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龙坪派出所被命名为黔南州“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2020年3月13日,黔南州公安局下发文件,命名8个派出所为黔南州“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罗甸县龙坪派出所为其中之一。

罗甸县龙坪派出所被命名为黔南州“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自2019年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部署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以来,罗甸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根据省厅制定的创建标准,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杨忠华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

  龙坪镇总人口103686人,其中城镇人口59619人。近年来,龙坪派出所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努力构建全方位服务、警民协作、治安防控、矛盾纠纷联调等机制,实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做到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有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6年,龙坪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一级公安派出所”,并连续3年荣获全州优秀派出所,2018年,荣获“全省公安机关2017年度优秀基层单位集体三等功”。 

  一、坚持五级报送摸排机制,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龙坪派出所积极按照县公安局“五级报送摸排机制”工作要求,完善了以“司法确认”为切入点的诉调对接,提升了矛盾纠纷动态排查化解工作效能,2019年来,派出所共参与调解重大矛盾纠纷21起,化解20起,辖区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23%以上,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调解率在90%以上。同时,依托微信、QQ等软件,探索建成“网上调解室”,通过多方视频调解,及时解决了外出务工两地分居所引发的婚姻矛盾、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实现了矛盾纠纷在网上调解、在网上衔接、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调解成本。

罗甸县龙坪派出所被命名为黔南州“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罗甸县龙坪派出所被命名为黔南州“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二、坚持警务围着民意转,新“五小工程”与群众共建共享。始终秉着“警务围着民意转”的工作理念,以“一标三实”采集工作为契机,做实做细破小案、办小事、解小忧、帮小忙、惠小利“五小工程”。2019年,龙坪派出所共破刑事案件82起、治安程序结案87起,治安调解431起,为群众挽回损失30余万元。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坚持民警围着群众转,网上网下零距离服务群众。纵深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增设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设置24小时警务自助服务区,开通“互联网+手机”APP业务办理通道,共利用互联网+办理业务200余次。同时社区民警将“群众叫得出民警名字和民警喊得出群众名字”作为服务的新目标。积极开展入户走访2000余次,上门发证5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创建微信服务群60余个,紧密联系群众,提升服务效能。派出所定期开展警民恳谈会,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处理各类问题,2019年,群众对民警的工作满意率达到99.6%以上。

罗甸县龙坪派出所被命名为黔南州“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罗甸县龙坪派出所被命名为黔南州“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四、坚持推进智慧小区建设,全时空守护百姓安全。派出所积极推进辖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开展“互联网+群防群治”,构建“人员防控、地面封控、天网监控”的社区立体化治安防控网络,目前,信合居民小区,已完成搭建人脸抓拍、视频监控、智能门禁等融合的数据化信息系统,给小区社会治理和治安防范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果,2016年来,小区未发生过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公共安全事件。

  

罗甸县龙坪派出所被命名为黔南州“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罗甸县龙坪派出所被命名为黔南州“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五、坚持助推扶贫攻坚,推进安置点社区工作建设。龙坪镇搬迁安置移民22825人。为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搬得出、能融入、稳得住”的工作目标,派出所探索建立社区治安管理新模式。一是建立3+2联动防控机制。按安置点小区楼栋号、单元号、房号如实采集登记实有房屋、实有人口信息,分类做好管理。二是组建联防队。发动搬迁群众组建学府家园 “红袖章”巡防队,开展群防群治80余次,协助办案民警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名。三是成立“调解服务队”,积极组织社区干部,楼栋长等人员成立“调解服务队”,及时排查和收集小区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纠纷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化解,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余起;四是建立“微信群”。在群内公开各类办事指南和程序,通报每月治安动态,宣传各类安全小常识,让搬迁群众感受到关怀和温暖,更好的融入城市生活。

  罗甸县公安局将进一步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并大力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努力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的目标,履行好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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