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職與撤職的區別詳解(免職不等於撤職,免職非行政處分)

免職,指依法享有任免權的機關按照法律或制度規定免去公職人員所擔任的職務。

需要注意的是:免職只是意味被免職人不再擔任原職務,一般不具有懲罰性,所以公職人員正常的職務調動會用到此詞;觸犯法規的公職人員往往也用到此詞,他們因為當時不適任原職所以或是職務調動或是事後再擔任原職,故“免職”並非一般人所認為的“撤職”。

免職與撤職的區別詳解(免職不等於撤職,免職非行政處分)

撤職,是指撤銷公務員所擔任的職務的紀律制裁方式。受撤職處分的,應當降低級別。

撤職,是對於違犯公務員的紀律的公務員的一種紀律處分。

免職,屬於幹部任用的一種組織措施,不是紀律處分。

如果,不犯法,那麼紀律處分就由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和人事部門處理了

如果犯法,就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撤職和免職是有原則區別的。撤職,是對於違犯黨的紀律的黨員的一種紀律處分。免職,屬於幹部任用的一種組織措施,不是紀律處分。在某種情況下,有的黨員犯了錯誤作了處理後,黨的組織認為不適宜擔任現任職務時,也可以免去其現職務,這是正常的幹部任免,不能視為紀律處分。


免職與撤職的區別詳解(免職不等於撤職,免職非行政處分)

免職則一般不具有懲罰性,其適用於包括因調任其他工作、輪崗交流、任職期滿、退休等因素而引起的免除其所任職務的行為。但在某些情況下,免職也用於有過錯行為的公職人員,但相對於撤職而言,其過錯程序要輕一些,或者其行為的性質還有待進一步查清核實,只是當時已不適於繼續任職而先行免職。


免職與撤職的區別詳解(免職不等於撤職,免職非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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