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召开的全市应急管理会议上,刘强副市长对2020年应急管理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为方便大家学习,现将刘强副市长讲话主要精神摘要如下:
当前,干部职工中存在着以下四种现象,需要我们高度警惕:
一要克服自满情绪。二要克服麻痹思想。三要克服厌战态度。四要克服侥幸心理。
安全生产整体上看,“四个不可低估”的判断仍没有改变:
一是不可低估沧州市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严重性;
二是不可低估各级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和工作不到位的严重性;
三是不可低估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的严重性;
四是不可低估企业主体责任缺失的严重性。
重点要落实“七保一减”措施:
一是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全;
二是认真落实安全评估报告保安全;
三是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安全;
四是加强培训、做到应知应会保安全;
五是使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保安全;
六是专家排查、专业人员排查整改到位保安全;
七是严肃追究责任保安全;
八是政府、企业加大投入减少损失。
落实“九个进一步”工作要求,持续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形势的研判;
二是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四是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普及;
五是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的力度;
六是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的强度;
七是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八是进一步拓展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深度;
九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倡导全体安全监管干部做好“五种人”:
一是学深吃透文件和法规,做依法治安的领导人;
二是厘清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职责做职责清楚的明白人;
三是摸清底数,做心里有底的踏实人;
四是盯紧盯死特殊环节关键岗位,做遏制事故的智慧人;
五是认清形势、增强政治责任感,做安全生产的敏锐人。
要深刻认识到,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将带来“九个不可承受之重”:
一是最可怜的是死者;
二是最痛苦的是伤者;
三是最悲伤的是家属;
四是最后悔的是经理;
五是最忙碌的是会计;
六是最倒霉的是邻居;
七是最恐慌的是群众;
八是最焦虑的是监管;
九是最受质疑的是政府。
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刘强副市长特别对突发事件报送流程和时间要求进行了强调:
1、死亡1—2人的,属于一般突发事件,接报1小时之内报市应急管理局和所在县级政府,市应急局和县级政府报市政府;死亡1人的,行业主管县长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死亡2人的,主管应急工作的县长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
2、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的,属于较大突发事件。接报1小时之内报市应急管理局和所在县政府,市应急局和县级政府报市政府。同时,主管县长、县长、书记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行业主管副市长、主管安全的副市长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
3、死亡10人以上的,属于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调查处理权限在省政府。要先电话、后书面报告,事发15分钟内通过电话形式、25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市应急管理局和所在县级政府报告。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
要规范报送内容:
1、首报信息。突发事件发生后进行的首次报告。包括信息来源、接报时间、发生时间和地点、伤亡人数、财产损失、采取的处置措施等要素。
2、续报信息。突发事件演化产生次生和衍生灾害或者应急处置取得重要进展情况,应当及时进行续报。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信息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续报,重大进展情况随时报告,包括事件起因、造成后果、影响范围、处置措施、发展趋势、事件处置进展情况等要素。
3、终报信息。突发事件处置基本结束后,进行总结报告。包括在首报和续报基础上整理汇总事件的基本情况、应对过程、性质认定、下步工作(包括善后、重建及评估)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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