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通報廬江縣“3·12”建築施工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處理

合肥通報廬江縣“3·12”建築施工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處理

合肥通報廬江縣“3·12”建築施工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處理

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各有關單位:

2020年3月12日,我市廬江縣新二中項目雨汙水管道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生產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檢查發現,該項目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未按規定編制施工方案,未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野蠻施工;涉嫌違法轉包工程,超資質承攬業務,拒不落實主管部門停工指令,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虛設。鑑於該工程現場管理混亂,防護措施缺失,安全體系失控的現狀,依照有關規定,經研究,對該起事故提出如下行政處理意見:

1.責令廬江縣住建局立即組織警示教育會,廬江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安徽星澤園林工程有限公司,合肥豐潤工程諮詢有限公司,在會上進行警示教育,警示會情況報我局。

2.市城鄉建設局約談廬江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安徽星澤園林工程有限公司,合肥豐潤工程諮詢有限公司。責令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安徽星澤園林工程有限公司,合肥豐潤工程諮詢有限公司在全市安全例會上做反思發言。

3.建議廬江縣政府責成廬江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對項目相關負責人作出行政處理。

4.建議省廳抄告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暫扣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安全許可證》30天,暫扣項目經理陳燚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6個月。對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記不良行為一次,不良行為記錄公佈期間,禁止其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承接新的工程項目。

5.對合肥豐潤工程諮詢有限公司記錄安全生產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不良行為記錄公佈期間禁止其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承接新的工程項目,責令項目總監劉巖停止執業6個月。

6.對涉嫌違法轉包工程、超資質承攬工程的單位進行立案調查。

全市各建設工程主體單位,要深刻汲取“3.12”事故教訓,杜絕僥倖心理,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按照我局相關要求,紮實開展本單位所有在建項目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以對隱患“零容忍”的態度,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確保全市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受控。

2020年3月14日

(合肥市城鄉建設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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