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3月14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公佈了第二批排除加徵有效期延長商品清單(340億美元關稅排除清單內商品)。
該批排除有效期原定於2020年3月25日到期。現通知決定,將部分商品的排除有效期自2020年3月25日起,延長一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未獲得延長有效期的商品,將於2020年3月25日到期後,被移出排除清單。即2018年7月6日至2020年3月25日期間,這些商品可免加徵關稅,但從2020年3月25日起,恢復額外加徵關稅25%。
此次美國對340億美元關稅排除有效期延長,具體情況如下:
排除情況
本次340億美元關稅排除(編號9903.88.06)有效期延長共涉及11項商品,包括2個10位稅號下的完全排除商品和9個部分排除商品,詳細商品清單如下:
是否獲得延長有效期對照表
排除效力
無論美國進口商是否提交過排除請求,符合本次通知說明的商品,都可以獲得排除有效期延長一年。
排除有效期
本通知中宣佈的商品排除加徵有效期為:2018年7月6日至2021年3月25日。
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將發佈有關入境指導和實施的指示。
近期出口美國的企業,請及時瞭解相關信息,避免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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