能力,2.站在你的角度看,直接領導的指示與你的工作相沖突,而站在領導角度上看,他的這個指示也是你工作職責的一部分。但是不管怎麼樣,你應先按照領導的指示去把工作幹好,完成好!

Career growth, always do not belong to their own thing to start.


四季58926608


這個問題提得好,在沒有用OKR 的團隊確實比較麻煩。我們給出的參考是——一個人有六分能力和十分聽話,一個人有十分能力和六分聽話。我們會選前者,至少在關鍵時候不會掉鏈子!

我不知道你提這個問題是不是怕耽擱本職工作?如果有這個顧慮,你就看當下有沒有緊急重要的工作要做?如果沒有領導的事優先,至於本職工作,你可以在領任務的時候告訴領導,手頭還有什麼事,但是可以優先做好他的。如果本職工作比較緊急,你也告訴他,看時間可不可以調整一下?養成習慣,領導也會衡量給你任務會不會影響團隊事務,真的緊急情況發生溝通起來也比較順暢!

會哭的孩子有奶喝,但是沉默的忍受會帶來很多麻煩。


OKR播種機譚家和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方為上策。機制體制不完善才會出現這種情況,方圓有度做事有節最好。


江山草原


按正確的決策辦事,對結果負責任。工作中即要有原則性又要有靈活性,無論直接領導指示還是履責內容,哪個正確就按哪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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