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永樂年間,北京房租是多少?

大明朝北京房子可分成三類,一類叫大房蓋在北安門宣武門海子橋鐘樓附近,共有443間一類叫小房蓋在安定門,德勝門西直門附近共有329間,還有一類叫中房蓋在西直門內,共有29間,當時說的大房小房和中房只是奢華程度。

當時北京的房租每三月交一回租金,第一等大房每月交租45觀寶鈔,外加90文同二等房中房,每間交租31罐,寶昌外加62文銅錢,小房每間30貫寶鈔,外加60文銅錢。

永樂初年每80貫寶鈔,摺合1000文銅錢,一貫寶鈔相當於銅錢,12.5文,所以上述租金標準可以換一種說法來表述第大方,每間交租625.5文,周放每間交449.5文,小房每間交租435文。

又因為房租是每三個月一交,所以三類房子的月租分別是大房,每間218文中房,每間150文件,145文。

永樂五年,大米1石需要寶鈔30貫,即銅錢375,文玲,11時有107公斤裝滿大米,約160斤,按現在米價買這麼一石需要300元,所以不太嚴格的講,永樂初年的375文相當於現在的300元,每文銅錢摺合人民幣0.8元。

通過糧價折算我們可以知道,明朝年北京大房,每間月租174元中房,每間月租120元,小間1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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