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難通過專利說明書看懂一個專利的技術原理和結構,是因為專利說明書參雜了大量法律邏輯思維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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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的本意是鼓勵創新,所以原創發明人很容易看懂別人的專利說明書而且不怎麼在乎,但是想佔小便宜鑽空子的才容易感覺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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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幫著管專利,特別是實用新型專利,企業裡基本就是對於已有東西(產品,技術,設備)的改造,然後提升效率,這些東西讓內行去看實物拆解下都能仿出來,專利肯定不會寫的連外行都看得懂,甚至壓了很多不申請專利,當時我們技術部對一線申請的通過率還不到一半,我們報給專利局還有不批的,每年企業專利都會悠著弄,獨家核心的絕不會第一時間申請出去,估計同行都快仿出來了才去搶著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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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寫過好些專利,其專利撰寫過程是,先由技術人員把技術方案寫清楚,叫技術交底書,這份是很容易看懂的。然後專利代理人會在這基礎上,按照申請要求來改寫,基本上技術的內容大致不變,總體技術方案還是能看明白的,但會加上一些其他的東西,比如存儲之類的,最難看懂的是權利要求,寫的話很拗口,真很難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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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兩點原因:

1.發明者出於對自己知識產權保護。有些專利確實稱得上是專利,可能是很巧妙的解決了某個難題。所以,發明者或申請者只對發明的產品用途和大概原理說明一下,讓公眾知道有這麼個新東西,關於發明者或專利申請者有這麼個事兒,就不便說的太詳細。

2.有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就像有些條友說的,申請的專利經不起推敲,有些只是小小的改變,然後就採取了猶抱琵琶半遮面的方式去申請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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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不容易看懂專利文件的一個原因是,專利文件處於保護的目的,對裝置進行的是結構描寫,而不是功能描寫。

我舉個簡單的例子:“某裝置上安裝了一個風扇對扇熱片進行吹風降溫”

這句話很容易懂吧,但是從專利角度這句話就存在很多漏洞,比如風扇安裝在了裝置的哪個位置?風扇通過什麼安裝到這個裝置上的?風扇的尺寸要求?散熱片距離風扇多遠?這些通通都沒有限定!可能普通人一看就知道按照常識這些東西都應該在什麼位置,但是專利不行,你沒寫就是不確定,不確定就是模糊,別人就能鑽你這個空子,如果這樣搞專利就失去了它的作用。

前面那句話如果用專利的方面去描述可能會是這樣:“某裝置的前側面上端設有風扇,所述的風扇通過轉軸連接某裝置,所述的風扇前側設有散熱片,所述的散熱片。

所述的風扇直徑是12cm,所述的散熱片距離風扇前端5cm”。

這樣去看是不是複雜的多?變成了大家看不懂的樣子[靈光一閃],其主要原因還是要限定的因素比較多,而且不描述功能只描述結構,所以顯得晦澀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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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寫專利,,專利主要看權利要求書,“權利要求書”最主要的是的第一個權利要求!是獨立要求!基本涵蓋所有的結構部件!下面的是重屬要求,一般,10個以上的權利要求,要加附加費!“專利法”要求你所描述的必須有圖紙來證實,所以權利要求書,所描述的都必須有相應的圖紙!說明書是把以上的權利要求書及圖紙進行詳細的描述!權利要求書,專利圖紙和專利說明書這三個部分組成一個完整的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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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說明書,尤其是權利要求書,是法律文件,要求很嚴謹,語句不能有任何歧義,還得儘可能擴大保護範圍不讓別人鑽漏洞,所以在撰寫上會顯得晦澀難懂。同樣表達一個意思用大白話就容易理解多了,但大白話不適用於法律文件。另外,專利說明書只要能支持權利要求書的保護範圍即可,沒必要把技術細節全部公開,所以單純看說明書並不能徹底搞懂並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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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專利要理解,一般人看說明的具體實施例,如果這塊看不懂,一般技術人員看不懂,那麼就是不是撰寫的後問題就是,本身專利是杜撰的。如果一個外行直接看權利要求書。基本就是一頭霧水,因為夾雜了法律書寫格式,和文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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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的個人專利水分太多,有用的專利多數是一線的企業做的,開發人員專門有寫專利的任務,是工作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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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因為專利講上位概念,所以申請人也儘可能模胡,以便將來通過延伸解釋覆蓋。再就是專利說明書是解釋權利要求書,並不是技術方案完整介紹,所以都是碎片,難看懂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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