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正言順,師出有名-何為男性不育

中華傳統文化是非常重視名分的,正如孔子所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師出是有名的,要站在道義制高點,否則乘人之危,就會不利,如同蹇叔哭師一樣“吾見師之出而不見其入也”。

在疾病診療領域也是一樣的,診斷明確,才能談及下一步治療的,具體到男性不育話題,我們首先要明確什麼是男性不育,當然還需要了解什麼是原發性男性不育和繼發性男性不育。

男性不育:是男女雙方未採取避孕措施,性生活正常,因男方因素1年未育定義為男性不育,這一定義是以時間為標準的,而不是以指標(如精子濃度、精子活力等)來定義的。

原發性男性不育和繼發性男性不育:主要是看女性配偶(不管是否是現任妻子)有無懷孕病史,如果沒有,則為原發性不育,有,則為繼發性男性不育。

當然這只是簡單理解,如若進一步理解,則應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⑴ 首先,從理論上說,無精子症患者被認為是絕對不育,只要男性精液裡有活動精子,就有生育可能。目前資料表明低促導致無精症患者用藥後使女性配偶懷孕的精子濃度有的只有100萬/毫升,平均為800萬/毫升。

⑵其次,男性不育治療的成功率與女性配偶生育力明顯相關,因此同時要對女性配偶進行評估,尤其是女性配偶年齡。

年齡對於人類生育能力是有影響的。與25歲年輕男性相比,40歲以上的男性其1年之內使女性配偶懷孕的概率下降50%;45歲以上男性比25歲男性要花更長的時間(約為6倍)使女性配偶懷孕。年齡對女性生育力影響更大:女性到了35歲,其生育能力下降到25歲的50%;到了38歲,下降到只有25%,40歲以上,則不到5%。

因此,女性配偶年齡在35歲或35歲以上,未採取避孕措施半年以上未懷孕即可進入不育診療流程。

⑶ 再次,有家族因素或不育夫婦一方懷疑有不育時,則對不育症的診療不必推遲到1年以後進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