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宦劉謹的貪腐不歸路

劉瑾(1451年-1510年),陝西興平人,從正德元年到五年,劉瑾操縱朝政、貪婪專權,是明代擅權亂政最嚴重的權宦之一。

孝宗時,曾侍奉太子。太子繼位後,他數次升遷,最終成為司禮監掌印太監。

官宦劉謹的貪腐不歸路

明武宗(1491年-1521年)是位極具個性的皇帝。兩歲被立為皇太子,少時聰慧,卻玩物喪志,稱帝后,更是無心政事。

劉瑾每天向皇上進獻鷹犬、歌舞、摔跤等遊戲,引導皇上微服出行。皇上玩得開心就開始重用他,他卻利用權勢,肆意貪汙。他勸武宗下令各省庫藏都送往京師,然後他從中貪汙大量銀兩。

他公然受賄索賄,大搞錢權交易。各地官員朝覲至京,都要向他行賄,謂之“見面禮”,動輒白銀千兩,有的高達五千兩。凡官員升遷赴任,回京述職,都得給他送禮。他還派親信到地方供職,為其斂財。

如果他向你伸手要錢,你就必須給他,否則就會迎來兇狠的報復。有一個人剛升遷,劉瑾便向他要“賀印錢”,那個人不肯給,劉瑾馬上就下令讓他下崗回老家。

劉瑾受起賄來是多多益善。劉宇剛上任巡撫時,用萬金向劉瑾行賄。後來劉宇又先後給了劉瑾幾萬兩銀子,結果一直升遷到兵部尚書的位子上。

官員們向他行賄後,必然要加重剝削百姓,逼得百姓走投無路,只好反抗。

安化王朱寘鐇於正德五年四月發佈了一篇檄文。他宣稱,他集結了一支軍隊,要為朝廷清除太監 劉瑾,然後他列舉了劉瑾的罪行。

叛亂平定之後,太監張永利用獻俘之機,向武宗揭發了劉瑾的十七條大罪。武宗將信將疑,命令將劉瑾抓捕審問。

官宦劉謹的貪腐不歸路

第二天,武宗親自去抄劉瑾的家。查出黃金250萬兩,白銀5000萬餘兩,其它珍寶細軟無法統計。並有偽璽、玉帶等違禁物。武宗大怒,把親信劉瑾果斷凌遲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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