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返还失业保险费 帮助困难企业减负稳岗

3月18日,记者从南阳市人社局获悉,该市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作用,积极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有效减少失业、稳定用工岗位。


对于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参保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返还标准可按上年度当地6个月的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对国家和省认定的贫困县(市)的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到60%。


将中小微企业(参保人数100人以下的优先办理)和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目前的不高于4.5%,统一放宽到不高于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对于受疫情影响但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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