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鐵腕治吏下的密摺專奏制度,為什麼能有效地遏制腐敗

順治元年,清朝遷都北京,由於順治皇帝在關外生活,並沒有治理國家的任何經驗,也沒有像宋、元、明開國皇帝那樣注重、保護和收繳前朝的文史資料。由於戰爭的破壞,使大批的珍貴史料毀於戰火。等到順治皇帝在鞏固政權後,才發覺焚燬的這些前朝史料、對於管理國家是多麼的重要,開始“詔求遺書,開始文治”,但滿人對漢族傳統文化的滲透還是出現牴觸,一方面是由於固有的民族偏見,一方面是害怕漢文化的普及和推廣,使本民族被漢化。孝莊文皇后本人就厭惡漢語,曾建議順治皇帝禁止滿族臣民學習漢語,她說:“漢俗盛則胡運衰,輒加禁抑”,因此,清初就開始頒佈政令“推行剃髮易服令”,就是強迫要求漢族人按照滿族的習俗剃髮和穿戴滿族服飾。

康熙鐵腕治吏下的密摺專奏制度,為什麼能有效地遏制腐敗

但統治國家必須學習先朝的典制。對於清朝來講,雖然堅持滿族習俗,但不能不接受漢文化傳統的博大精深,而沿襲明代典制,鞏固政權,總結明朝滅亡歷史教訓,整頓吏治,就成了清政府要做的第一件頭等大事。

清初,推行的《大清律集解附例》對整頓吏治起到什麼作用


興廉懲貪、整頓吏治是歷朝歷代鞏固政權的一項重要內容,順治皇帝也不例外,進京後,他很重視招募前朝遺老,讓這些官員提供研究明朝的典制,在此基礎上,頒佈了《大清律集解附例》,這個法令主要是對政府官員侵佔貪汙行為的懲處條例,作了明確的規定:比如官吏月俸在一石以上者,貪贓八十兩銀子的,處以絞監候;一兩以下的,杖七十;一兩至五兩,杖八十;無祿人及月俸不及一石者,貪贓一百二十兩,處以絞刑等等。

《大清律集解附例》這個法令,在清初穩定政權時期,對各級官員確實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地方政府還是比清較清明的,但由於經濟正處於恢復時期,官吏月俸糧餉標準制定得比較低,加上通貨膨脹嚴重,官員入不敷出,清朝的財政也很窘迫,因為收入低,地方官員貪汙賄賂行為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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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算是一個比較清正的皇帝,他親自抓吏治,要求各級法院嚴格執行懲貪政策,並派御史到全國各地明察暗訪,考察監督官吏的作為,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京城派出的巡視官吏為什麼會出現貪腐徇私枉法問題

為了監察地方官員的是否清正廉潔,順治皇帝派顧仁為欽差大臣,帶著尚方寶劍去各地巡視。臨行前順治皇帝特地召見巡視組,告誡他們說:“你們作為皇帝身邊的官員,是皇帝的耳目,為國家辦事,代替朕到地方巡視,一定要勤勞用心,廉潔自律,千萬不能徇私舞弊,以為離開京城萬里,沒人監督,肆意妄為,貪贓枉法,如果發生知法犯法者,定斬不饒。”

然而,三個月後,順治就收到吏部送來的地方官員奏摺,說巡視官員顧仁違背皇帝的旨意,到地方後肆意收受賄賂,陷害無辜。順治看完奏摺大怒,立即傳令刑部把顧仁押解回京,親自審問,等把顧仁帶到京城後,順治經人證物證核實,發現情況屬實,就毫不猶豫把顧仁斬首示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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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天巡按顧仁的徇私枉法收受賄賂案,說明了清朝初年政府官員視法令如兒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個現象,從人治到法治還有一條漫長的路要走。

為了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順治又對法律條文做了修改,加重對貪官汙吏的懲罰。按規定內外大小官員凡是受賄十兩、衙役收受贓款一兩以上,沒收贓款並處以流放關外。貪汙嚴重的家產全部沒收外,一律判處絞刑。

