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恩股份獨董樑坤收監管函 其配偶窗口期違規買股票

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17日訊 深圳證券交易所近日發佈了關於對山東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梁坤的監管函(中小板監管函【2020】第29號)顯示,梁坤作為山東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道恩股份”,002838.SZ)獨立董事,梁坤的配偶陳萬春於2020年3月10日買入公司股票2.83萬股,涉及金額150.27萬元。公司2019 年度定期報告預約公告日為2020年3月27日,陳萬春買入公司股票時間發生在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內。

梁坤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 年修訂)》第3.8.14條的規定。請梁坤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同時,提醒梁坤: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規定,誠實守信,規範運作,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山東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專業從事高性能改性塑料、熱塑性彈性體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企業通過了ISO/TS16949汽車產品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和CNAS國家實驗室認證。公司前身系龍口市道恩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成立於2002年12月6日。2010年12月29日,龍口市道恩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整體變更設立為山東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梁坤自2017年5月23日至2020年5月22日任道恩股份獨立董事。截至目前,未直接持有道恩股份。

梁坤女士,1972年9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註冊會計師。畢業於山東大學,學士學位。現任南山集團有限公司財務副總。1994年,在龍口市會計中等專業學校任職;2003年8月,在龍口市委黨校任職。2004年,取得註冊會計師證書,2006年,取得註冊稅務師證書。

《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 年修訂)》第3.8.14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及前述人員的配偶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

(一)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三)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後二個交易日內;

(四)中國證監會及本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證券事務代表應當督促其配偶遵守前款規定,並承擔相應責任。

關於對山東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梁坤的監管函

中小板監管函【2020】第29號

梁坤:

你作為山東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你的配偶陳萬春於2020年3月10日買入公司股票28300股,涉及金額150.27萬元。公司 2019 年度定期報告預約公告日為2020年3月27日,陳萬春買入公司股票時間發生在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內。

你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 年修訂)》第 3.8.14 條的規定。請你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同時,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規定,誠實守信,規範運作,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3月16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