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加强党的领导 推进职能转变 优化机构设置

从市委编办获悉,目前我市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本次改革将重点开展建立健全乡镇和街道职能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加强和规范审批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乡镇和街道干部队伍建设四项工作,推动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基层管理体制。


市委编办负责人表示,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是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放在讲政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的高度来统筹。主要领导牵头挂帅、亲自谋划,市委编办加强指导、积极协调,各县(市、区)联动、协同发力、狠抓落实,为改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次改革立足“党建统领”引领改革,借鉴党政机构改革经验,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健全相关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立足“服务治理”深化改革,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放审批服务权限,实施流程再造,加强乡村两级审批服务机构和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组建县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立足“职能转变”夯实改革,明确乡镇和街道职能定位,加快推进乡镇和街道工作重心转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和抓优化发展环境上来;理顺县乡权责关系、厘清县乡权责边界,建立权责清单和职责准入制度,进一步为基层松绑减负,把广大基层干部从繁文缛节和不必要的负担中解放出来。立足“因地制宜”创新改革,统筹优化乡镇和街道机构编制资源,除“4办、1队、2中心”等必设机构外,乡镇和街道可在机构限额内根据地方特点及实际情况选设机构,同时切实将基层需要的职责、机构和人员编制下沉,有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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