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所有境外入境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

境外疫情输入风险防控的公告


为有效应对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从境外输入扩散,现将有关防范措施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由境外进入鄂尔多斯市人员(外籍人员和回国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必须由本人或接待人员提前、主动、如实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嘎查村)或单位申报登记入境人员身份信息、联系电话、所在国家、返程日期、所乘交通工具、14天内行程、健康状况、入境目的等信息,入境时按规定如实填写《信息登记卡》。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按照“一人一方案”要求,“点对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所有境外进入鄂尔多斯市人员,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对因特殊原因,确需采取单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严格按照内防指发〔2020〕56号文件要求,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报所在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实地核查,确认符合单人居家医学隔离条件后予以批准。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全体市民,在知晓有亲属、朋友从境外已返回或将返回鄂尔多斯市的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及相关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情况。全市所有宾馆、旅店及房屋出租人如获知有境外进入鄂尔多斯市人员,应立即向所属社区(嘎查村)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迟报瞒报、不如实报告或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市各社区(嘎查村)要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切实加大对境外进入鄂尔多斯市人员的排查力度,并确定专门联系人,执行日排查、日报告制度,相关情况要及时向所属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四、境外进入鄂尔多斯市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的,要迅速与所在社区(嘎查村)联系,并做好个人防护,由所在旗区防控部门安排专人专车“点对点”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治疗。


五、全体市民要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保持高度警觉,如发现有境外进入鄂尔多斯市人员未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所属单位主动报告或未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的,要立即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告或拨打举报电话:0477-8582110。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来源: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鄂尔多斯:所有境外入境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鄂尔多斯:所有境外入境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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