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衛組織:歐洲成為新冠肺炎疫情“震中”

世界衛生組織16日說,中國以外新冠肺炎累計確診病例數已超過中國數字。

世卫组织:欧洲成为新冠肺炎疫情“震中”

資料圖:在意大利首都羅馬,一名戴口罩的遊人在潘菲利公園騎行。 新華社供圖

世界衛生組織發言人塔裡克·亞沙雷維奇向新華社記者證實,截至歐洲中部時間16日0時(北京時間16日7時),全球累計新冠肺炎確診病例達164837例,其中中國81077例,中國以外83760例。

目前,中國以外累計確診病例數最多的是意大利(24747例),其次是伊朗(13983例)。隨後的韓國、西班牙、法國、德國、瑞士累計確診病例數在2000至9000例之間。

由於歐洲多國報告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持續攀升,世衛組織13日已宣佈歐洲成為新冠肺炎疫情“震中”。

延伸閱讀:五部門聯合打出重拳 加強入境聯防聯控機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關總署五部門日前聯合發文,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

公檢法聯合打出重拳,紮緊制度籠子的力度非常大。細讀意見便可發現,對五部門各有各側重的要求:

海關要嚴把口岸疫情防控第一關,對符合國境衛生檢疫監管領域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案件,要及時辦理移送公安機關的相關手續,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換句話說,該追究的必須追究,不能高舉輕放,這在第一關就得把好。

移送公安機關之後呢?意見這麼說:

公安機關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發生的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犯罪,要快偵快破。

也就是,與病毒搶時間,一刻也拖延不得。越早偵破,越能對此類犯罪形成威懾。

在這兩道執法關口之外,意見對檢察機關的要求是:

檢察院要加強對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犯罪案件的立案監督,發現

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理由,認為理由不成立的,應當依法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對於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犯罪案件,檢察院可以對案件性質、收集證據和適用法律等向公安機關提出意見建議。對於符合逮捕、起訴條件的涉嫌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及時批准逮捕、提起公訴。

這是要發揮檢察建議的作用,促進疫情防控體系化治理。

接著,意見提出,五部門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必須形成合力:

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海關要建立常態化合作機制,實現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

力度加大,也要注意尺度,要合情合理合法。所以,意見還有兩個要求,強調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把握寬嚴相濟政策,同時要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有人說,這場疫情是“中國上半場,世界下半場”,但一個嚴峻的現實是,在世界這半場沒有完結之前,中國不可能獨善其身。中國人民兩個月來付出巨大代價取得的戰疫成果,也不能因“國門失守”而毀於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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