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設工程開復工無需再備案!

3月14日,合肥市城鄉建設局下發《關於當前建設工程復工相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明確:鑑於我市已全部調整為疫情防控低風險地區,尚未復工的建設工程,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按照市城鄉建設局1月14日印發的《關於做好春節期間全市建築工程停工、值班應急和復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復工前應全面開展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符合要求,即可復工,

無需再提交《合肥市工程建設項目疫情防控期間復(開)工備案表》。

全市所有已復工建設工程,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工程建設項目復(開)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七個到位”)嚴格執行,落實到位。

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對所監督項目復工前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開展事中事後監管,發現問題,責令整改,消除隱患。


合肥市建設工程開復工無需再備案!


合肥市建設工程開復工無需再備案!

變化:不用再交備案表符合要求即可復工


全市尚未復工的建設工程,按照市城鄉建設局《關於做好春節期間全市建築工程停工、值班應急和復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復工前應全面開展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符合要求,即可復工。無需再提交《合肥市工程建設項目疫情防控期間復(開)工備案表》,不用再向所在地和主管部門進行專門的備案。

開復工條件鬆綁,不意味著工地防疫措施可以放鬆和麻痺大意。全市工程監督機構對已報備復工的房建市政工程,及時開展了巡查監管。從巡查情況來看,各建設主管部門、各復工工地基本能夠貫徹疫情防控部署,積極落實建築工地各項防疫規定。

全市所有已復工建設工程,下階段必須按照合肥市的“七個到位”嚴格執行,落實到位。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對所監督項目復工前的疫情防控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開展事中事後監管,發現問題,責令整改。


合肥市建設工程開復工無需再備案!

提醒:不能盲目搶工對隱患“零容忍”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安全生產成為下階段大建設監管的重點。其中,監管部門將重點關注施工企業和各項目部是否成立復工復產安全生產檢查機制,是否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有無檢查、整改記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堅守崗位和履行職責情況等。

建築起重機械、深基坑、高邊坡、高擋牆、腳手架、臨時用電等重大危險源工程,嚴格按程序進行專項方案編審、專家論證以及驗收,不能為了趕工期盲目搶工,對隱患“零容忍”,實現安全“零事故”。

施工企業要對新進工人或轉崗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才能上崗,各作業班組施工前嚴格按照工種和季節施工特點做好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對於工程特種作業人員,堅持持證上崗;對二次裝修改造工程建設,要有合法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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