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央定價目錄》:通過市場交易的電價由市場形成 5月1日起施行

【能源人都在看,點擊右上角加'關注'】

北極星售電網訊:北極星售電網獲悉,近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發展改革委對《中央定價目錄》(2015年版)進行了修訂,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指出省及省以上電網輸配電價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定價。另外電力市場方面,通過市場交易的電量價格,由市場形成。燃煤發電電價機制以及核電等尚未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價格的上網電價,暫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視電力市場化改革進程適時放開由市場形成。尚未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價格的銷售電價暫按現行辦法管理,視電力市場化改革進程適時放開由市場形成。居民、農業等優先購電電量的銷售電價,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定價原則和總體水平,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具體價格水平。

《中央定價目錄》是規範國務院有關部門定價權限和範圍的清單。2015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持續推進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市場化改革,與現行《中央定價目錄》相比,修訂後的定價項目縮減近30%,修訂內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鞏固近年來價格和收費改革成果。刪除2015年以來國家明確放開或取消的價格和收費項目,主要涉及鐵路、民航、港口、郵政、銀行,以及食鹽、代辦簽證服務、國家儲備糖肉交易服務、增值稅稅控系統產品及維護服務、學歷學位認證服務、公民身份認證服務等領域。

二是突出壟斷環節定價監管和競爭性環節價格市場化改革方向。堅定不移推進競爭性環節的市場化改革,將政府定價範圍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和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如電力和天然氣價格,按照“放開兩頭、管住中間”的改革思路,將“電力”項目修改為“輸配電”,“天然氣”項目修改為“油氣管道運輸”。三是根據機構改革職責調整定價職責。如對部分特殊藥品及血液的定價部門,根據機構改革職責進行了調整。

此次《中央定價目錄》修訂的主要內容,突出壟斷環節價格監管和競爭性環節價格市場化改革方向。按照電力和天然氣價格“放開兩頭、管住中間”的改革思路,將“電力”和“天然氣”項目根據自然壟斷環節分別修改為“輸配電”和“油氣管道運輸”,並進一步體現上網電價、銷售電價和天然氣門站價格等競爭性環節的價格市場化改革方向。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1號:《中央定價目錄》已經2019年12月18日第5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經國務院批准,現予公佈,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2015年公佈的《中央定價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29號)同時廢止。

新版《中央定价目录》:通过市场交易的电价由市场形成 5月1日起施行
新版《中央定价目录》:通过市场交易的电价由市场形成 5月1日起施行
新版《中央定价目录》:通过市场交易的电价由市场形成 5月1日起施行新版《中央定价目录》:通过市场交易的电价由市场形成 5月1日起施行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702,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