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超2萬構成販賣婦女罪,該村規有法律效力嗎?

彩禮超2萬構成販賣婦女罪,該村規有法律效力嗎?

渭南青年網(編輯 姚和平)河北省石家莊市趙縣大安六村出臺的一紙村規民約規定彩禮不得超過2萬元,如果彩禮超2萬元,則按照販賣婦女或詐騙罪論處,這一內容引起了眾多網友的熱議。

彩禮超2萬構成販賣婦女罪,該村規有法律效力嗎?

村規民約是什麼?是否具備法律效力?

村規民約是村民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中,結合本村實際,制定的一套適用於本村村民的規章制度。村規民約是基於法律授權而制定,在本村村民之間有一定的約束力,但是不能同我國現有的法律相沖突,凡是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或與現行法律相沖突的,均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夠用來約束村民。

彩禮超2萬構成販賣婦女罪,該村規有法律效力嗎?

那麼,彩禮超2萬按販賣婦女或詐騙罪論處的規定,具備法律效力嗎?

如上文所述,村規民約不得與現行法律相沖突。我國刑法上顯然沒有“彩禮超2萬按販賣婦女或詐騙罪論處”的相關規定。是否構成販賣婦女罪或者詐騙罪,需要經過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定罪判刑後才能認定。即使該村村民違反村規民約中關於彩禮超過2萬的規定,也不會依據販賣婦女或詐騙罪對違反者進行定罪量刑,規定該項內容的目的只是給該村村民們提個醒,改變一下村裡高彩禮的風氣,彩禮數額究竟給多少,最終還是由村民們自己決定。

問法網律師提醒:部分農村地區彩禮居高不下有深刻的社會原因:男多女少的比例、過度攀比的心理、古老傳承的習俗等,都導致高彩禮屢禁不止。移風易俗,剎住高彩禮之風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對於鄉村文明的建設,我們更需要多一點時間,多一點耐心。

來源:快資訊 201808/02 15:37,文章為原文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渭南青年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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