法令的修改,並沒有從實質上根治貪腐問題,因為人治大於法治,甚至有的地方官員還上書給順治皇帝,提出制定的法律條文太苛刻,對官員處罰太重,反而使會使貪官隱瞞罪行,不吐實情,而且流放也是徒有虛名,因為這些官員貪足了銀子,雖然受到懲治,但貪汙來的錢財隱藏起來的居多,在流放的異地照樣吃喝玩樂不誤,要求對放寬政策、放寬懲處順治沒有同意修改條例,由於滿清的統治導致民族矛盾激化,不時出現暴亂,所以清政權並未穩固,同時南明王朝還在不斷侵擾,清軍南下還在圍剿他們,順治面臨著諸多困難,因而對整治官吏貪腐上雖然頒佈了法令,但深感力不從心,各地方官員損公肥私的現象還是屢禁不止的。貪官如韭菜樣,一茬又一茬,無法連根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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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繼位後製定的密摺專奏制度,為什麼能監督地方官員的行為

康熙繼位後,為了達到治貪的目的,控制掌握各級官員的動向,他秘密傳旨由內閣大學士席柱組建密探隊伍,分別派往各地、安插在各衙門中,密奏上書官員情況。同時還下令修改《大清會典》將“貪酷”列為考核官吏“八法”中的首條。同時制定密摺專奏制度。密摺制度是康熙皇帝監察各級官吏的一種特殊的政治制度。所謂密摺,是指各級官吏上呈皇帝的秘密奏摺,各種事項都可以直接報告皇上,其內容涉及各領域的問題。由官吏緘封直達皇帝拆閱。康熙採用的這種方法讓皇帝對地方的控制權大大增加,使地方官員不敢有一絲怠慢,從嚴而有效地約束官員的行為,有力地打擊貪官受賄活動。

康熙時期的政治形勢很複雜,他剷除鰲拜、平定了“三藩”後。在收繳叛賊財產時,發生了幾起官員侵佔案件。例如侍郎宜昌阿、廣東巡撫金俊侵吞兵餉,收受賄賂案,蔡毓榮侵吞吳三桂家財人口案等,在處理這些案件中,出現了貪汙面範圍廣,互相包庇等很多情況,康熙毫不妥協,一一經查實,對各級涉及侵佔貪汙的官員按數額大小、情節,依法分別給予了降級、革職、批捕、斬首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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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使治貪工作收到實效,康熙還要求各級官員一定要奉公守法。在剿滅噶爾丹後,他多次到寧夏、山西等地方巡視,巡視中發現官吏營私舞弊、貪汙賄賂成風,加上收取的各種雜稅很多,導致老百姓叫苦連天,無法生活,出現了譁變造反的嚴重情況。這些民變的原因都是因為官吏貪汙,強加稅賦造成的。康熙對此深惡痛絕,一方面安撫老百姓,對帶頭造反的頭頭拘捕,對這些剋扣百姓,造成影響的貪官給予採取最嚴厲的懲處。

康熙先後對山西、陝西、甘肅、廣東、雲南、湖南等地的巡撫革職查辦,對同黨連帶關係一追到底。通過這些案件的處理,對各級官員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

為使老百姓有正常訴求渠道,康熙還在各級衙門設立舉報投訴部門,只要百姓告發真憑實據,一經查實,無論任何人都嚴懲不貸。

康熙三十八年,康熙皇帝又作出規定:要求各省的督、撫必須清正廉潔,嚴以律己,作出表率,經過多方治理,全國吏治的整頓,出現了良好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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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立廉潔為官的典型,為什麼能有效地遏制腐敗

康熙皇帝在懲治貪吏的同時,大力弘揚清廉之風,提倡“不染一塵,歸日一僕一馬,了無長物”。比如都察院左都御史魏象樞在京為官時,“不隨公務,不請客赴宴,杜絕門生、弟子送的禮品,恪守京官不與地方官結交的律令,他三年任內沒有與家鄉親朋好友通過信函,每年在京的生活補貼都是靠從老家親屬捎來的糧食和土產食品。”

據《清史鎬.循吏傳》記載,康熙時期出現了不少一心為民的清官。

康熙非常注重樹立 “清官典型形象” ,大力表彰清官,以點帶面。

根據康熙的指示,左都御史魏象樞舉薦了“十大清官”,康熙複核後,認為這些官員起到了非常好的表率作用,就宣他們進京,親自表彰,在全國推廣他們的廉政事蹟。

康熙年間,有兩個叫于成龍的官員,清正廉潔,剛直不阿,很受康熙的欣賞,這二人都得到了晉升官職。比如河道的總督于成龍,為官清正,遠近聞名;兩江總督于成龍是在康熙南巡時發現的廉潔之官,他親自召見,給予嘉獎,並傳諭說:“要堅持廉潔,善始善終”。後來如山東兗州知府張鵬翮、三河知縣彭鵬,吳江知縣郭琇等,都得到康熙皇帝的嘉獎和重用。

