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工伤结论书可以办理工伤证吗?怎么办?

苗裕铭


工伤证为一种职业伤害认证,它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由人力社保部门进行认定后办理。原来各地规定都有办理程序,也就是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证应当由伤者保存。一来是证明伤者受伤的状况;二来也是为了保护工伤者的合法权益,比如一旦存在争议,工伤证就是一个最直接有力有效的证据,没有其他证据比这更直接、更有效力。

现在其实有好多地方都没有办理工伤证了,经过工伤认定程序后,如果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属于工伤,那么会制好《工伤认定决定书》,该表一般为四份,一份用人单位,一份工伤职工、一份社保经办机构、一份人力社保部门留存。经过伤残等级鉴定的也会下发工伤鉴定决定书,该两份决定书就是证明工伤职工的身份、伤残等级,效力与工伤证同样。有些地方还在发放工伤证,它应该是在工伤认定决定书或鉴定结论书下达时同时办理的,如果没有,可以向人力社保部门的社会保险科(工伤)咨询办理。


社保早知道


如工伤行政部门已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则通常情况下工伤证与工伤认定结论书是一同送达申请人的,如分开送达的,则申请人可持工伤认定结论书、居民身份证、一张一寸照片前往认定机构办理工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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