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市场主体可分级分类分时有序复工复市

各乡(镇、办、场),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区直相关单位,区防控指挥部有关工作组:

根据 3 月 11 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 挥部通告》精神,按照“风险可控、属地负责、分类复市、平稳有序”的原则,支持全区市场主体分级分类分时有序复工复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限制清单管理

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和行业人员聚集等情况,将全区市场主体复工复市划分为非限制行业和限制行业。非限制行业清单内的市场主体可以有序复工复市,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在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市。

限制行业清单: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培训机构、健身房、 教育培训、堂食类餐饮等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行业。

二、复工复市条件

各市场主体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复工复市:

(一)员工排查到位。做好返岗人员的信息摸排,按照“一 人一档”原则,建立员工信息台账。

(二)防控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购置储备 疫情防控必需的体温计(仪)、消毒水、口罩等防控物资。

(三)经营管理到位。从业人员上岗后,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并进行每日两次体温测量登记。入场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测试 体温,并适当控制人流量。提倡预约式、柜台隔离式无接触配送 配货。

(四)清洁消毒到位。认真做好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毒杀菌 和卫生管理工作。复工前对经营场所进行一次彻底消毒杀菌,复 工后每天至少进行 2 次消毒杀菌。

三、复工复市审核流程

非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提供从业人员社区健康证明,填写《咸安区市场主体复工复市登记表》,签 订《咸安区复工复市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后,可有序复市。区经济开发区、商贸物流区内非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向管委会提供上述相关证明表格、填登记表、签订告知承诺书后,可有序复市。

已复市的市场主体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所有从业 人员社区健康证明、《咸安区市场主体复工复市登记表》、《咸 安区复工复市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便于监管巡查。

四、相关要求

(一)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各乡镇办防控指挥部、行业主管 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 实施监管,切实履行乡镇办属地管理和部门行业主管责任,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对申请复 工复市市场主体认真研判、从严审核。要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督查, 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复工复市工作平稳运行(见工作责 任清单)。区防控指挥部市场组在每天下午 17:00 左右向区相关 主管部门反馈各复市主体企业情况。

(二)强化服务宣传指导。各乡镇办防控指挥部和行业主管 部门要主动加强宣传,实行点对点服务,指导辖区、行业内复工 复市市场主体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复工复市市场主体要强化防疫意 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复工复市各项准备工作, 确保复工复市安全有序。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市的,一律按照 要求责令停止营业;对屡禁不止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场监管所、经济开发区、商贸物 流区要及时做好备案材料收集整理,于每天下午 4:30 前向区防控 指挥部市场组报送市场主体复工复市情况汇总统计表(联系人: 徐宁,联系电话:18971810002)。

附件:1.咸安区分级分类分时复工复市工作责任清单

2.咸安区复工复市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

3.咸安区市场主体复工复市登记表

咸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16 日

咸安:市场主体可分级分类分时有序复工复市

咸安:市场主体可分级分类分时有序复工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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