康熙對樹立標杆清正廉潔的官員形象時,注意精神加物質的獎勵,不僅在仕途上給予提拔和重要,而且還在物質上給予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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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對這些標杆捨得花錢,不僅賞賜金銀、物品,還對其家庭子女給予安排,這些標杆享受很高的榮譽,在有病時給予關懷,去世後給予追封和厚葬。

通過這些事例,可以看出康熙在整治吏治上傾注了大量的心血,而且作為一個帝王,康熙更難能可貴的是公私分明、理解支持下屬想事、幹事、幹成事,在他們最困難時都給與堅決有力的支持,而且在這些清官犯錯誤的時候,都給與改錯的機會,不涉及到重大原則問題,都給予保護。

康熙晚年整頓吏治的思想,為什麼會放鬆了

康熙皇帝在任用選拔官員時始終奉行“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原則,但後來也發現了問題,清官廉潔是不假,但有個通病,就是為人苛刻。不近人情,高傲自滿,極其嚴厲造成了民怨極大,告狀的很多。康熙經巡查也發現一些清官樹立的典型,表面廉潔,其實並不廉潔。如被康熙皇帝譽為“操守天下第一”的山東兗州知府張鵬翮,為官清廉,但喜歡寫書,出書很多,而且定價很高,攤派到各級衙門。一本書出版發行後,利潤豐厚,積攢了幾千兩黃金。康熙也知道這些事,但也沒有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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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級官員年節日都要到上司家中送禮,求進步,在各衙門成風,開始康熙皇帝想要禁止,但年節各地大員也都進京覲見他,帶來很多本地特產,所以在這一點上,官員年節互相拜訪,請客送禮,康熙也就默許了。

山東濟寧道張伯行,為官清廉,但老家的兄弟姐妹都是本地首屈一指的大財主。他在執政期間,山東發生饑荒,他就從家鄉運來錢米、縫製衣服並打開官倉賑濟災民。深得康熙賞識和重用,後來升至山西巡撫時。康熙調查才發現其家鄉親屬利用他的權勢,大量兼併土地,侵佔民宅,富甲一方,他的財力也是家庭的支持。

儘管發生這些事情,但總的看這些清官還是以自身廉潔清明的形象出現在清朝的官場上,也樹立了一股清正之風的形象。

康熙鐵腕治吏下的密摺專奏制度,為什麼能有效地遏制腐敗

康熙皇帝興廉懲貪的措施、力度,是難能可貴的。在他執政期間,始終要求各級官員一定要堅持廉潔自律,不為賄賂而收買。他對懲治官員貪汙很嚴厲,如發現一個官吏貪汙腐敗,他會毫不猶豫給予制裁。據史料記載,康熙皇帝僅第一次考察全國官員時,就懲治了一百三十三人,知府以上官員死刑的二十五人,在一定程度上對貪官汙吏起到震懾作用。

康熙皇帝在懲治貪汙腐敗的同時還特別提倡廉潔奉公的人物。在樹立清官典型中,據《清史稿.循吏傳》記載,康熙年間樹立的知府以上職位的清官典型標杆有二十三人。他倡導“大吏多尚廉能,奉職循理”的做法,使之上行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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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語

康熙是清朝入關之後的第二代皇帝,這一時期,經過長期的社會動亂,老百姓渴望過上太平日子,康熙皇帝正是順應大眾這一願望,在他執政的六十多年裡,開拓疆土、平定內亂、整頓吏治,他採取多種措施興廉懲貪,取得了非常顯著的成效。使滿清統治政權得到進一步的穩固,為清朝二百多年裡的江山長治久安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中國古代歷來是以人治代替法治的社會,一個朝代的興衰,與皇帝有無作為,有直接的關係,各項法治的執行力度也主要在於君主的重視程度。康熙是一位非常有作為的古代皇帝,他在整治貪官汙吏上,收到的效果是明顯的,但是封建王朝靠君主的人治是不可能從根源上解決貪汙腐敗問題的,雖然有法令,但皇帝是高於法的,一手遮天是無法實現一個清明的法治社會的。

但是康熙皇帝做為古代封建帝王中少有的政治家,在懲治腐敗,倡導廉潔奉公的做法上確實令人稱道,也是可圈可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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