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跨四省“零接觸” 全程“線上”調處糾紛速化解

“法官,我已和我的當事人確認,款項現在已經收到,馬上向你們法院寄送本案撤訴申請。”

作為一名法院工作人員,在涉案糾紛得以化解,當事人提出撤訴申請之時,也是一名法院工作人員最倍感高興的時候之一。上面就是一起案件在法院微信調解群裡的一段文字。

2020年1月初,蕪湖經開區法院受理了原告江蘇省某公司與被告廣東省某公司、雲南省某公司、浙江省某公司的票據糾紛一案。該案在1月下旬開完庭後,便到了2020年春節假期,於是遭逢了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時期,原告向本院郵寄提交了一份關於查控被告財產的保全申請材料。經審查,原告申請符合法律規定,考慮到疫情時期,本院遂依法進行了線上網絡查控。為使本案矛盾糾紛的真正解決,切實維護各方合法權益,承辦人徐法官沒有在結束庭審後匆匆撰寫判決書,而是經過電話瞭解、溝通,經分析認為,案涉各方均為合作伙伴,均具備協商調解的意向,只是調解方案分歧較大。由於本案各方當事人都不在本地,四當事人跨蘇、浙、滇、粵四省,還有一位特別授權代理人已於年前回湖北老家,更是無法進行實地調解。故在本案中,疫情防控時期,選擇可打破時、空侷限的線上調處是最合適不過了。經再進一步瞭解,各方平時生活中均較熟練使用微信,徐法官當即建議,可在該院微信平臺就此案進行調解,各方一致表示同意。於是,承辦法官建立微信群,經過法官居中主持、雙方互相溝通,各方終於在線上達成和解,同時被告立即安排財務人員支付了和解協議款項,原告也表示立即寄送撤訴和解除查封的申請。次日,法院迅速作出了撤訴裁定並於“線上”及時解除了相關凍結措施。於是便有了本文開始的一幕。

疫情防控時期,該院積極抓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各項司法服務工作不掉線。針對疫情時期的實際司法需求,充分藉助現代化信息技術平臺,積極開展線上保全措施、線上調解工作,實現了全程線上調處“零接觸”,最終獲得了矛盾糾紛實質化解的良好工作效果。

(蕪湖經開區法院 伍 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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